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国务院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关住。其中第八项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而纯粹与低收入群体相关的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这项政策措施的受惠者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等等。从数量上看,会涉及多少城乡居民呢?
按民政部2008年第三季度的统计数,首先是“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是227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是3858万人,加总为6131人;其次是“优抚对象”是615万人;还有一部分数量也很可观的农村“五保”对象,有531万人,在这里没有专门列出,相必是在这个“等”字里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责范围里的,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按《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字,“参保离退休人员4954万人”;当然,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286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96万人,领取养老金392万农民,可能也在那个“等”字里。如果忽略可能重复的极少部分人,将以上数字简单相加,单这一个部分,受益的人口就会达到1.4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还要多一点。为什么要把“低收入群体”单列出来专门加以解决呢?马上可以想到的,至少有两点理由: 其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极其有限,基本上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尤其是低保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生活费用,几乎是政府按最低标准给他们规定好的:吃饭花多少钱,穿衣花多少钱,出行花多少钱,家居杂用花多少钱……所以,一旦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他们一定会捉襟见肘。如果在食品价格上有个风吹草动,他们要先顾果腹,就得紧缩穿衣、出行、家居杂用等开支。低保如此,“五保”对象也好不到哪里去。优抚对象、退休人员、失业人员虽不至于如此窘迫,但也肯定会左右支拙,穷于应付。所以,在经济环境变化时,优先安顿这些社会群体是很有必要的。 其二,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被认为是在经济不景气时见效最快的政策措施。福利经济学有一个“边际效应”理论,用大白话来解释,就是同样的一元钱,给富人和给穷人产生的效应是完全不同的。富人很可能根本拿这一元钱不当事;而穷人则不同,这一元钱可能对改善他们的生活困境有所裨益。退一步说,给富人一元钱就算他也很重视,但一般来说,最终可能只是充实了他的“储钱罐”;而穷人则可能马上就会用于生活消费,以解燃眉之急。从这个意义上说,首先考虑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对“内需”的促进会更大。在国际上,遭遇经济危机时,这是常用而且屡试不爽的社会政策。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的“罗斯福新政”,类似的政策帮助美国走出了经济困境。故而国外媒体也把中国的十项措施称为“当代中国的罗斯福新政”。 我们还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来测算一下在这方面可能需要花多少钱?以2007年的各项支出为基数,民政部管的城市低保是277亿元,农村低保是109亿元,农村“五保”是83亿元,优待抚恤211亿元,这部分资金都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共计680亿元。如果按以往提高30%的“老规矩”,则要增加204亿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的有养老保险(2007年支出5965亿元)、失业保险(218亿元)、工伤保险(88亿元)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0亿元),共支出6311亿元。其中的30%,为1893亿元。这部分资金可能只有一部分需国家财政负担。2097亿元。如果把两个部门的有关支出统统相加,满打满算总共6991亿元,其中30%为2097亿元。占整个4万元的5.24%。如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出的不算财政支出,只算民政部支出的那部分,则只占0.51%。 最后,必须声明,以上的说法只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很粗略地估算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