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咨询工作一直都是在为企业家服务,大概因为此,多年来我总是在追寻关于企业家问题的思想与智慧。有几个关于企业家的观点给我印象极深:
其一,西方经营大师艾柯卡说:只要有50个企业家,就可以从危难中拯救美国!
其二,东方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说:一个企业的兴衰,70%的责任由企业家负责!
其三,管理学宗师德鲁克说:一个企业只能在企业家的思维空间之内成长,一个企业的成长被其经营者所能达到的思维空间所限制!
其四,大经济学家马歇尔说:企业家是“产业这个车轮的轴心”,这个轴心承担着市场结构活动的全部负荷。
其五,《中国企业家》杂志以极简练的方式表达了企业家与国运民生的关系,它说:国力的较量在于企业,企业的较量在于企业家!
其六,经济学大师诺斯在其名著《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新解》中揭示,长期以来,经济学对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在产业革命中的历史贡献的认识严重不足。后来,经济学研究的发展与突破,虽然加深了对产业革命的重新诠释,但也只是深化到了经济人的地步,也就是说,认识到了由于建立了现代产权制度,调动了经济人的积极性,从而促发了产业革命。但在这经济人的一般范畴中,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阶层充当了主体,主导了产业革命,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经济学研究长期以来都尚未得以突破。实际上,产业革命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人,而是作为生产力主体的企业家;产业革命的实质,是企业家凭借自己拥有的异质型人力资本不断发动的生产率革命。正是这种企业家阶层的崛起及其不断发动的生产率革命,引致了制度的结构性变迁,驱动着人类时代从古代农业社会演进到了产业社会,从产业社会的低级形态走向产业社会的高级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诺斯说:“企业家是制度变迁的英雄。”
其七,制度经济学的开山鼻祖康芒斯认为,经济学家不应当去谋求所谓符合全社会利益的经济制度,而应该加入某个压力集团或社会阶层,提出符合该压力集团或社会阶层长远利益的主张和措施。他举例论证,从亚当·斯密开始的整整一代古典经济学家,毕竟是通过对18-19世纪处于上升期的英格兰工商阶级的认同,才对当年的英国经济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其八,在经济史上,主导经济体的权力以前属于土地所有者,后来属于资本所有者即资本家,后来又属于经理或曰企业家。这种权力的转移,端视哪种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而定。大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其《经济学和公共目标》一书中就否认权力始终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联系在一起,他把按“生产要素”获得相应的一份收入,改成按“生产要素”的重要性或稀缺性获得权力,断言权力必然归于最重要最稀缺的生产要素的占有者。在现代市场经济里,企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企业家能力已然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最重要最稀缺的生产要素,那么企业权力转移到企业家手中是必然的和合理的。由此,“企业家主权”时代应运而至。
其九,社会学家伯纳姆说:“受压迫的农民并不接替压迫性封建地主,他们双方都被一个完全不同的阶级——资产阶级所取代,资产阶级按照自身的形象重新塑造了社会。同样地,无产阶级也不接替资本家,他们二者都会被‘经理’所取代,经理们会变成一个新统治阶级,在他们的技术优越性的基础上建立权力!”
这些观点每每令我沉思,沉思得很多很多很远很远!
沉思之一是,企业家与产业文明和国运民生的关系究竟是什么?
上述观点,是一时一地的一己之见呢,还是背后蕴涵着一种不老的逻辑和永恒的真理?其中有多少是真正洞识了真理的理性认知,有多少是一时兴起的过头之语?有多少是实践上经久历练之后的真知灼见,有多少是为了某种利益或性情的刻意煽情和偏狭之见?
