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和雅虎周三宣布,同意在网络搜索和广告上签定10年的合作协议,共同对抗GOOGLE。雅虎CEO巴茨(CAROL BARTZ)说:“这次合作为网络革新和发展的新纪元建立基础。”而微软CEO鲍尔默认为,与雅虎合作可为网路搜寻带来更多革新,打破目前网路搜寻市场被GOOGLE垄断的局面,更符合广告商和网友的利益。
也许对微软雅虎合作不感乐观,但雅虎股价于盘中重挫,拖累科技类股走势,Nasdaq收跌0.4%。这次10年结盟应该是双方深思熟路的结果,我有看好的地方,也有不看好的地方,真正的悬念仍在“重新想象”:
1、一个看好是,他们能否在商业变现上取得大的突破。从微软和Google竞争的角度看,如果微软在某方面更强一点,那就是变现能力,或者说如何向用户收费。根据协定,雅虎同意在其网站使用微软的BING搜寻引擎技术,而雅虎会使用微软的技术来处理广告销售,让网友在雅虎网络搜索时,可以显示雅虎和微软的搜寻结果。由于共享营收和技术,让彼此降低销售广告的成本,广告商也可以加强其广告效益。如果他们在商业模式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引爆点,PK Google也不是不可能。
2、另一个看好是,规模化效应为商业变现带来很大的加分。研究机构COMSCORE指GOOGLE在美国网络搜索市场占有率达65%,雅虎和微软分别为19.6%和8.4%。规模对于搜索结aihuau.com果相关度和搜索广告价格来说也至关重要,从目前来看,这种规模化带来的协同效应应该能为双方加分,最关键的是,这种规模化能否成为他们新商业变现模式的新引擎。
3、一个不看好是,有人说是执行噩梦,我更愿意称为创新噩梦,或者说能否对搜索市场进行重新想象,打破游戏规则的想象。对于微软、雅虎的商业变现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加法,他们需要的是乘法,这种结盟能否带来一种商业变现上的大创新、大变革,这种结盟式的同床异梦估计很难做到。
4、另一个不看好是,这种结盟是一种公司为中心的战略进攻,而缺乏基于用户体验层面的战略性想法和举动。众所周知,Google的领先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它更在攻占用户心智上大大领先。换句话说,在“用户中心”、用户体验这一战场上,微软+雅虎能否展开真正的大反击,似乎没看到他们有杀手锏武器,或者在某个局部新战场上(比如移动互联网)有更厉害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