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存在国有企业家“变身”政府高官的可能,股票期权就很难真正实施下去
一个可能让国有企业家群体再次产生躁动的文件正在酝酿之中。这个文件与不久前刚刚出台的给他们带来的郁闷“叫停大型国企MBO”的办法相比,应该算是一个利好。它就是国资委正在制定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办法》。从字面上理解,“办法”所谓的股权激励可能包含两部分内容:一个是管理层持股,另一个是股票期权。但就其针对“境外上市公司”的特定对象来看,则极有可能就是股票期权。
在叫停大型国企MBO之后,又推行股票期权试点,正反映了长期激励确实是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头疼又无法回避的一个命题。那么股票期权能否成为解决大国企长期激励问题的一个突破口呢?局面似乎不容乐观。
股票期权对于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来说,事实上并不陌生。在他们很多人的名头下,都有数量不等的股票期权。2001年,中海油境外上市,CEO卫留成获赠50万股期权。笔者曾就此询问某投行人士,他说这都是“做给投资者看的”——因为老外不相信没有股票期权激励的高管层能够真心实意地为企业长远发展考虑。中石油上市时,马富才也有230多万的“模拟股票期权”,其它如李毅中、刘明康等曾经的境外上市国企的负责人都有股票期权的安排。但从笔者了解到信息看,并无一人因行权而实现“一夜暴富”。
当然,放弃行权并非因为国有企业家们没有实现自身价值的原始冲动,而是体制使然。对于这些具有依旧按照官员标准管理的国有企业家来说,行使股票期权不仅对个人来说不是最明智的选择(在中国,仕途也许是更不错的选择),也为现有的公务员管理体制所不容。事实上,像卫留成、李毅中、刘明康等人,最后的结果都是从境外上市公司负责人的位置调任部级高官。相信今后这样的“身份转换”还会不时发生。这恐怕是《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办法》要面临的最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