关于企业家的作用,现实中,我们很容易观察到各式各样的个案现象。一方面,有太多的个案表明,正是因为一个或一批优秀企业家的产生,造就了一个或一批强势企业的崛起,带旺了一个区域的经济,富足了一方水土的民生。在市场经济大潮涌来的时候,企业家铁肩担道义,企业兴衰、民生就业、政府税收、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等,全系于企业家一身。企业家俨然是发展经济造福人民的英雄。另一方面,现实的商业世界又每每展露出企业家经商过程中的另一面。企业家每每惟利是图、奸诈狡猾、投机取巧、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挥金如土、生活糜烂。企业家俨然是不择手段的奸商与恶魔。
现实中,正面反面的这些个案现象杂芜并生,几无可能共容于同一个企业家形象之中。我们如何拨开这些纷杂抵牾的现象迷雾,去真正看透企业家在现代产业文明和国运民生中的角色与地位?倘若不能以认真的态度和理性的逻辑去真正看透这个问题,那么无论我们对企业家是讴歌还是诅咒,是热情还是冷漠,都没有靠得住的依据。
沉思之二是,面对各种压力集团和价值选择,我们是否有真正的勇气站稳企业家的价值立场?这种勇气靠什么来支撑?这种价值立场凭什么得以挺立不倒?
长久以来,我们所秉持的基本价值立场是,经济学家应该代表社会良知和公共利益,高尚的人应该为全社会谋利益。当我首次看到康芒斯鼓励经济学家应该加入到某个利益集团或社会阶层的时候,我的心有一阵子刺痛,然后就豁然惊醒。我开始醒悟到,所谓代表社会良知和谋求社会公共利益的说法,实质上是一个不容推倒但又空洞无物的口号。因为它不容推倒,所以谁都愿意喊响这个口号。又因为它是空洞的,所以,它很容易装载进各种内容。事实上,在熙来攘往的现实利益社会中,人们往往就在这个口号里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塞进各种利益动机。于是,“代表社会良知和谋求公共利益”的说法,在现实中就往往沦落为一个可以容纳下各种利益婊子的漂亮牌坊。
经济学家,与其在所谓“公共利益”的这个牌坊跟前拜倒,不如抬起头来认清现实社会中各个利益集团既相互斗争又彼此依存的真实逻辑。这时候,我们会看到,现实社会中,利益总是以利益集团或压力集团的形态存在着的。股东利益、雇员福利、社区责任、教育发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宗教信仰、人权主张、人种及少数族裔利益、“三农”问题、犯罪防范和爱滋病关怀等等,一个又一个的由头,形成为有着各种各样利益主张和价值要求的一个个压力集团。面对各种不同利益集团或压力集团的价值主张和利益要求,我们确实面临着艰难的价值选择。
说句实在话,有些压力集团的价值主张远比企业家阶层的价值主张更具有人心感染力和情感煽动性,比如环保、弱群关怀、“三农”问题等。想想马丁·路德·金及其领导的黑人人权运动,想想凯尔索律师及其领导的雇员持股运动,想想最初的色情刊物创办人为了争取出版自由需要与传统观念笼罩下的整个社会展开殊死斗争直至于付出生命,我们不难想见,任何一个利益集团都可能构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性势力,而为任何一个压力集团争取价值都可能要经历千难万险的斗争。当我们面对这些价值各异的压力集团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能站稳企业家阶层的价值立场?现实中,各个利益集团都有它的斗士,谁是企业家阶层的斗士?这些斗士的勇气来自于哪里?这里不仅是在众多的价值中做出哪一种选择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对价值选择的逻辑和依据建立起系统认知和理性权威。
沉思之三是,关于企业家,在文化精神和制度安排二个层面上,我们需要做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
首先,在文化精神层面上,中国何时能够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企业家和产业文明的哲学与思想,而且这套哲学与思想能够象儒道思想那样,在国民人心和民族精神中始终屹立不倒!
