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人有很多关于神灵的传说,在这些传说里,往往喜欢给神灵安排3个女儿。藏历的10月15日是“女儿节”,传统习俗里,每年到了这个日子,藏族的女孩子们都要穿得漂漂亮亮地到大昭寺去朝拜大昭寺的护法神吉祥天母,传说中,吉祥天母也有3个女儿。在藏族人的观念里,有3个女儿,是有福气的表示。
旺堆结婚的时候已经40岁了,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旺堆对婚姻本来没多大兴趣。剧协主席强巴云丹和他同是上海戏剧学院第一届藏族班的同学,也在毕业后一同回到拉萨从事西藏话剧团的工作,在强巴云丹的记忆里,当年的旺堆有“独身主义”的倾向。 “他那会儿觉得,每天吃吃饭、练练功、演演戏,一个人挺好,不需要家庭。”强巴云丹告诉我。 可旺堆的同学、已经退休的话剧团老团长索南绕登“揭露”了旺堆当年“独身主义”的真相:他喜欢团里一个叫做“卓玛”的女演员,可惜人家不喜欢他。于是旺堆赌气,不结婚。 强巴云丹记得,当年团里一起下乡演出,旺堆喝了酒,向卓玛表白了,可表白得太直接,卓玛不理。回去的路上,旺堆心里郁闷,拿起枪来,对着车外的野羊开枪泄愤,“砰”的一声,车外的野羊没倒下,枪倒炸了膛,一车的人都被吓到了。 卓玛后来和歌舞团的一个男演员结婚了。强巴云丹说,那个男人比较会讨女孩喜欢。 “你看过《激情燃烧的岁月》么?旺堆那人就跟里面孙海英演的那个角色一样。”强巴云丹说。到了40岁还没有结婚的旺堆,成了组织上关心的对象。朋友的妻子在医院工作,有心撮合他认识了医院里的小护士。小护士留着两条乌黑的大辫子,见了他不说话,眉宇间却有一股英气。一打听,小护士是江孜人,家里成分是中农。解放军进藏的时候,她从家里跑了出来,跟上了解放军军队,立了二等功。“文革”开始,藏族干部里流行取汉名,小护士就给自己起了个汉族名字:杨志华。 很迅速地,护士杨志华变成了旺堆的妻子。那时话剧团还没自己的房子,木如寺的喇嘛被赶跑了,话剧团的人就把木如寺作为自己的宿舍,旺堆和妻子就住在原来喇嘛住过的小房间里。房子很小,不到30平方米,采光也不好。但这是旺堆安下的第一个家。 结婚仪式很简单,“文革”期间破除四旧,一对新人对着毛主席像鞠了躬,请话剧团的领导和朋友在家里吃了饭,就算结婚了。旺堆告诉我,那时候不流行送礼,流行送毛主席语录。他们两个收到的毛主席语录堆了一人高,俩人谁也不知道该把这些语录怎么办。 “最后我把这些语录都送到团里的资料室啦。”旺堆很得意地说。 问旺堆在家里谁说了算,旺堆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民主。” 话音刚落,楼梯上“蹬、蹬、蹬、蹬”传来一阵响声,一位老太太从二楼目不斜视地走下来,径直走到房间外的玻璃天棚里,坐下,喝茶。整个过程中没看旺堆一眼。 “啊,我不知道她在。”旺堆有点尴尬,眼睛小心翼翼地跟着她,一直跟出房门去。 30多年过去,小杨护士变成了杨老太太,两条大辫子还在,只是变成了花白色。当年的英气也还在,走起路来带着一阵风。 “她的腿不太好,有风湿病。”旺堆说。 时钟指向中午13点钟时,门铃就响起来。旺堆说,大女儿回来了。 大女儿德吉央宗,是拉萨市城关二小的小学教师。学校和娘家离得近,每天中午,她还是习惯到爸爸妈妈这里来吃午饭。刚一进门,一大串清脆流利的藏话就流了出来。