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融资融券业务和股指期货是相互促进的 假如没有融券业务,就不能顺利卖空股票,股指期货的反向套利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建立融券机制将会改变投资者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单边市”局面,从而使股指期货投资者在预测到市场上升或下跌走势以后,在多空两个方向的操作上均可以游刃有余,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回避市场风险。
![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 《融资融券》第二章(一、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之间的关系)](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7342870279008.jpeg)
融资融券业务自身对证券市场能够发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能够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坐庄造成某一股票价格飙升的时候,投资者能够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的时候,投资者能够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www.aihuau.com| 针对中国香港市场的研究表明,在开放融券卖出机制之后,股指期货偏离现货的幅度与次数均明显减少。假如融券机制的缺位,将使反向期现套利几乎不能进行。而投机者更有可能运用这个制度缺陷,凭借利空消息全力做空期货进行逼仓,而不会受到套利交易的阻力。 推出融资融券,将对促进股指期货期现套利交易、平抑过度投机,进而保证套期保值功能、促进股指期货乃至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同时,股指期货的推出,对于融资融券的发展也具有推动作用。尤其是对机构投资者来说,假如没有股指期货,从事大量的融券抛空业务,风险也是非常大的。此外,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能够实现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有效引导,以免融资融券成为一种纯粹的高风险投机行为。 当然,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并不是互为推出的先决条件,然而,融资融券的存在能够促进股指期货更好的发挥规避风险的功能,而股指期货的存在也给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规避业务风险的工具。从这个方面来讲,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也是两个能够相互促进和补充的投资品种,但它们之间的促进和补充是锦上添花式的,有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与功能。 (二) 融资融券业务并不能代替股指期货 虽然融资融券业务和股指期货市场能够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但是融资融券并完全不能代替股指期货,它在规避系统性风险方面比股指期货相去很远。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融资融券适合于回避单只股票的下跌风险,而对于回避整个市场下行的系统性风险显得功能不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告显示,目前融资融券属于试运行状态,对于融资融券的标的股票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从而使得融资融券的范围极大地缩小,而且以大盘蓝筹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资产组合不会仅仅限于大盘蓝筹等股票,而成长型基金的投资组合中甚至可能一只蓝筹股都没有。在此情况下,融资融券对于基金等大型机构的作用则会显著地降低。另外,假如基金需要回避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需要对每一只股票进行融券行为,这只会造成过程比较麻烦,套保过程也不是十分理想。而股指期货则可以有效回避系统性风险,通过对单只股票或资产组合值的计算比较简单地进行回避风险的操作,这相比融资融券来说显然其功能要更为强大。 第二,融资融券对于数量限制比较严格,并且投资者的冲击成本会非常大,而股指期货则相对交易成本比较低。依据证监会2006年发布的《试点办法》显示,监管层能够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与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对于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的回避风险功能效应再度大大地降低。而且,对于基金来说,大量的融资融券行为会加大它在证券市场操作的冲击成本,这使得降低其操作收益,此也是融资融券比较薄弱的环节。而股指期货则不一样,对其操作是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对证券市场单只股票的冲击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单纯地从手续费方面来考虑,股指期货的交易成本也比融资融券较为低廉,再考虑杠杆效应,股指期货显然比融资融券更为划算。 总之,融资融券的推出有利于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健全市场运行机制,而且其做空功能有利于股指期货反向套利的进行,从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金融创新。然而融资融券本身的一些特点使得其在回避市场系统性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功能不及股指期货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