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和乳业厂商的对决之间,惟一的严格纳什均衡是:(揭黑,信息公开)
券商危机余波正酣,乳业盛世危情又起。无良券商有国家来救赎,而自由竞争的乳业,则只能寻找自救。
券商的行业危机被归结为体制因素:国有券商为国有企业脱困融资,这一证券市场设计目标扭曲了市场功能;同时政府力量介入过深而不得不为市场兜底,以致道德败坏的券商和上市公司一再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甚至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目的的《证券法》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屏蔽掉众多利益受到侵犯的中小投资者。
乳业问题出在哪里?当人们把目光聚集在食品安全上政府监管不到位,前有禁含苏丹红出台10年未抽查,后有奶业危机时,还是犯了和证券市场“全能政府”思路的弊病。政府机构所应该做的是制定标准、过程检查、事后监管中施行行政处罚。法律保护消费者(投资者)的不完善才是两个行业危机之后应该深究的。
乳业显然在自救,但章法全失。除了哈根达斯迅速认错,雀巢、光明、维他奶抵死不认。令人叹息的是,即使在承认碘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雀巢依然能很强硬地只换不退货。更令人扼腕的是,一家企业犯了大错,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仅仅局限在退换一罐奶粉上面。在光明生产“回产奶”和“早产奶”、维他奶使用过期原料的事情尘埃落定之前,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一再忽视,而人们指望的“全能政府”此时并未见雷厉风行。
这些事件中,乳业厂家在中国的态度强硬是不分“国籍”的,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消费者不能奈何它。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消费者可以就商品质量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但在地方政府实施《消法》的办法中,往往对赔偿金额做出了限定,一般是按照消费者购买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有此兜底,不会出现麦当劳的咖啡烫了美国消费者的手赔偿百万美元,更不会出现因为香烟危害公众健康赔偿几十亿美元的原菲利浦·莫里斯民事诉讼案。有此兜底,就会出现不惧法律权威和罔顾消费者权益的跨国公司“中外有别”。
政府有政府的考虑,地方政府考虑保护地方产业,国家考虑保护民族产业,但不把民事诉讼的自由交给民众,不能发挥市场自发调节、包括淘汰经营“越轨”企业的功能,这种市场,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这才是对消费者(投资者)最大的不公平,而一个不公平的市场,要想让消费者(投资者)获得最重要的信息公开,几乎是缘木求鱼。
在法律效力缺位和弱势群体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乳业危机的“游戏(game)”是以对决中的媒体和乳品厂商为参与者,媒体的策略是“揭黑”和“维护”,厂商的策略是“信息公开(认错)”和“遮掩事实”。用博弈论(Game theory)的简单算法计算:
确定分值是最关键的。假如媒体揭黑,对于乳品厂商来说,进行信息公开,获取公众理解,双方各得2分;而在媒体揭黑的同时,厂商若遮掩事实,则得0分,媒体大获全胜,得4分;假如媒体维护乳品厂商,对于乳品厂商来说,在“市场谣言”和“对手陷害”的情况下,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扭转被动局面,得4分,而媒体则陷于被动,得0分,进行遮掩事实,相互勾结瞒天过海,消费者无可奈何,双方各得2分。
一旦计算双方的优势策略,我们马上可以发现,对于媒体来说,无论乳品厂商采取哪种策略,媒体采用揭黑策略的得分(2或者4)都高于维护(0或者2);而对于乳品厂商来说,无论媒体爱用那种策略,乳品厂商采用信息公开策略的得分(2或者4)都高于遮掩事实(0或者2)。
这里可以求得惟一的严格纳什均衡:(揭黑,信息公开)。这也或许是乳品厂商们惟一的自救之路。
当然,这个计算的前提是市场资源自由配置、法律环境的完善和政府保护消费者(投资者)利益。没有这些前提,企业完全可以寻求权力保护而漠视客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