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五大失败案例 风险管理五大失败案例 2



内部监控失效

——授权审批控制失效

中信泰富2008年10月20日宣布,由于发生了上述外汇风险事件,集团财务董事张立宪和财务总监周志贤已辞去董事职务,10月20日起生效。莫伟龙于同日起获委任为集团财务董事。荣智健表示,上述合约的操作者对潜在的最大风险没有正确评估,相关责任人亦没有遵守公司的对冲保值规定,在交易前甚至没得到公司主席的授权。此外,持有中信泰富29%股权的母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同意为其安排15亿美元备用信贷,利息和抵押品方面按一般商业条件进行。

——信息披露的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对外信息披露制度对重大信息的范围、内容、投资者利益等存在缺陷,发现问题6个星期之后才对外公布,做法令人惊讶,显示出其内部监管存在漏洞,并且质疑中信泰富实际负责公司财务的并非是已经辞职的张立宪和周志贤,而是公司主席荣智健的女儿荣明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准确、及时、全面,其中“及时”最难做到。他分析说,中信泰富所做炒汇行为和其主业不同,属于非正常交易。既然是从事外汇期货,就要锁定风险,签订合约之初就要发布公告,说明“存在”潜在的风险。而且在澳元下跌时,公司应该止损,已造成的亏损算也能够算出来。正是由于中信泰富迟迟不公布亏损,才遭到投资者指责。

而内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是常见。他分析说,杭萧钢构曾经将公司将要签订的一份天价订单提前泄密,受到处罚,这是比较例外的事,更多的上市公司则是信息披露不及时。“将生米煮成熟饭了,才向投资者通报一声”。在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每年处罚的信息披露问题中,一多半都是由于不及时。

——风险管理没有集中

标普分析师认为:“中信泰富的风险控制及内部管理问题严重,未来发展战略也需要重新检讨;而风险管理没有集中,也是中信集团乃至多数中资企业一直以来的隐患。”

合俊集团自己打败了自己

风险类型:财务风险

代表企业:合俊集团

创办于1996年的合俊集团,是国内规模较为大型的OEM型玩具生产商。在世界五大玩具品牌中,合俊集团已是其中三个品牌的制造商——美泰、孩子宝以及Spin master的制造商,并于2006年9月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到2007年的时候,销售额就超过9.5亿港元。然而进入2008年之后,合俊的境况急剧下降。在2008年10月,这家在玩具界举足轻重的大型公司的工厂没能躲过这次全球性金融海啸,成为了中国企业实体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倒闭第一案。目前,合俊已经关闭了其在广东的生产厂,涉及员工超过7000人。

金融危机只是催化剂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整个玩具行业的上下游供应链进入恶性循环,再加上2008年生产成本的持续上涨,塑料成本上升20%,最低工资上调12%及人民币升值7%等大环境的影响,导致了合俊集团的资金链断裂。

表面上看起来,合俊集团是被金融风暴吹倒的,但是只要关注一下最近两年合俊集团的发展动态就会发现,金融危机只是压倒合俊集团的最后一根稻草。

实际上,合俊集团本身的商业模式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作为一个贴牌生产企业,合俊并没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因此在生产中也没有重视生产研发的投入,主要靠的是欧美的订单。美国的次贷危机发展成金融危机后,首先受到影响的肯定是这些靠出口美国市场过活的贴牌企业。

比较有意思的是,同在东莞,规模也和合俊一样是6000人左右的玩具企业,龙昌公司却在这场风暴中依然走得很从容,甚至他们的销售订单已经排到了2009年。比较一下两家玩具企业的商业模式就能发现,龙昌公司拥有自主品牌,他们在市场中拼的是品质和科技,并且具有专利300多项,研发投入每年达3000多万元,有300多人的科研队伍。而且龙昌主要走高端路线,比如生产能表演包括太极拳的200多套动作的机器人,生产包含3个专利、能进行二次组合的电子狗等等,销售市场也并不依赖国外,而是集中在国内。

而在2008年11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采访倒闭后的合俊集团时,在现场拍到的产品是像商品的赠品玩具、滑旱冰及骑自行车的护膝用品、赚几元钱的电子狗等的小商品。

盲目多元化造成“失血”严重

其实早在2007年6月,合俊集团已经认识到过分依赖加工出口的危险。2007年9月,合俊计划进入矿业,以约3亿元的价格收购了福建天成矿业48.96%股权。天成矿业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开采贵金属及矿产资源,拥有福建省大安银矿。

