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业军
产业升级之新老市场“阻击战”
在政府招商引资大背景下,政府强制性主导的行政行为对地区经济生
态的影响正在成为引起人们思考的重要课题
在昆明克隆“义乌商城”的云南中豪置业董事长、浙江商人刘卫高,最近正频繁地组织内部会议,频繁地会见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商,以确保他领衔开发的这座300万平方米的商业航母,免于折戟沉沙的结局。
2008年5月,刘卫高主持下的以复制义乌模式为特点的“中国·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项目迅速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于当年9月27日动工并启动销售,2009年4月18日一期主楼工程即顺利封顶。 中豪置业在政府授权下使用了“螺蛳湾”这一名称,并且在招商宣传中“引用”了政府公告有关“现有螺蛳湾市场将予搬迁”的文字。今年年初,政府发布公告证实了“拆迁”规划,而已具人气的螺蛳湾批发市场里,众多业主全力反对拆迁,矛盾逐渐激化。 4月6日,中豪公司在螺蛳湾市场内摆摊招商,引起商户反感,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演变成一起上千人聚集示威的群体事件。昆明市政府出动大批警察平息了事态发展。 出于“围魏救赵”的策略,在先使用“螺蛳湾”商标的螺蛳湾商会成员单位向中豪发起品牌侵权的行政投诉和法律维权,这场法律“阻击战”从昆明打到北京。 原告代理律师苏建明称:“如果北京能立案并且胜诉,中豪将无法使用‘螺蛳湾’这一名称,新商城项目将面临投资者撤退的局面。” 而到目前为止,老螺蛳湾批发市场的商户却因为“拆迁”纠纷,经营业绩下滑,纷纷寻找“退路”。与全国各地的众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一样,老螺蛳湾批发市场在疾进的拆迁计划中面临巨大的社会成本。“最大标的”不正当竞争案
5月21日下午,北京市高院召开听证会,就“螺蛳湾”商标侵权案管辖权问题听取各方意见。这将影响到北京市高院是否在立案后尽快予以开庭审理,也将决定远在昆明的一起牵涉上万经营者的商业纠纷,能否得到明确说法。
2009年4月,作为“螺蛳湾”商标使用在先的主要权益所有人,螺蛳湾商会、五华公司、螺蛳湾置业共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告搜房网、功夫堂、中豪置业涉嫌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两亿元。该案标的额之大,堪称建国以来不正当竞争案之最。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08年12月,由中豪置业投资开发的“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通过搜房网发布招商广告,“面向全球进行招商”。据原告代理律师陈述,对方不仅擅自在广告上使用“螺蛳湾”字样,还派招商人员在老市场进行招商活动,导致采购商信心动摇,老螺蛳湾生意受到影响。 老“螺蛳湾”商贸城位于昆明市环城南路与南坝路交叉口一带,因地处螺蛳湾而得名。近年来人气旺盛,据说每天进入市场者达10万人次,年交易额在100亿左右。而新市场则位于离老市场12公里远的郊区,周边目前还是处女地。1997年,作为市场主要开发商之一的昆明市五华市场综合开发公司注册了全类“螺蛳湾”商标,但2008年该商标有四类到期未被及时延展,其中包括涵盖市场服务的第36类商标。 “五华公司在先使用螺蛳湾商标,中豪置业此举涉嫌商标侵权。 2008年12月,五华公司向昆明市工商局发起行政投诉,在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又于今年1月向昆明市中院提起侵权诉讼,但亦以标的额超过亿元为由未予立案。2月,又向云南省高院起诉,云南省高院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以没有穷尽行政手段为由,也未予以立案。”五华公司、螺蛳湾商会的委托律师苏建明向记者表示。 “既然这官司在云南难打,那便到北京打,而正好搜房网的侵权广告,成了在北京打官司的非常好的理由。” 这次由北京市高院法官主持的听证会,缘起原告与被告的管辖权之争。原告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后,功夫堂和中豪置业均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原告系“一案两诉”。而原告代理律师称,被告系共同侵权,且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均符合条件,可以在北京起诉。 5月17日,中豪置业的副总经理薛金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商标侵权一事“一律不接受采访”,相关问题由政府统一回答。就中豪使用“螺蛳湾”名称受到质疑的问题,他表示:“‘螺蛳湾’是开放式商标。这个品牌本来就是政府培育起来的,我们使用这个名称是政府批准过的。” 这一说法,与数月前刘卫高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观点基本一致。围魏救赵的“拆迁保卫战”
事实上,原告之所以咬定要打侵权官司,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挟制中豪”逼迫对方及有关部门坐下来商讨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
在老螺蛳湾市场的业务起初看来,拆迁似乎并非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2008年8月,中豪置业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其在昆明官渡区宏仁片区开发的大型商品批发市场项目命名为“中国·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此后,中豪开始在媒体上发布“关闭老螺蛳湾市场”等广告文字,称新建的商城是老螺蛳湾的“异地改造安置项目”。 中豪置业的广告传单上还引用了一份与“昆明市政府签订的《招商协议》”和一份“政府公告”的部分文字,其内容与上述广告内容形成了印证关系。不过,记者在采访中豪置业时,就可否出示《招商协议》一事,薛金根对此不予回应。 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一度让旧螺蛳湾的商户以为,新市场是老市场的经营者开发的。第一交易区某商户介绍:“广告发布没多久,许多人信以为真,纷纷前往工地考察。” 而五华公司有关负责人在看到中豪置业散发的广告传单内容后,逢人就说:“我们与新螺蛳湾市场的老板是两家人,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从来没有授权他们使用我们的品牌。”同时,螺蛳湾商会也在市场里面贴了澄清声明。 