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乡镇补贴标准 精简县乡机构和人员,不能靠财政部单打独斗!



    财政部网站日前公布《2008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根据该办法,财政部将对各地2007年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撤并1个乡镇或区公所奖励50万元;比2006年减少财政供养人员1人奖励4000元,同时对人员增长超过全国地方平均水平的县,超过部分按照每人扣减500元。

  财政部初衷是好的,想尽快改变我国有些地方县乡财政吃紧的状况。应该说县乡财政吃紧的问题,确实是我国县乡机构和人员臃肿造成的,解决一些地区县乡财政吃紧的问题,精简机构和人员不失为一种有效措施。但这种措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肤浅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精简机构和人员的目的,反而会浪费许多国家财政资金,打乱县乡正常的工作秩序。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县乡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必须找出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像高明的医生给人看病,首先要查出病根,然后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而把解决县乡机构和人员臃肿问题寄希望于一点小恩小惠的奖励,有点天真了。

  我们知道,当前我国县乡机构和人员臃肿问题,有历史累积原因,也有现实社会矛盾原因。综合起来说,主要是我们历次机构改革都没有完全到位。我们以前共有五次从上到下的机构改革,但可惜都不彻底。因此时间不长各地又开始反弹,机构不但比改革前少了,反而更多了,人员不但没减少,反而还在不断地增加,以前分流出去的人员又流回来了。这里所说的改革不到位,不是指机构和人员精简不到位,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

  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模是与其管理社会的功能相对应的,而管理社会的功能是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其实我们并不需要过多的机构和人员来管事。因为那时全国上下一盘棋,什么都是统一动作,只要上级一声令下,不折不扣地落实就行了。大家可以回顾,1978年改革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那时的县乡政府有多少机构和人员,比现在少多了。

  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其实也不需要过多的政府机构和人员来管事。因为社会再生产的资源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来进行,不需要过多的政府行政干预。政府的功能主要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其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上(同时社会公共事业也需要政府提供必要的服务)。因此,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走大社会小政府模式的道路。

  当前我国县乡政府机构和人员臃肿,使财政不堪重负,问题就出在我国县乡政府功能与经济体制错位上。经济体制转变了,政府管理功能却没有随之作出相应的转变。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而我国许多地方的县乡政府的手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上,还在那里事无巨细地配置社会资源,管理复杂的社会事务,其机构和人员减得下来吗?不但减不下来,肯定还会不断地增加,肯定会超过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因为市场经济社会分工更细,社会事务更复杂,如果还按计划经济手段管理市场经济,必须要有一个强大规模的政府机构和人员。但不管机构和人员规模怎么强大,也不可能管理好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越管不好,越需要增加机构和人员,最后造成了恶性循环。这就是我国从上到下机构和人员精简为什么越减越多的重要原因。

  因此,精简机构和人员,还得在转变县乡政府功能上做文章,找出路。要把县乡机构和人员精简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综合治理。因为博文不是论文,不可能有时间论述得像博士论文那样细,这里提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是要下决心转变县乡政府功能,把政府功能彻底的真正的转变到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上来。转变政府功能并不是一件复杂难做的事,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问题,有的只是态度和价值观问题。因为转变政府功能是对政府权力的再分配,是对政府官员利益的再分配。转变政府功能,就是要通过市场分走一部分政府的权力给社会,通过市场分走一部分官员的利益给百姓。只要政府各级官员树立了以民为本的价值观,树立了市场经济的理念,主动把应该属市场的那部分权力还给市场,把属于百姓的那部分利益还给百姓,转变政府功能就没啥做不到的。

  二是合理扩大县乡镇政府机构设置自主权。全国2000多个县,40000多个乡镇,每个县乡镇的区域面积不一样,自然资源不一样,人口素质不一样,文化习俗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不应该统一模式,不应该强调上下对口。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都为了自己工作方便,要求上下机构对口,那县乡机构和人员能减的下来吗?因此,省不能要求县机构对口,县不能要求乡机构对口,要给县乡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一定的自主权。

  三是要改革财政管理体制,适当增加县乡财政力量。据有关资料,1994年税制改革后,没有多少地方政府有过财政盈余,年年赤字,越来越大,主要靠中央政府税收返还。在地方政府财政赤字逐年增大的同时,中央政府财政盈余却在增加。2003年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5%;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70%,地方政府靠中央政府返还。中央返还的税收,级别越低的政府越难得到。这就是中国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利,没有发行公债的权利,不少贫困地区的县乡政府靠东挪西借度日,根本没有力量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因此,应该通过改革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县乡财政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什么都靠中央政府往下拨款进行,还得靠地方政府来办,发挥县乡政府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最缺什么,最应该先发展什么。

  四是加强编制的法制化建设。加强编制的法制化建设,不是要求把编制定死。各县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应该与其五年规划相适应。按照五年规划来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在五年规划之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应该定死。到下一个五年规划时期,可以适当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也不是单纯地增加,而且根据新的五年规划有增有减,基本保持一个常数。在机关队伍建设上,要把住进口,疏通出口。县乡机关干部要有个素质标准,符合素质要求的,通过有关严格的程序进入县乡机关干部队伍。对不符合县乡机关干部素质,或不适合在县乡机关工作的人员应该疏通出去,并做好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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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肯定不成熟,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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