据合俊集团旗下东莞樟木头合俊樟洋厂一位核心部门的负责人表示,2008年2、3月份,合俊集团付给天成矿业2.69亿元的现金,直接导致厂里资金链出现问题。

而公开资料显示,合俊集团2007年10月底曾公告,以3.09亿港元总价收购福建省大安银矿勘探权。公司将以2.69亿港元向独立人士唐学劲收购China Mining Corporation的45.51%权益,并将认购China Mining Corporation本金额40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兑换后持股量将增至48.96%。首批4000万港元在协议时已经给付。

然而令合俊集团始料未及的是,这家银矿一直都没有拿到开采许可证,无法给公司带来收益,而3.09亿的资金中国矿业也没有按约定返还给合俊公司(上述公告表明,双方约定2008年4月拿不到开采证,则将返还收购资金给合俊)。

对于天成矿业的巨额投入,合俊根本未能收回成本,跨行业的资本运作反而令其陷入资金崩溃的泥沼。

随着合俊集团资金越来越紧张,为缓解压力,合俊卖掉了清远的工厂和一块地皮,并且定向增发2500万港元。可是,“2500万顶多维持两个月的工资”。

为了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营,合俊开始向银行贷款,但是不幸的是银行贷款的途径似乎也走不通了。公开资料显示,合俊集团的贷款银行全部集中在香港,分别是星展、恒生、香港上海汇丰、瑞穗实业、南洋商业、渣打和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等7家,内地没有银行贷款。

合俊集团2007年年报显示,其一年内银行借款额为2.39亿港元。“这其中有一亿七八千万是以公司财产作抵押,剩下数千万主要是老板在香港的熟人提供担保。”上述负责人透露。但是合俊集团2008年上半年并没能拿到新贷款。

可以说,收购矿业孤注一掷的“豪赌”,赌资本应该是合俊玩具用于“过冬”的“粮食”。没有了这笔巨额资金,合俊最终没能挨过制造业刚刚遭遇的冬天。

内部管理失控导致成本上升

——对自然灾害的风险评估、应对不足。2008年6月,合俊集团在樟木头的厂房遭受水灾,存货因而遭受损失。水灾导致物料报废及业务中断,集团耗费近一个月时间方恢复正常生产。此次水灾亦严重影响该集团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现金流量规划,从而影响集团的营运效率。因水灾造成的存货受损约达6750万港元。

——内部管理失控导致成本上升。合俊集团旗下已倒闭的俊领玩具厂的一位员工称,管理混乱才是合俊倒闭的真正原因,而美国的金融危机只是让这一天提前到来。据该员工反映,其所在部门只是一个普通的生产部门,却设有一个香港经理,一个大陆经理,一个主任,一个经理助理,一个高级工程师,一个工程师,一个组长,还有就是三个工人,一共10人。该部门是一个五金部门,但合俊主要是生产塑胶和毛绒还有充气玩具的。于是上述员工是这样描述他们的工作的:“我们3个工人扫扫地、擦擦机器,完了就吹牛睡觉,组长就玩手机,我们睡觉他也帮忙站岗,主任就天天在办公室上网或者到处泡妞。两个工程师陪着经理天天出差,有时一个星期看不到人,经理助理就负责收发邮件和安排经理出差车,香港经理干什么我们就不知道了。其他的部门除了比我们部门人多以外,其他情况差不多,都是当官的人很多,管事的没有。工人做事是十个人做的事没有十五个人他们不干,一天能干完的事拖也要拖到明天。”

除此之外,合俊集团的物料管理也很松散,公司物品经常被盗,原料当废品卖。而且生产上也没有质量监控,返工甚至报废的情况经常发生。“一批货不返个几次工是出不了货的,有一批货来回返了不下十次。厂里的QC除了吃饭睡觉拿工资就没有看到他们干过什么。”上述员工说。

——对自身的负债能力预计过高,导致债务风险巨大。截至2008年6月底,合俊集团总资产8.35亿元,总负债5.3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3亿元,净负债比率71.8%。

新华集团面临诉讼难局

风险类型:法律风险

代表企业:新华集团

全球500强GE(通用电气)在2008年4月被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华集团”)提起仲裁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05年曾轰动一时的GE收购内地民营企业一案由此产生了波折。

本是伙伴

新华集团曾控股的新华工程是我国主要的火电厂控制系统工程公司。新华工程2002年时的DEH(数字电液调节系统)国产产品占有全国90%的市场份额;2004年它在国内300MW火电机组DCS(分散控制系统)上也占据了全国50%以上的份额。

