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草业十二五发展 烟草业新政的中国挑战



 文  本刊记者 吕斌

  2009年1月9日,是中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以下简称FCTC)后三年缓冲期结束的日子。

  作为FCTC的缔约方,中国承诺缓冲期结束后开始切实执行FCTC内的有关控烟规定,从这一天起,应规定香烟外包装盒上警示标语或图片的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30%。

  一直以来,中国烟草业从政策到产业都饱受指责。鉴于烟草业利税在国家财政中所占巨大的比重,产业改革推进一直相对缓慢。值此FCTC规定实施之时,对烟草产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挑战,但同时也是一次改革良机。

  要市场还是要形象?

  “框架公约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在运转,从那一年起,全球范围内对烟草业进行了诸多限制。自2005年前后,中国烟草业也已经开始针对FCTC进行一些改革和监管,以防止触犯FCTC的相关规定。”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著名烟草产业专家周阳敏博士表示。

  作为FCTC的签约国,中国需要遵循多项控烟条款,此次外包装规定就是其中最为核心的条款之一。

  目前,世界上超过30个国家已经要求本国的烟草业将吸烟危害的警示语占到烟盒面积的一半以上,其中澳大利亚占60%,比利时为56%,巴西为50%,瑞士56%,芬兰52%,加拿大50%,新加坡50%等。有12个国家已经制定了法律来保证烟盒上必须有图片警示,例如腐烂的肺和被腐蚀的牙齿等。

  中国在青少年控烟、公共场所禁烟等方面已采取很多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外包装警示语方面,仅仅做到了在侧面用较小字体标注“吸烟有害健康”6个字,离FCTC的规定还差很远。

  周阳敏博士表示,警示语等相关规定的实施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一是烟草企业本身的认识程度;二是政府是否有意识去进行强制推行;三是烟民本身是否会受到包装图案的影响;四是普通民众展现的控烟能量。

  当然,在面对指责的同时,中国烟草业也没闲着,一直以来,烟草业都在进行着改革试验,尤其在针对香烟焦油含量的降低、毒性的减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句。

  2002年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又对卷烟包装体上有关警句的标注做了补充:卷烟盒、条、箱包装上应有“吸烟有害健康”的中文警句,卷烟盒体上所使用的中文警句字号不得小于五号字,焦油量和烟气烟碱量的中文标注字号不得小于六号字,且应标注在卷烟盒体侧面,标识突出,与背景有明显对比,字迹清晰可见。

  实际上,中国烟草企业在对外出口的部分,如中华、红塔山等品牌的出口香烟早已做到了按国际通行规定来印制警示标语和图片。但在国内市场,还远未做到。

  《公约》的影响

  “从我的分析来看,正向力量远远弱于反向力量,也就是说这条法律得以实施的可能性并不是特别大。”周阳敏博士告诉《法人》记者,但是在中国国情下,有可能施行一些变相的方式,比如说到现在FCTC并没有明确规定警示标语的图案、位置等细则,其中还是有很大的变动空间。

 云南烟草业十二五发展 烟草业新政的中国挑战
  “我们很早之前就说从2009年1月开始要实施,这只是一个象征的时间,政府到现在还没有制定一个具体的执行时间表。”周阳敏博士表示,我国烟草产业从物流体系上来讲,周转周期相对较长。即使要变换包装盒,按照我们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下的订购方式来看,所需要的时间也至少要半年到8个月以上。

  因为烟草业普遍库存量很大,且在严格制度下所涉及的效率非常低,政府有可能给出一个比较长的缓冲期,可能达到一、两年以上。

  “中国烟草产业被人为分割成生产和销售两大板块,包装的改变对于生产型企业的影响相对比较大,因为这类企业的利润空间可能因烟盒的新包装而压缩,但烟草销售领域几乎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它是垄断的。”周阳敏博士认为,香烟本身是一个消费弹性非常小的产品,烟民往往会有烟瘾,烟盒包装的更换可能对消费者的影响并不大,且影响有可能主要体现在对新增烟民的消费需求上。

  除普通消费外,香烟在国内市场上还有一项重要的消费作用——礼品烟。一些高档香烟品牌在国内一直有其特殊的作用和意义,这类烟草品牌价格昂贵、档次较高,一直占据着礼品市场的重要地位。

  针对礼品烟消费,首都医科大学副教授崔小波曾经专门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大约有25%的烟民抽的是礼品烟。如果今后烟盒上印满警示标语和骷髅图片,显然不再适合礼品功能,这可能对高档香烟产生致命打击。

  一位有多年烟龄的普通烟民也对《法人》记者表示,尽管自己很清楚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但香烟消费习惯可能不会因警示语的增多而改变,倒是对于礼品烟的选择可能会有影响,毕竟“腐烂的肺”等图片实在不太适合送礼。

  烟草业改革

  鉴于内外环境压力,国内烟草业改革困难重重。烟草产业专家周阳敏博士认为,当前中国烟草行业主要面临4个严重的致命问题:

  一是政企不分。这是一直以来的体制问题,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是一体的,必然带来垄断性后果,这种体制也使得控烟等一些规定形同虚设。

  二是中国烟草业对将来走出国门准备不足。对于FCTC的规定在中国的实施情况所形成的国际影响,以及中国烟草走出去之后对国际法规的规避尚无对策。

  三是烟草产品的生产制造和营销体系的分离问题。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性问题,而且越来越严重,作为企业,只有生产权没有销售权,抗风险能力自然难以提高。

  四是烟草品牌的布局问题。经过2006、2007年的兼并重组潮之后,目前烟草行业的很多企业拥有大量品牌,非常混杂,品牌的整体布局存在风险,而且缺乏完善的战略去调整。

  “就我的研究来看,我对第二条尤其担忧。”周阳敏博士告诉《法人》记者,关于国际贸易风险,之前温州打火机、中国纺织品都曾在海外遭遇过轰轰烈烈的反倾销调查。他认为,中国的烟草产品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遭遇到重量级的反倾销问题。

  目前,FCTC作为国际性组织,其相关的控烟规定大都比较笼统,没有一个国际化的标准体系,各国都不一样。这些不同的控烟标准很容易化身为贸易壁垒,可能会成为将来中国烟草出口的贸易风险。

  周阳敏博士对《法人》记者介绍,现在红塔、中华等品牌开始走出国门,而且做的不错,但行业整体步子还是不大,走出去的企业凤毛麟角。随着烟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内市场的饱和,“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

  “现在中国烟草出口还未形成规模化趋势,但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在十年内,规模就有可能形成,这是应当引起产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周阳敏博士表示,烟草产业应当增强整体的产业规划,对于跨国经营可能面临的国际条约、贸易风险应该预先有所研究和安排。另外,行业改革必须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针对烟草营销机构的改革。

  此次外包装警示语问题不是中国烟草业遇到的第一次挑战,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利润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始终是个绕不开的坎,该如何化解这道坎,使鱼与熊掌兼得,是整个烟草行业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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