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1985年星星之火](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724008807910.jpeg)
系列专题:《中国现代商业的演进历程:追寻商业中国》
1985年星星之火 “妈,我要出去做生意。”这是1985年,广东汕头乡下的凤壶村,一个天主教家庭的16岁儿子对母亲说的话。不久,这个16岁的孩子就和他19岁的哥哥一起拿着母亲给的本钱外出闯荡了。这个贫穷的家庭并没有多少钱,这本钱还是母亲借的高利贷。 日后这个当时16岁的人回忆道:“我当时有一种感觉,我想走出汕头,到外地去谋求一种生路,当时也没想要发展得多好多棒,就是不太愿意在当地做事。”这个孩子没有采用当时汕头常见的方式,逃到香港去谋求发展,而是和他的哥哥北上去了内蒙古。 这“孩子”便是日后创建国美电器的黄光裕,他一度成为人们景仰的财富偶像。但在1985年的时候,他所想的仅仅是走出农村那块土地,在城里找口饭吃。 但“去城里找口饭吃”对16岁的黄光裕来说,也绝非易事。多年以后,黄光裕回忆道:“当时农村人想要走出来,有几条途径,一是靠读书,读书出来后可以在城里弄个正式岗位。二是靠当兵离开农村,我也想过当兵,但没走成,当时当兵也不是说你想当就能当的。最后我选择了经商,也是因为没别的路可走。应该说这时候有一番激情,就是想改变生活环境。并不是说,非得发大财我才想出去的,当时是怀着挺简单的一种目的。” 也正是在80年代中期,广东潮汕一带出现了数以万计的“订合同”大军,这批生意人离乡背井地跑供销、闯市场,足迹遍布全国。1985年,黄光裕也成了其中的一员。尽管改革开放已是第七个年头,但计划经济的实质并未有什么改变,紧俏商品依然是稀缺的,一些人甚至因为有一些关系,能搞到一些“批文”便成了暴发户。譬如1985年的一家电视机制造企业,在全国的销售人员只有六个人,全国所有要货的商人,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各种关系去找到他们。那么,这些人往往也就能拿到中介费。 黄光裕起初的生意之旅说来也并不复杂,他和哥哥黄俊钦坐火车到内蒙古一带寻找市场,与要货的人签订合同,然后回广东发货(当时广东有很好的货源优势)。这种行为在1985年还被称为“投机倒把”。这年的10月10日,黄光裕和哥哥一起开始了他们的“投机倒把”之旅,这一趟,他们在内蒙古整整待了45天。相关内容参考《105亿传奇:黄光裕和他的国美帝国》,吴阿仑著,中信出版社,2005年4月第1版。 也正是“黄光裕们”的努力,这一年,不少家电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尽管私人企业还藏身于各种各样的外壳之内,尽管市场上还是国营企业占据着主流,但自由市场经济的星星之火,却再也无法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