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是一套远非完美的产业指导政策
一年多以来,中国大大小小的钢铁企业都或是热切期待,或是提心吊胆地,等待着一个影响产业前景和企业命运的政策。7月20日,他们看到了发改委公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政策分9章40条,全文9000多字。这是中国第一份完整的钢铁产业政策,业界不约而同的将其称之为“钢铁新政”。发改委的官员,参与制定政策的专家,也纷纷通过媒体解读“钢铁新政”的新意和重要意义。
通过各种解读,“钢铁新政”的一些新意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在产业布局调整一章,根据区域资源、环境状况,对东北、华北、东南沿海、中南、西南、西北地区分别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划。同时还明确,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新的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厂、炼钢厂,不提倡建设独立轧钢厂,必须依托有条件的现有企业,结合兼并、搬迁,在水资源、原料、运输、市场消费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进行改造和扩建。
另外还有两点也引人注目,一是对新建或改造项目定下了严格的准入指标,二是把循环经济概念首次引入钢铁产业政策,并且有一些具体的要求。
上面大概是“钢铁新政”明显的新意。而另外两个缺乏新意的方面,却容易被人忽视。北京梅塔科咨询公司总经理许中波就深感“钢铁新政”缺乏新意。
他认为,一方面,钢铁产业政策虽然对准入作了严格规定,但是对近几年已经大量出现的低水平的产能却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对这些已经诞生“残疾儿”,为什么没有一个治理的时间表呢?所以钢铁产业政策对中国已经存在的产能过剩,缺少有新意的办法。
另一方面,对今后的产业规划有些空泛。比如提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到2010年,形成两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其实只要宝钢的1000吨新项目上马,鞍钢和本钢实现合并,两个3000万吨级的企业集团很快就能出现,作这样的规划意义其实不大。
显然,钢铁新政在指导性、可操作性上尚有加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