螺蛳湾商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起先他们并不相信拆迁之说,因为政府并未发布相关公告。倒是有一份去年9月通过审批的螺蛳湾片区的改造规划方案,按照其思路,螺蛳湾并不是整体搬迁,而是采取分期逐步改造的形式,原地升级。 然而,到今年2月16日,政府提出拆迁之说得到了证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宣读了昆政办(2009)12号文件。文件规定,昆明市政府决定将目前螺蛳湾商业片区的批零兼营、低端销售及仓储业态搬迁到三环以外的新螺蛳湾市场,并在原地建设螺蛳湾中央商务区(CBD)。此后自3月起,西山区政府张贴有关对螺蛳湾市场拆迁公告。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8年3月1日,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赴螺蛳湾批发市场视察有关情况后,也提出要求:市场改造要因势、因市利导,先建后搬、先搬后拆,按照新型市场形态和营销方式,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建设。 出于“高起点、高标准”要求,但由于上昆明市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类似螺蛳湾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只能通过引进民间资本来实现。2008年5月,由15名自然人出资5亿元组建的云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中豪在其宣传广告中称,公司由25家浙江领军企业加盟。董事长刘卫高早在2005年就在江苏宿迁开发过宿迁义乌国际商贸城项目。 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是昆明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市商务局牵头的“中国·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然而,由于没有出台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方案,这场“拆迁升级”行动遭到老市场大部分业主和商户的极力反对。 “没有公布任何拆迁补偿方案,也没有和旧螺蛳湾的业主商量,而商户的生意也受到影响,所以大家都对此不满。”螺蛳湾商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拆迁公告发布后,冲突开始逐渐激化。 在告到北京之前,螺蛳湾商会等机构就曾与中豪置业有过数次“交火”,但均未达到目的。苏律师表示,早在去年12月19 日,他们曾代表原告向中豪置业发去律师函,表示希望对方就“螺蛳湾”品牌使用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但对方没有坐下来谈的任何表示。 在利益得不到伸张的情况下,业主将矛头对准了中豪置业。“告倒了中豪,老市场面临被拆迁的威胁就自然解除了。”5月起,在北京的有关法律维权工作渐次展开。
并存还是替代?这是个问题
老螺蛳湾市场业主谷立(应本人要求,署化名)认为:“政府由原来的就地升级螺蛳湾,变卦为要求限期拆迁老市场,这客观配合了中豪置业的招商行动。”
“政府默许中豪使用‘螺蛳湾’商号名称,等于是将老市场业主和商户辛苦打造出来的品牌,白送给竞争对手。”谷立说,政府为了给这种做法寻求合理性,在2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工商局局长王爱中表示,将积极探索“螺蛳湾”品牌开放性使用的有效办法,将“螺蛳湾”在一定区域内开放式共同利用。 而在中豪置业总部的展示大厅里,招商工作一直在进行。5月17日下午,记者在大厅里陆续见到10多位来考察咨询的投资、经营者。部分考察者缴纳了每个标准铺位5万元的“诚意金”。据工作人员介绍,前来认证的已有7000人,订下约1万余铺位,占总共约23000铺位的近一半。不过,公司在媒体上的宣传是“4万商户争订2万铺位”。 一名前往登记的老螺蛳湾市场的商户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第六交易区已有超过半数商户在新市场缴了“诚意金”,“政府说搬迁,那肯定迟早要搬迁。如果不搬迁,新市场根本就起不来。所以先占个位置,万一搞不成,钱也能退回来。” 对于商户来说,新市场的价格比老市场要高,“但从规划的方案和设施水平看,确实是商业前景诱人的批发市场。” 在中豪新印发的广告传单上,醒目的位置印着“究竟是整体搬迁还是原地升级?答:整体搬迁!今后可不可能出现新老两个市场之间的竞争?答:不可能!”业内人士解释,这样的宣传从侧面表明,两个市场公平竞争的话,新市场将毫无竞争优势。“以目前昆明市相对饱和的市场布局,如果旧螺蛳湾不拆掉,新螺蛳湾市场不经过3到5年的培育很难起来,甚至没有希望。问题是,这么长的时间里,以几十亿资金滚动运作几百亿的项目,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螺蛳湾商会会长认为,这是中豪置业要使用“螺蛳湾”这一品牌,并要打“闪电战”的根本原因。 中豪的动作确实很快。记者在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彩云路的“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工地现场看到,一栋巨大的建筑坐落在面前,一期主楼已经封顶,工作立面上到处是紧张施工的建筑工人。4月18日庆祝封顶所挂的条幅依然密布在楼面上。许多参观者惊叹于施工速度——自去年9月开工直至封顶,总共用了七个月的时间。 然而,由于没有出台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方案,新、老市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而不是通常各地市场拆迁中出现的“延续与继承”关系。 作为“易地改造安置项目”,是否应该对老市场的业主和商户给予拆迁补偿?由谁来买单?对此,作为拆迁受益方的中豪置业没有提供任何补偿方案,就此问题,薛金根表示:“中豪与老市场没关系,各做各的。” 那么,提出要拆迁的政府部门有没有出台相关拆迁方案?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5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拆迁补偿方案正在制订中。而据记者所掌握的有关政府公告显示,老市场拆迁工作须“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而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将于今年11月交付使用。 记者在离开昆明时,在大街上看到中豪置业刊登在天桥上的广告,上面写着:螺蛳湾……将于“2009年11月前全部拆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