以旧换新的机会到底在哪里?家电企业、经销商以及回收商作为同一条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又如何通过合作与整合,创造政策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系列问题,都急于在市场实践中找到答案。
记者注意到,进入8月以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从政府文件变身为众多家电企业寻求市场商机的跳板。相应的,北京、江苏、浙江、天津、上海、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9个省市也陆续向社会公布了经过公开招标后的家电经销商和回收商名单。
江苏的一家电企业负责人提出,家电“以旧换新”从政策颁布到试点实施,不过短短2个多月。时间之短,政策的相关操作细则能否贴近市场需求,又将面临哪些新的挑战?家电企业和商家又如何利用政策扩大市场份额?
企业抢跑以旧换新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8月初才正式实施。不过,记者注意到,从6月下旬开始,一些家电企业便结合终端市场的销售,推出企业版的“以旧换新”政策。即由企业代替国家,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对消费者购买家电给予10%的补贴。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地推动高端产品的销售,还将补贴额度提升至20%左右。
此前,TCL、创维在彩电领域,海信在空调领域,美菱、容声在冰箱领域,均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不同版本的“以旧换新”方案。同方消费电子事业部行业拓展总监孙小山透露,公司的电视和电脑业务成立联合小组,在回收中对消费者发放优惠购机卡,比如旧家电估价是200元,同方会多给200元的优惠卡。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地提升在终端市场的刺激作用,对于消费者购机并不需要提供废旧家电,有的则只要提供电吹风、电熨斗等并不在国家政策之列的小家电产品。
尽管没有国家补贴,但企业的降价促销,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终端的刺激作用非常明显。一位彩电企业负责人透露,企业版的以旧换新实施后,终端销售提升了5%左右,这说明消费者对于政策以及活动的关注度很高。
不过,家电专家指出,这其实就是企业打政策的擦边球,消费者并没有真正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而且,与国家政策相比,企业版的促销活动只是围绕产品促销,并没有真正解决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的问题,无法体现政策对经销商和回收商的辐射作用。
政策细节亟待完善
眼下,随着首批试点的9个省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招标的公开,也标志着这一政策正式步入国家补贴时代。据浙江金华四通家电相关人士透露,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由回收商负责对用户家里的废旧家电进行估价,消费者拿到回收商的估价单后到经销商外购买产品后,实现相应金额的抵扣。
记者注意到,与家电下乡政策的操作方法不同,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直接在购新产品时扣除,而不是另外打到消费者的银行卡中。一些家电企业坦言,这种即时补贴的方式能刺激消费者的购机积极性。
同时,由第三方专业的回收商负责估价,可以确保对废旧家电估价的公正性,避免回收商与经销商联手,出现“低值高估价”的做假情况。此外,通过回收商的介入,可以有效地将废旧家电进行处理和再利用。
有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操作细则的出台和制度规范的明确,8月中旬将迎来家电企业新一轮的“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和扩张期。与此同时,一些彩电、冰箱、空调等企业将会在8月中下旬陆续推出下一年度的新品,届时将会成为政策的最直接受益者。
三大难题待解
不过,围绕“以旧换新”政策,摆在一些家电企业和经销商面前的问题仍然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还是如何发挥以旧换新政策的联动效应。
记者注意到,从政策颁布到实施,作为一条链上的家电企业、经销商、回收商仍各自为政、各自行事,一直未能形成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整合力。企业推出相应的产品,商家按照标准给予补贴,而回收商则进行评估,如何整合三方的资源增加政策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三方一直缺乏统一商议和协调机制。特别是消费者废旧家电如何方便快捷的评估,家电的拆除和运输,生产企业应与回收商商议更方便消费者的方式。
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于废旧家电的定价,经销商和回收商也面临着合作问题。价格评估过高,就会造成对国家资金的流失。而评估价格过低,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就无法保障。这样一来,回收商对于废旧家电的价格评估,就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对于不同产品、不同外观和性能的旧家电评估,如何统一化和标准化,仅靠人工经验和肉眼显然是无法判断的,必须要建立起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此外,废旧家电在回收后,是处理分解,还是修整后二次销售,这显然不是由回收商单方力量和资源所能解决的,而如何与家电企业达成合作,将一些可再利用的零部件或资源进行分类拆解后,实现产品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还要实现旧家电在充分检测和试验后,在可控制范围内进行二次流通,这还涉及到企业的品牌与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