为此,我想起了当年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和伏尔泰、孟德斯鸠及卢梭等思想先哲。是他们创建和推动发展的人权哲学、法的精神和社会契约论,为西方文明的演进完成了一次最重要的价值轨道铺设和文化精神奠基,从而有了后来西方文明征服全世界的数百年勃兴。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某个具体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命运兴衰是或可忽略的,但关于企业家的哲学与思想建设却不能懈怠!只有当一个深刻和系统的企业家理论得以建立并且广泛地深入人心的时候,企业家队伍及其发动的近现代产业精神才能在国民哲学和民族精神的水土中最终得以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其次,在制度安排层面上,该如何对待企业家才算是公正的和能够效率最优的?很显然,企业家再重要,我们也并不希望有一个刻意对企业家进行利益倾斜的制度安排。一味的利益倾斜,且不说有损整个制度的公正并最终将有损于效率,它在效果上也成为不了企业家生长的真实土壤。就象温室里永远培养不出能够经历风雨的花朵一样,利益倾斜的做法注定不利于真正的企业家队伍在市场经济的风雨中成长。那些仅凭热情和激情为企业家利益摇旗呐喊的同志们一定要清醒地意识到,利益倾斜对企业家阶层毋宁说是一个美丽的陷阱。
真正重要的是,我们迫切需要在基本制度层面上建立起一个平等博弈的机制与规则。在此前提下,承认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私人产权,并赋予其参与平等博弈的自由与机会。现如今,当人们为私产入宪而不断地鼓与呼的时候,似乎忽略了一个同等重要的问题:即必须把承认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私人产权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确立起来。我总是有一种感觉,如果能够在法律上确立起企业家人力资本作价入股的制度,那么当前众多死气沉沉、前景暗淡的中国企业,将为之一夜之间焕发出勃勃生机,其效果就将如土地承包制度的推出恍若魔法一样地释放出巨大的农业生产力。
平等博奕制度的确立,要求打破人的身份束缚和经济资源的行政割据,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和各种经济资源都自由进出市场,依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展开平等竞争。通过平等竞争,在全社会范围内,让优秀的企业家能够获取经济资源,让经济资源能够靠拢优秀的企业家。我相信,以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展开平等博弈,是一种最优的企业家选拔和成长机制。
沉思之四是,有关于企业家的许多主流理论和传统观念,有必要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和检讨。
当我循着这个方向展开思想的努力的时候,我发现,关于企业家,有许多源远流长的理论和观念需要重新究诘甚至于进行彻底的颠覆。这些理论和观念波及到了一系列基础性的经济学命题,包括:企业所有权的含义及其归属、不确定性与现代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股东与企业家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所谓“两权分离”、委托代理理论等等。
比如说,关于企业所有权,长期以来我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股东,企业是股东的企业,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由此观念出发,资本与企业家的关系就被理解为资本对劳动的雇佣关系,是资本家雇佣企业家的关系;股东与经营者(企业家)的关系就被定性为委托-代理关系,是股东将自己所有的企业委托给企业家经营的关系。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及其演绎出来的系统理论(比如资本雇佣劳动理论、两权分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等等),构成为关于企业和企业家的主流经济学思想,一直在人们的思想和观念里占据着统治地位。
然而当往深考究和追问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些长期以来被看作天经地义的思想和观念,并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终极依据,也每每与现实企业社会的实际情况相抵牾。
