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海油决定撤回以185亿美元现金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的投标。结果雪佛龙以总值170亿美元的现金和股份完成对优尼科的收购。在此,我们除了对中海油所遭遇的政治风险可能以法律行为的形式表现进行分析外,更想探讨的是,假使中海油收购成功,其将会面临的额外风险。这将有助于阐明上述石油天然气行业特有的诸多法律风险。
政治风险以法律的形式表现
中海油的投标在美国政界激起史无前例的反对声浪。通常情况下,这类收购本来就须获得美国政府批准,但此次美国政客却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查。虽然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些障碍最终可以克服,可结果表明,上述政治压力还是发生了重大影响。至于影响方式,按中海油的公开说法,就是“制造不稳定因素,使风险水平达到不可接受的高度”,最终破坏交易。
一般来说,除了股东批准之外,这类收购计划须经美国司法部审查并认定不会严重限制竞争。由于优尼科的石油产量不足全球石油产量的1%,一般预期,尽管存在上述政治问题,该项交易还是能够通过美国竞争法方面的审核,虽然可能需要对交易结构略作调整。投标对作为收购目标的优尼科的市值和竞标对手雪弗龙的市值所造成的压力也不可轻忽。
此外,美国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外国公司收购美国公司的计划须经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核。这一程序的启动,需要有“可信的证据”证明有关收购计划可能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美国国会于6月30日通过决议,认定中海油的收购计划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利益,要求外国投资委员会对该计划进行全面审核。
几个月前,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刚刚核准了联想收购IBM PC业务交易。很多分析家相信,中海油的收购计划最终也会获核准。但审核程序的一再拖延显然成为优尼科董事会接受雪弗龙较低标价的决定因素。
这次美国政界的反应,充分反映了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政治敏感性。随着石油价格持续攀升,对能源供应的战略保护意识自然也就日益增强。即使这些政治上的担忧缺乏客观事实依据,也仍然是产生实际政治风险的重要因素,不容忽视。此外,本案也表明,政治上的反对意见可能会以强加额外法律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至于具体操作部门,在本案中是立法部门,在其他案例中,也可能是政府的司法部门或者行政部门。
收购阶段的风险
即使中海油的收购方案中标并获得美国政府批准,中海油和优尼科仍需就详细的收购合同进行更深入的谈判。在这种收购交易中,收购方往往承担了大部分的法律风险。类似本案这种以现金投标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收购股份意味着收购方将全盘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债务。由于多数必要信息已经公开,因此,公众股的收购相对比较简单。而对于非公众股时,收购方必须就法律和财务问题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查明收购对象确实拥有有关资产的全部法律权利,并且不存在未予披露的风险或责任。在收购石油天然气公司时,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有关环保法、劳动法、知识产权、诉讼、经营许可等法律风险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某些尽职调查早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即已完成。
但即使完成了全部尽职调查,对收购方来说仍然存在某些重大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收购非公众股的确定性协议应当根据交易的性质包含出售方对收购方做出的合同保证(通常称为声明和保证),内容囊括目标公司业务和经营的所有重要方面。简而言之,这些保证是对目标公司状况的详尽说明,是收购方同意支付约定收购价的依据。如果上述任何保证在任何主要方面不实,出售方必须返还一定比例的收购价(在大多数情况下约定最低限额和单项及总计最高限额),以赔偿收购方的损失。
收购过程错综复杂,交易双方都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在本案中,收购目标是公众股,收购方中海油聘请了具有丰富资历和经验的国际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尽可能减少上述法律风险。
主要的法律风险在收购后
对于中海油和其他有意收购较发达国家企业或业务的潜在收购者来说,主要法律风险将与收购后的经营阶段有关。所增加的风险列述如下:
风险范围。以下比喻可以说明收购阶段和收购后经营阶段风险的构成:收购阶段的时间跨度是有限的,可以比作照片或录像片段;收购后阶段的时间跨度则是无限的,可以比作一部接一部的完整影片。在收购阶段,法律风险虽然集中,但时间和范围有限;而在经营阶段,法律风险的时间和范围无限,其中可能包括各类法律风险和事件,严重程度并不亚于收购阶段。
换一种说法,收购阶段虽然也需考虑未来的经营风险,但主要工作还是确定收购前的经营状况、避免现有法律问题对未来的经营产生影响。而在收购后阶段,新的所有者和管理层自行负责经营决策。由于时间跨度无限,新管理层经营决策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数量可能无限。因此,长期、总体来说,经营阶段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水平更高。
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后续投资。目前来看,中国公司大多已经认识到收购行动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一般会聘请经验丰富的国际法律顾问协助进行有关交易。然而,对于收购过程结束后,持续强化后续投资、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内部和外部法律事务管理体制和队伍的重要性,他们的认识似乎还不够充分。
在本案例中,可以假定优尼科现有的法律事务管理体制和队伍在收购之后得以保留,但中海油的高级管理层是否愿意为维持这一体制和队伍进行后续投资就不得而知。如果中海油的管理层停止或降低这方面的投入,则收购之后出现严重法律问题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一般估计,收购西方公司股份的行动70%以上未能为收购者创造预期的价值。能否妥善管理交易风险、能否顺利实现优尼科与中海油的整合,对收购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合规文化可能消失。同样,如果高级管理层对合规的极端重要性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和反复强调,现有的内部合规制度便可能会形同虚设。因此,即使优尼科现有的法律事务管理体制和队伍在其被中海油收购之后得以保留,如果中海油的管理层只重视短期经济效益而不重视合规问题,优尼科的雇员自然也会上行下效,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将越来越大。
后续政治风险。在本案中,即使获得了美国政府的批准,也不一定会改变该交易在美国所面临的政治上的负面情绪。这种持续的负面政治情绪可能表现为对收购后企业行为的吹毛求疵。在所有权和管理权转移之后,一旦优尼科被指犯有违反环保法、劳动法或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势必引燃强烈的负面公众情绪。上述各类事项在美国均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鉴于在美国有很多人对中国企业存有明显的疑虑,在这些方面稍有不慎即可触发过度的公众反应,包括公众抗议、抵制活动,致使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多重司法管辖。优尼科在亚洲和里海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储量,作为一个收购目标,对中海油具有特别的吸引力。收购之后,中海油将获得分布在12个国家的资产和业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成倍增加。
在中国增加的法律风险。中国公司如果全部资产和业务都在中国境内,则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就限于中国境内,因为在实践中,外国法院的判决很难在中国执行。然而,中国公司一旦在境外,特别是在美国等较发达国家收购了重大资产和业务,便面临着境外法律诉讼的风险。
例如,在收购优尼科后,如果中海油被控在中国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该项知识产权的外国所有人可在中国境外提起诉讼。同样,在某些情况下,中海油可能在中国境外就其违反美国具有域外效力的法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可能面临严厉的民事甚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