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揭开世纪金融霸权的内幕:谁来拯救美国》
还是得提到上文所讲的美国“居者有其屋”之政。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兴起和快速发展,说到底就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放松金融管制,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政府住房政策,以及住宅抵押信贷经营方式变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如同上文所述,上世纪70年以后,随着大多数美国人拥有了自己的住宅,政府的住房政策开始向低收入家庭和少数种族倾斜。如:《1977年社区再投资法案》就鼓励银行向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社区提供住房贷款;《1978年平等信贷机会法》则要求贷款机构不能因借款人种族、肤色、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原国籍和身份差异有任何信贷歧视。而美国联邦住房局(FHA)也开始为第一次购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购房抵押贷款违约保险。而在抵押二级市场上,政府发起设立两大抵押证券公司Fannie Mae和Freddie Mac,并依据《1992年联邦住宅企业金融安全和健全法》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宅信贷服务。 正是在美国政府上述政策法律的指引下,贷款机构不断扩大抵押信贷的服务对象。这一方面确实使更多的人获得了借款机会,提高了美国住房的私有率,特别是少数族群的住房自有率。如2006年美国住房私有率就高达68.9%,而拉美移民的自有率也达到了49.5%,美籍非洲人的住房自有率则为48.2%。但与此同时,为一个隐患也随之酝酿着,即美国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日益加大。 也许是美国人的自信,或许是受到了经济大环境的迷惑,美国金融界和决策层都对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采取了不以为然的态度。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似乎进入了一个持续稳步增长的景气阶段,年增长率一度达到了4%,加之人口增长和失业率下降,美国内的房价走势持续向高,在2005年二季度的涨幅一度达到了最高时的13.64%。同时,房价的走高也使美国68%的房屋所有者受益,房产增值幅度达到了13%。这种状况仿佛给了美国次贷市场新的兴奋剂。 而美联储采取的手段则是“火上加薪”的举动。这期间,它多次下调基准利率,使住房贷款利率屡创历史新低,30年固定利率从1990年10.13%降至2003年的5.8%,15年固定利率则从7.96%降至5.17%,1年期可调整利率也从8.36%降至3.76%。 上述效应的集中汇合,使房屋所有者变现房产或重新融资、扩大当期消费成为了可能。用经济学家们的话解释,对于此时的美国人来说,重新融资至少可以带来两种好处:一是可以减少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二是消费者从中可以获得上千亿美元现金用于其他方面的消费。同时,对于美国政府而言,这种重新融资的便利及财务杠杆效应,有着刺激消费的积极作用,而美国个人消费支出正是其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源。 有必要指出的是,美国经济界决策人士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样一点:房产的财富效应和重新融资便利也吸引着许多低收入、信用记录较差者加入进了借贷者队伍,而他们贷款的目的并不是购房成为房产的主人,而是希望借助低息住房抵押贷款和房产增值潜力获得更多的消费现金或消费信贷。正如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Freddie Mac)的一份次级贷款调查报告所显示,只有19.7%次级贷款是为了购房,其余贷款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重新融资,或是为了以房产为抵押扩大消费信贷。
![第34节:二、“次贷危机”是个什么危机(3)](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724334719447.jpeg)
这些贷款人或重新融资者们,又有多少能够真正地了解潜在的市场风险呢?只能是进一步加大了次级贷款危机爆发的可能。 这里还必须提到美国的税收政策。因为在过去的20年里,美国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贷款和与房产产权挂钩信贷产品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都与美国的税收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美国《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规定,只有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支出可免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分期付款的消费信贷利息均不在减免税范围之内。如信用卡、汽车贷款和其他耐用品贷款的利息支付等。为了应对这种税收安排,美国的金融机构以及那些所谓的金融天才们便不断地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做文章,以帮助消费者避税的手段达到自我赢利的目的。这直接促成了次级抵押贷款、重新融资、产权贷款和与房产产权挂钩的信贷产品大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