比如说企业所有权问题,经济学的企业契约理论已经揭示,企业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或一组契约,所谓企业的所有权,也就是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且,企业所有权只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谁是企业的所有者,是依赖于企业的状态而定的。股东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企业所有者。在企业的经营结果不足以支付企业契约约定的固定收益的状态下,获取固定收益的契约权利人(比如债券人、获得合同收入的工人)就会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即拥有企业的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在企业的经营结果足以保障股东获得满意收益的状态下,企业经营者就能实际上获得企业的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即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著名经济学家Blair(1995)认为,将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是误导。通观整个企业契约理论,不难发现,传统的那个所谓“企业是股东的企业”的企业所有权概念,实质上是大众心理上的一个虚妄。因为此,“股东是老板、经营者是打工的”已经成为了人们的思维定势和心理习惯。在这个虚妄的企业所有权概念主导下,我们不能指望企业家在企业中的地位能够得到正确的理解和对待。
又比如说企业家与资本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主流经济学都是在“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里定位企业家与资本的关系。在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逻辑里:第一,资本(或资本家)是原生的,企业家是派生的;第二,资本(或曰资本家或股东)是本位的和主宰的,企业家是从属的和服从的;第三,资本与企业家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家服务于资本的利益,为资本“打工”。关于企业家与资本之间的这种关系定位,很象是前哥白尼时代“太阳围绕地球转”的观念一样,源远流长、蔚为主流。
我们在深度究诘这个问题的时候,却发现了企业家与资本之间的一系列全新关系。首先,在历史和逻辑的起源上,企业家是原生的,资本家是派生的。是企业家产生资本家,而不是资本家产生企业家。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里,资本与企业家的关系,是一种彼此依赖、平等博奕的契约关系,它们之间并不存在谁本位谁从属、谁主宰谁服从的问题。再次,在企业所有权和公司治理的现实生态中,既有“资本雇佣劳动”的传统格局,也不断地涌现出“企业家雇佣资本”的新现象新局面。比如,现代公司经营中大量使用债券资本,债券资本只获得约定的固定收益,不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所以这类资本显然不处在雇佣地位而是处于被雇佣地位。产业世家福特家族和投资大师巴菲特等,通过发行只有分红权、没有投票权的股票(或投票权利受到限制的股票,比如拥有二股或四股或若干股才有享有一个投票权),既筹集到大量资本,又保持着对公司的控制权。这种现象极其典型地反映出企业家雇佣资本的性质。我们的考察表明,经济金融化的持续深化和现代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为“企业家雇佣资本”的新格局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通过对这些全新关系的理论追索(见正文),我们论证了一种全新的企业所有权模式,即“企业家雇佣资本”的模式。这个全新模式彻底颠覆了传统的企业所有权概念和“资本雇佣劳动”的传统逻辑。在“企业家雇佣资本”的新模式下,不存在股东(资本家)选择经营者的问题,也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一系列问题都发生了转向:问题“如何选择到最佳的经营者”转变为问题“经营者怎样获得资本”;问题“如何使代理成本最小”转变为问题“如何给资本提供者提供满意回报”;问题“如何激励经营者或代理人努力工作”转变为“如何激励资本市场提供资本”;问题“如何防范内部人控制”转变为问题“如何防范外部人干预”;问题“如何防范内部人滥用权利”转变为问题“如何防范外部人滥用权利”;问题“股东辞退不良经营者”转变为“经营者辞退不良股东”。委托人、代理人、内部人控制等概念消失了,委托代理关系不复存在。
我们的结论是:(1)有必要围绕企业家主权和企业家雇佣资本来进行系统的观念变革和制度创新。(2)企业家应该成为资源配置的轴心,资本需要围绕企业家来进行分配和重组。(3)现实中有利于企业家拥有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些制度,应该尽快推行。比如,企业家人力资本折股、经理期权ESO和利润分享制等。
我个人的此番理论求索,其得出的具体结论或许是大可争议的。但我却坚定了一个信念,即:在现实的商业社会中一个具体的企业或企业家的成败是无关紧要的;但对国家和民生的命运来说,能否建立起一套正确的企业家哲学和企业家思想,却乃至关重要。而企业家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其整体的历史命运也就悬系于此。
近现代产业文明的兴隆,得益于企业家阶层的崛起和企业家精神的发扬光大。对今日中国的经济复兴而言,没有什么比企业家阶层的崛起和企业家精神的张扬更为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起一套真正有益于企业家成长的文化精神和社会制度,是时代的主题。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热情和激情,但我们更需要对许多传统的理论和观念进行哥白尼式的颠覆。
跳跃着,一味地摇旗呐喊,兴许只是表明了我们的肤浅和轻佻。冷静下来,深思冥想,用肃穆的学术逻辑方能为企业家主权唱响时代的圣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