2001年底、2002年初,新华集团拟将新华工程上市,在上市的筹划阶段,多家国际知名公司表达了强烈的合作愿望,其中就包括GE、西门子、霍尼韦尔等。

新华工程的另一外方股东(拥有41%股权)希望由GE接手。新华集团考虑到GE没有自己的DCS产品,且希望GE能将新华工程的国产DCS打入国际市场,也愿意被GE收购。

2004年12月,经过两年多谈判,GE以其子公司——位于新加坡的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下称“GE太平洋”)为买方,与新华集团签订了转让新华工程42.2%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通过同时进行的其他股权转让,收购完成后GE太平洋持有新华工程90%的股份,新华集团保留10%的股份。

2005年3月31日双方股权交易完成之后,GE太平洋将转让价款的27.3%作为托管金,保留在了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的专门账户里,托管期限为2年,也就是2007年3月31日这笔钱应该付给新华集团。

根据另行签订的托管协议约定,托管金作为买方索赔以及以新华工程净资产为调整基础的购买价调整额的担保,只有在满足一些要求之后,托管金的余额方可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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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煎何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托管协议到期日前的2007年3月7日,GE公司以软件许可、环保等原因,及未披露的重大合同、潜在的税务责任、违反不竞争不干扰义务等事项向新华集团索赔不少于1261万美元,已超出托管金总额。

同时,GE向托管银行发出指示,要求托管银行从托管金中支付上述索赔款。获知此信息后,新华集团及时向托管银行发出了异议证明。如此一来,根据托管协议的约定,该笔托管金被银行冻结。

针对GE的高额索赔,新华集团称,公司多次努力与GE沟通,试图消除误解(包括请税务、环保主管当局向GE当面解释),撤回索赔,但GE仍然坚持索赔立场不变。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9月6日,新华集团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责令GE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几乎同时,由于对与GE的合作不再乐观,新华集团向GE发出了《关于要求GE收购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10%股权的通知》。根据双方此前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新华工程合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GE对该收购要求应无条件接受,股权转让协议应在一个月内签署。GE随即回函表示同意收购,但拒绝支付2004年底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确认的对价,并就“不竞争事项”向新华集团另外索赔1000万美元。双方矛盾逐渐公开化。

新华集团法务经理刘战尧表示,GE的索赔“根本没有道理。比如‘潜在的税务责任’一项,新华集团曾向主管税务部门就该项索赔问题进行了请示,税务部门认为,新华工程在由新华集团控股经营期间,一直有着良好的纳税记录,GE索赔涉及的事项并不存在。在新华集团和GE就纠纷进行协商时,主管税务部门还当面向GE作了解释,但GE仍然坚持自己的要求”。

新华集团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写明:如果发生赔偿,也只赔直接损失。成交前新华工程的税务并没有任何问题会招致潜在的税务责任;而即使有潜在的税务责任,按照股权转让合同中只赔偿直接损失的原则,也只有当所谓“潜在税务责任”变成现实的税务责任时,GE才能就税务问题索赔。当前GE就税务提出的索赔是毫无根据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

作为这起收购案的主角之一的李培植已经对他当初一手操办的这桩“婚姻”彻底失望。“我没料到,像GE这样的公司居然会不讲诚信。”他表示,收购新华工程后,GE并没有如其承诺,将新华工程国产的DCS推向国际市场;在国内市场,GE也在用新品牌代替原有的“新华”品牌,使“新华”这一民族品牌在国内电力自动化领域的影响力逐渐减弱。新华工程也不再与新华集团的部分子公司续签采购合同。而自取得新华工程控股权以来,GE就拒不按照新华工程的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刘战尧认为,新华集团由于轻信GE的笼统承诺,没有把承诺的内容具体化,使之具有可执行性,让自己陷入了被动。“比如GE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了促进新华工程产品出口的义务,但这项义务没有具体时间和数量上的要求,更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这样的条款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一份由新华集团提供的材料显示,2006年,即被GE并购后的第二年,新华工程的年销售额从2005年的8亿元急剧跌至4亿元,2007年的业绩仍未有起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新华集团的不竞争义务,新华集团彻底退出了当年从事的发电业务,转而开拓环保、轨道交通等领域。这意味着新华集团将已有的国内市场拱手让给GE,而GE实际上未能保住原来的市场份额。相反,在GE的控制下,一个历经十几年创立的民族品牌正面临着逐渐消失的危险。这也正是李培植现在最为痛心和担心的。

尽管GE与新华集团双方的初衷都是想把企业做得更好,而当我们深入事情的细节,在这场博弈中,中国企业由于对国际商业规则的陌生、对国外大公司的盲目信任,使自己处处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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