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两会语录] 谁说内定了?别乱猜测,好好坐着! ——3月7日云南代表团开放日无人问“躲猫猫”案,被指内定提问记者后工作人员如此回应 请铁道部公布实名制不可行的理由。
——全国人大代表陆琴 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里,有关2008年的财政“执行数”出现了2次,前后数据却相差100多亿元。我很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怎么会出现这样巨大的差额?是误差,还是印错? ——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发现预算报告出现数字打架 整顿网络力度远远不够。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谈到“猥亵门”,称林嘉祥是一个好干部,网络是可以杀人的,林嘉祥就是个倒霉蛋 科技部总的经费是198.1亿元,但是其中“其他支出”是69.5亿元,占了总支出的1/3,这个“其他”到底包括哪些部分,这个钱怎么用法,是我非常不明白的地方。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王恩多 [近观两会] 公开政府投资计划是一次公民启蒙 大江网:陈季冰 【两会链接】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曾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将不会讨论4万亿元的问题。3月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称,4万亿元的投资安排需要在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布。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介绍了4万亿的整体安排,并表示由中央政府承担的11800亿将经过人大审议。 【评论摘录】 “4万亿”渐渐变成了一次启蒙——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我”与这4万亿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简言之,4万亿唤醒了许多国人身上长期蛰伏的公民意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4万亿该不该花、花在哪里、怎样花这些问题的公开辩论过程本身比这些问题的答案更重要。说到底,这类公共决策的是非毁誉永远都不可能取得一个盖棺定论,因为不同群体会基于各自的现实利益和价值取向作出截然不同甚至尖锐对立的回答。 标准答案只能是一种大体上大家都能接受的折中和妥协。张平主任就给出了一个答案,不过他紧接着还说,“(1.18万亿)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批准”。在我的视野里,人大是“怎样”审议批准的,比审议批准了“什么”重要得多。 “4万亿效应”已经激发起了一轮以往从未有过的针对公共政策的广泛辩论,不过这场辩论虽然热烈空前,但却仍停留在广场和课堂里,因而只是初级阶段。下一步更艰巨的任务是寻找到一个突破口,将它引入会场。 [两会声音] 蒋洪:要提高政府透明度必须修改《保密法》 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委员认为,现行《保密法》有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国家秘密界定过于宽泛;二是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国家秘密和密级;三是程序上缺乏必要的制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根据现行的《保密法》和相关规定则成了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在这种冲突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受制于《保密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实践中就成了“以保密为原则,公开为例外”。 杨海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防治腐败 全国政协委员杨海坤称,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不少公民以《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请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案例,也有律师向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应对金融危机相关信息的案例,但是对这些案例的处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各种问题,如政府部门关于“一事一申请”、项目列表不公开等内部规定的做法就与条例相违背,从而侵犯了法定的公民知情权,也使公众监督无法落到实处。 以这次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为契机,促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信赖的制度,将政府行为置于民众监督之下是各国防止腐败的共同经验,而其中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将相关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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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七年四月五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