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市场、政府失灵真相:市场,还是政府》
飞机和其他工业活动的化学性物质和噪音排放是消极外在性(成本)的例子。它们的存在为政府弥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过剩的倾向所进行的干预——通过税收或直接调控——提供了依据,因为不然的话,外在性不会被重视。 与外在性相关的私人产品(private goods)能够与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区别开来:一旦大多数与产出相关的收益或成本分别由生产者获得或支出,尽管有些并不如此,私人产品便将发挥作用;一旦行为的大多数结果由不可占有的收益(例如,国家安全,这是真正典型的公共产品的例子)或不可获得的成本(例如犯罪,典型的公共“丑恶”)组成,后者(公共产品)便将发挥作用。
![数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 第14节:第一章 基本的经济选择(13)](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7253326027358.jpeg)
在与外在性相关的不可占有的结果(收益或成本)和与公共产品相关的共同的或集体的消费之间能够作出区别。在后一种情况下,结果被全体所享有或利用。因此,不可占有性(nonappropriability)内在于公共产品之中。 然而,公共产品的观念还能够被看做具有极大外在性的私人产品的极端案例。与某些化学处理工厂有关的水污染就说明了这后一种情况。由此观之,外在性是一个比公共产品更普遍的概念①。 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1960)对由外在性造成市场失灵的观点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反驳。科斯认为,假定始作俑者和把外在性实际带入市场的接受者之间能够达成交易或契约,外在性并不必然导致市场失灵②。他争辩道,那些外部成本(诸如由化学性物质或噪声排放而造成的外部成本)的受害者通过出资使外在成本的始作俑者来终止或减少有害行为(例如制止或降低排放),能够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这些成本。一旦成交,继续排放则变成一种实际的成本,因为作恶者将失去所开出的付款,除非他终止招人反对的行为。因此,在鱼和熊掌兼得的努力之中,一个理性的、冷静的和精明的消极外在性的始作俑者将试图减少这种外在性。例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没有付出代价——已经通过受害者的支付而变得明确的情况下,始作俑者将考虑采用不同的化学工艺,或遵循不同的流程,或开发适宜的、能够使其继续生产活动(这是排放的首要原因)的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