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 贾治邦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我们迎来了第十三个“世界湿地日”。2009年 “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从上游到下游,湿地连着你和我”。 这个主题告诉我们:湿地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江河上游到下游,每天都在为我们服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加强湿地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实践。 湿地,人类的朋友 全面认识湿地的功能和价值,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重要前提。 湿地是“地球之肾”,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对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湿地是“淡水之源”和最大的“淡水贮存库”。我国湿地维持着约2.7万亿吨淡水,占全国可利用淡水资源总量的96%。湿地因其强大的水文调节和循环功能,又被称为“水资源调节器”,发挥着重要的抗旱防涝作用。湿地是高效的“淡水净化器”,对所流入的污染物可通过其复杂的界面,产生过滤、沉积、分解和吸附作用。大量实验证明,五类恶劣水质的水可以被湿地净化为三类水质以上的水。保护湿地、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维护水资源安全的治本之策。湿地是“生物基因库”,孕育并维护着极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不仅可以生产生态产品,有效维护生态平衡,而且可以为人类提供水稻、水产品、湿地植物等物质产品。湿地还是世界上十分重要的碳库之一,对于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球湿地碳储量约为770亿吨,占陆地生态系统的35%,每公顷有机碳贮量最多可达258吨。湿地又是人类文明的载体,承载着自然景观,传承着人类文明。 近些年来,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不合理利用等多种因素,导致湿地消失的速度不断加快,湿地生态功能不断退化。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研究表明,全球湿地消失的速度超过了其他任何生态系统。加强湿地保护,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世界上的湿地大国都毫无例外地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纷纷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美国更是推行了“湿地无净损失”的政策。国际社会加强湿地保护的意愿集中体现在2008年10月在韩国召开的第十届缔约方大会通过的一系列文件和《昌原宣言》中。《昌原宣言》指出,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和气候变化已经对湿地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呼吁加强湿地保护以维持其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国际社会已将湿地保护与气候安全、物种安全、水资源安全、食物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密切相连,湿地保护的国际政治化趋向日益明显。湿地保护,成绩显著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8年,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又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湿地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湿地保护条例起草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11个专题论证报告和立法草案说明的起草工作。地方湿地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已有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等8个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相继颁布实施。二是湿地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海洋功能特别保护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8年我国新增国际重要湿地6块,总数达到36块。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个,总数达到38个。全国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550多处。三是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试点示范工作进展顺利。《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今年启动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奠定了基础。国际重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也已制定完成并开始试点。四是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实施两年来,国家林业局和有关部门已审批湿地项目近200个,中央投资8亿元。《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顺利实施。在国家工程的辐射带动下,各地纷纷投入资金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一批生态地位重要的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善。五是湿地公约履约与国际合作成效明显。我国认真履行《湿地公约》,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在第十届《湿地公约》缔约国大会上,中国成功连任公约常委会成员国,公约秘书长在主题报告中高度赞扬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瞩目成就,并称中国可以成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的典范。湿地保护被列入“中美能源与环境十年合作”合作领域。中国还与澳大利亚、德国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六是湿地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湿地,举办了“健康的湿地,健康的人类”摄影展览,建立了“中国湿地网”,大量网友登陆访问并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宣传教育,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保护湿地的氛围逐步形成。 湿地发展新局面 尽管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其它生态保护事业相比,湿地保护事业还存在较大差距,湿地保护仍面临着严峻形势。 今后,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的需求,科学谋划湿地保护工作,力争到2010年使50%的自然湿地和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建立起结构较为合理、功能较为优化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逐步扭转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局面。 一要认真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进一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要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对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既要加强对现有湿地的保护,又要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不断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功能。认真实施湿地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着手编制湿地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快湿地保护进程。组织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 二要强化湿地立法,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机制。缺乏专门的湿地立法是导致中国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下降的主要原因。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制订湿地保护的专门法规。同时,要着力消除制约湿地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重点研究解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补水等政策和湿地征占用管理等制度,以及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将整个湿地保护体系纳入禁止开发区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湿地保护管理的合作机制,以及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机制,共同协调强化湿地保护。 三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湿地具有多重属性与功能,社会对湿地有多样化的需求。只有正确处理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将两者科学结合,才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树立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理念,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保护利用湿地资源的模式与机制,把湿地保护工作推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尤其要总结探索保护湿地实体资源、利用湿地景观等非实体资源、发展生态经济的保护利用模式。 四要认真履行《湿地公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是《湿地公约》缔约国和常委会成员国,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履约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的作用,形成运转高效的部门协调机制。积极寻求多边和双边国际合作机会,为国内湿地保护引进更多资金和先进理念。重视跨界湿地保护工作,特别要关注喜马拉雅高原湿地、阿穆尔河-黑龙江流域、湄公河流域、黄勃海区域等敏感区域的湿地保护。 五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湿地保护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很强的事业,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湿地保护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