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去客厅倒水喝,无意间瞥了一眼电视,看到了让我惊诧的一幕:一个年轻的美女带着甜美的表情在吃大葱蘸酱!原来是一则“葱伴侣”的电视广告。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笑,继而从微笑变成大笑——美女吃大葱蘸酱?!实在是笑煞人也!估计也只有“周星星”能够在他的片子里搞出这样的“杰作”。
首先,我觉得这则广告的表达主旨实在是无可挑剔的,葱伴侣——大葱的伴侣——吃大葱时一定要蘸酱——蘸酱就蘸葱伴侣。似乎是个完美的逻辑。
只可惜,这广告选错了主角,千不该、万不该、绝对不该找一年轻靓丽的时尚美眉担此重任。彻底表错了情、会错了意。
按照常规的理解,电视广告中的表现人物应当以产品目标客群的大致形象为基本选择依据(成功范例就是那些给老年人补钙的产品)。看了葱伴侣的广告,我只有一种感觉:厂家似乎希望通过这样的一则电视广告,要把吃大葱蘸酱的习惯带给城市里的青年群体。这简直是在玩“乾坤大挪移了”。
根据我的理解,现在还在吃大葱蘸酱的消费者,可能只有三大类了:第一大类,有一定乡村生活经历的中老年消费者;第二大类,乡村及较低收入水平的消费者;第三大类,在饭店就餐时,果蔬类凉菜拼盘的佐料。
大葱蘸酱,这本身就是一种源自乡村(而且是北方乡村)的粗犷吃法。在餐桌非常空旷的时代,大葱蘸酱似乎是一道不可或缺的主菜,用老人的话说就是——“能下饭”。然而时至今日,还能坚持大葱蘸酱习惯的家庭和消费者,估计能达到千里挑一就很不错了。
再者,现代人的交际需求已经基本把葱和蒜之类的刺激性生食食物从餐桌上排斥掉了;就算吃,也只能是晚餐时吃个一口半口了。
广告的作用是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但想让年轻人也学着广告里的美女狂吃大葱蘸酱,我看是没指望了。
在此,给葱伴侣提两个建议:
第一、要想卖葱伴侣,先要卖“大葱”,要让消费者认识到生吃大葱的好处;也只有当数量稳定的消费者养成了吃大葱的“良好生活习惯”,葱和葱伴侣才能天长地久;
第二、把广告里的主角换了,要么换成一对中老年夫妇在家里细嚼慢咽大葱蘸酱(颇有些不忘从前、忆苦思甜的味道),要么换成一桌人在酒店里一边吃一边说“大葱蘸酱,很健康”。
如果让我说这则广告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的话,也许只有一个:让经销商看到厂家的强势广告支持,大量进货、铺满货架。
因为选错了广告中的主角,厂家和创作方共同酿造出了这个经典的搞笑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