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起得很早,5 点左右就起来了。我最爱在早上思考问题。在这段时间,我喜欢考虑合同问题,或是去第 17 街咖啡馆吃早餐、读剧本。我每天的日程都被会议和电话会谈占得满满的,所以我很庆幸早晨能有这么一段时间让我可以自由选择做什么事情。
我有部黑莓手机(BlackBerry),一直在用它。即使在办公室的电脑旁,我也常常在用手机。它小小的屏幕仿佛就是我大脑的自动漏斗。不过,我还是很推崇通过手写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我总是觉得手写让我更能集中注意力。不知道是因为目不转睛地盯著纸的缘故,还是因为动笔这个动作所致,总之这么做的确能让信息在我脑海生根,并让我注意力更为集中。
我用了三个笔记本来记事情,每一个都有其用途。如果有什么我刚想到的事情,比如说我想和某个客户谈一项执导某部电影的交易,我就会把它记在第一本记事本上,它基本上是一部短期工作的参考;第二个记事本是关于我工作进度的,是对我在第一本记下的初步想法的进展纪录。如果在某件事上的谈判时间很长,比如六个月,那么这里就会有关于此事的整整六个月的记录。第三本记事本是对前两本记事本内容的总结──最后的文件、最终的想法、最后的创意等。那是用来记载更复杂、更重要的事情的本子,它的使用时间也更长。这是一本蓝色的记事本,我已经用了十多年了。
上周我看了《黑道家族》(The Sopranos),剧中汤尼8226;瑟普拉诺(Tony Soprano)在做梦时说他的生活全在一个公文包里。我的蓝色记事本没有这么夸张,但最费思量的工作的确都在里边了。有时,你很久以前谈的协议对你眼下的工作很有帮助。但除非有什么东西能提醒你,否则你会很难回想起来。
除了电话和 Email,各个办公室之间的走动有时也会让你忙得不可开交。同时,有些工作还要求你不能分心。因此,手写几乎成了我集中注意力的最佳办法。它能使我时刻把握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