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惨烈职场博弈奋斗:我在职场二十年》
老站长却也没好气:你是搞企业管理的,还能不知道这个? 老站长当时把我问住了,可是我不知道,却也怪不得我,我从未听说过哪个管理学的理论家知道这事,也从未在哪一本管理学著作上看到 这种情况的应对之策或是解决方案。概因主流管理学学者全都是闭门造车,一味的凭了自己的想象肢解企业,压根没有想到过企业是由一个个 活生生的人组成的,这些人不仅有着性格上的缺陷,还有着心灵上的缺陷,同样也会有身体上的残缺! 情况就是这样,就在这家不过是二十三人却已严重超编的小汽站中,就有着四个残疾人,除了这个哑女之外,还有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 一个顶替他父亲接班的弱智,还有一个是早年因为汽站失火烧得半边脸破相的“功臣”。这几个残疾人,都是由民政部门安排进来的,民政部门负 有妥善照顾弱势群体的社会性功能,但民政部门的资金有限,只能往一些效益好的单位,或是与民政部门关系好的单位,又或是民政局自办的 企业里安排这些人。这些人可怜的人,原本就在这个社会上已经处于了弱势的地位,不过是一个聊以残存的饭碗,又有谁忍心剥夺他们在这个 社会上最后的一线希望呢? 事出意外,我当机立断,急忙补了一张告示,宣布这四个人情况特殊,可以不经过竞聘上岗。 然后我忙不迭的打电话向总部请示。 总部一句话也不说。
![第61节:让人为难的弱势群体(2)](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7252379099911.jpeg)
这种事,谁敢说话? 没人敢冒着天打雷劈的危险说:赶走那些弱势者,企业不需要他们! 同样也没有人敢说:让董事长养着他们吧,就算董事长又多了几个爹好了。 没人敢说话,就得我独自寻找出一条合理的解决方案。 可是这个方案,我真的找不到啊。 如果我赶他们走,那我还算人吗?恐怕第一个发火的就是董事长,因为我败坏了公司的名誉。如果我自作主张留下他们,第一个发火的还 是董事长,因为我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恐怕这些人的工资,全都得从我的腰包里掏出来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我想,要不就干脆留下他们吧。算一算,他们不过是四个人,而且所要求的只不过是微薄的生存费用,一个月不过三百 块钱而已,全部加在一起才一千二,而我的月薪是八千,我还掏得起。 但等到了晚上,我就掏不起了。 第二个未加深思熟虑的告示向员工们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于是,在下午下班之前,又有五名员工兴冲冲的拿着刚刚从医院里开出来的 证明他们是残疾人的诊断书跑来了。 这下子我可没咒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