嘴上说着,手也没闲着,女儿帮旺堆扣上了敞开的衣领,顺手摸摸他的头。旺堆听任女儿摆布,乖得像个小孩子。 问大女儿家里到底谁听谁的,大女儿笑,她说,那时候旺堆有一大堆职务在身,很忙,经常出差、演出,家里的事情都是妈妈在管。自然的,家里的事情都是妈妈说了算。 “爸爸一向很疼我们,那时候出差回来,带的都是给我们的吃的和玩的。”德吉央宗说,“他不攒钱,有点钱都花在我们身上了,给我们买衣服,买这个买那个。” 团里的其他小孩子都怕旺堆,觉得他很凶,可是这3个女儿从来不怕:“他上有政策,我们下有对策。毕竟是中年得女么。” 当年木如寺的院子里,旺堆家的两个女儿最出风头,穿得漂亮,吃得好。有一次爸爸去阿里演出,回来的时候给女儿带了一种风干的果脯,那时候拉萨市里还没有这种果脯卖。央宗和卓嘎拿着果脯在院子里吃,特别得意。别的孩子也想吃,央宗姐妹就拿着果脯做诱饵,让他们做这个做那个,俨然是孩子王。 “那时候院子里的小孩,我们两个玩得是最疯的。”央宗笑着说。两个女孩长得也相似,上小学的时候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辫子,骑一样的自行车,同学们经常把她们俩姐妹认错。 小学校的名字,当时叫做“卫东小学”,几年以后,改名为“吉布岗小学”。 实际上,央宗觉得自己和二妹并不像,央宗说自己长得像爸爸,二妹长得更像妈妈。 在央宗眼里,妹妹卓嘎是个时髦的姑娘。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流行飞机头,姑娘们都把前额的头发梳得高高的。那时候发胶太贵,卓嘎就把糖水弄得稠稠的,再用梳子沾上糖水,把头发梳高。妈妈家教严,放学回家的时候怕被妈妈看见,每次走到家门口,卓嘎再把头发拼命地梳下去。 卓嘎的丈夫是她的初中同学。上初中时两个人已经在谈恋爱,央宗就经常以此为把柄要挟他们,要挟的条件无非是一碗凉皮。那时候拉萨市很小,几乎没有像样的饭馆,姐妹俩有时候嘴馋,就到街上去吃一碗凉皮。 央宗的丈夫也是她的高中同学,但那时两个人还没有谈恋爱。高中毕业以后,央宗去了陕西咸阳读师范学校。 去咸阳,是央宗20岁人生里第一次出远门,旺堆给她买了飞机票,从拉萨飞到成都,再从成都坐火车到咸阳。这次旅程里最让央宗惊奇的,是她看见了火车。在此之前,在拉萨长大的央宗,从来不知道火车是什么样子。 对于成都,央宗的记忆是生病。高原上长大的孩子到了海拔低的成都,醉氧了,一直醉到咸阳,蒙头大睡了3天,才适应了平原上的气候。 身体好了之后,央宗到西安去玩,西安的繁华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她高兴的是西安众多的小吃。央宗说,那时候她最喜欢的小吃还是凉皮,每天几乎都要吃一碗。 一年级的暑假,央宗想家了。她和学校里几个同是从西藏招来的女学生一起,筹划着回趟家。 在西安一年,央宗积攒下了几百块钱。父亲每月给她寄来的零花钱她都尽量节俭,寒假的时候还在外面打工。这次,她准备用这些钱回趟家。 回去时走的是青藏线,从西安坐大巴到西宁,再从西宁、格尔木一路坐汽车坐回拉萨,整整走了一个星期。那时,社会上流传着许多人贩子拐卖女大学生的谣言,害怕遇上坏人,央宗和她的伙伴们一路上不苟言笑,不和任何陌生人说话,晚上住旅店,进门就睡,根本不敢在陌生地方闲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