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BP社社长谈“中日企业知识产权诉讼战”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与国、企业与企业之间信赖关系形成的关键”
文/本刊记者 刘 涛
《中国企业家》:近段时期以来中美企业、中日企业之间的专利“战争”明显有上升趋势,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吉村久夫:首先,中国加入WTO以后,其他成员国会按照对成员国的要求,要中国遵守WTO的规章制度。好比打麻将,如果你非常了解麻将的规则,你就会积极地去打,而且会邀请别人来玩,你能够赢光所有人的钱;但如果你对规则还不太了解的话,肯定要付出学费。第二,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经济的发展必然需要引进先进的知识和技术,所以知识产权问题和经济发展的周期密切相关。
《中国企业家》:2002年日本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日本内阁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部”;2003年您为日本制造战胜中国制造出谋划策,所提出的“五张王牌”和“七大秘诀”中“专利技术”正是其中的一项。这是否预示着将有越来越多的日本企业对中国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诉讼?
吉村久夫:日本政府有必要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和专利,这是她的权利。中国政府已经在全中国掀起打击仿造品的运动,但仅靠中国政府的打击效果有限,日本政府也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当前,国家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是智慧和知识的竞争,我认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与国信赖关系和企业之间信赖关系形成的关键。中国制造企业正在甚至已经在开发自己的新产品、新技术,他们同样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们会理解日本的立场和观点。
《中国企业家》:有资料显示,十几年前,美日企业之间曾经发生类似于今天中日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大战,日本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经历了怎样的过程,中日企业与美日企业在这一问题上是否有相似之处?
吉村久夫:正如你所说,二十年前日美企业之间也发生过这样的知识产权战役。在日本企业看来是正常的导入先进技术的过程,但被美国企业认为是侵权行为。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日本设立的美国企业的子公司,或者是美日企业合资的家电、汽车制造企业中,它们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美方的技术、生产模式和工艺等等,美国的一些企业认为这是侵权行为。日本企业在败诉后要交纳一些赔偿金并保证今后不会再侵权。但是这样的纠纷和矛盾的发生,往往也是一个新的国际规章制度的形成或者旧制度更加完整的过程。中国现在同样有很多合资企业,它们通过合资利用外方的核心技术。可以说两者比较相似。
《中国企业家》:根据日本企业的经历,有哪些经验或建议可以提供给中国企业?
吉村久夫:日本在20年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中总结有三条经验:第一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要尊重对方国家及对方企业知识产权的想法和理念;第二,一旦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或权利以后必须要补偿,当然你也可以用充分的资金去购买所需要的专利;第三点要开发一个真正的核心技术,让别的国家的企业来购买属于你的专利。
《中国企业家》:中国“世界工厂”地位的形成以及中国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是否让日本企业有很强危机感?现在,日本企业对中国企业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
吉村久夫:中国成为“世界工厂”,日本企业肯定有一些心理变化。首先日本企业可以在中国找到比国内条件更好的建厂基地,日本的土地资源昂贵,社会存在老龄化问题,而中国有廉价而且优秀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但这对日本的“团地”(相当于中国的工业园)是一个打击,因为他们吸引不到企业入驻;第二,中国的农产品和纤维产品物美价廉,对日本市场造成冲击,会让一些人有危机感,但这些人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中国企业家》:在您看来,目前中日制造企业之间是竞争大于合作,还是反之,同时请你预测一下未来三五年中,中日企业的关系会会是怎样?
吉村久夫:我认为现在是合作大于竞争,未来3年到5年,竞争会超过合资、合作的关系。但我认为竞争是很好的发展方向,竞争会带来智慧,这样会更有利于企业和消费者。当然竞争的一个前提是,规则必须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