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铁饭碗的特权福利:蒸汽机时代与电子时代之间的落差
如前所述,法国520万公职人员队伍中,除了政府公务员以外,还包括国企和事业单位雇员。我们在历次罢工队伍中都可以发现国企和事业单位是主力军。法国国企一般都是大型垄断行业,在这次罢工中十几个行业企业都发动起来了,就是说“垄断”既是法国国企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参与历次罢工的一支主力军。但是,对那些具有明显垄断色彩的非国企来说,只要遇到改革,他们也会走向街头,这次大罢工中最典型的要属香烟店,几千名借题发挥的香烟店员工走向街头示威游行,向国民议会进发,抗议将于2008年1月生效的禁烟法案。在法国,如果谁要能够拿到一个香烟营业执照,也无异于拿到了一个“金饭碗”,其含金量不亚于一个出租车牌照;一般来说,只有二战中的老兵或残疾军人家属等才有可能拿到香烟销售执照。由此看来,不管是否是国企,垄断制度一旦遇到适当的环境,都将有可能成为社会稳定的现实威胁。
如果说大学属于类似我国事业单位的话,这次大罢工中大学教师则又是一支主力军,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抗议政府刚刚出台的允许校方募集私营企业资金的新规定。法国基本没有私立大学,公立大学长年依靠政府拨款来维系运转,但由于政府财力日益捉襟见肘,大学的科研、教学及各种硬件设施水平正逐步下滑,被许多欧美大学甩在后面。萨科齐推行公立大学自治法案的初衷是试图打开私人企业和个人资助的通道,给予大学在管理学校资产、预算等方面更多的自治权,以此来激发法国公立大学创新的活力。
法国大学教育体制多年来是政府改革的一个公共部门领域,其糟糕的现状已成为法国青年劳动就业市场的一个主要障碍。一个法国学区督察曾在《教育世界》杂志刊文,向世人勾画出一幅令人担忧的景象:第一,法国学业失败比率始终居高不下,从小学到中等,再到大学,学生接受的知识与进入劳务市场所需能力严重脱节。第二,学校传授的文化知识与现代文化、别国文化很不适应,其破坏性已经显现,校园暴力就是一个后果,相反,法国式谦恭和礼让传统已不复存在,核心价值荡然无存。第三,法国高等经费严重匮乏,科研水平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导致优秀学子不得不选择出国的道路,法国商界只能留住二流人才,无能之辈比比皆是,等等。
学校如同法国国铁公司,在“特殊制度”的庇护下,他们多少都有一些特权福利,一般都享有一个铁饭碗;如同国铁机车司机,他们的福利制度建立于蒸汽机时代,但在现代的电子时代仍然适用;工作条件虽已时过境迁,但福祉心境却依然故我。蒸汽机时代与电子时代,不同的时代,相同的待遇。这种落差就是法国特殊的社保制度与特别的改革路径之间的落差,也是2个法国之间的差异性。
说到底,法国的问题在欧洲比较普遍,因为欧洲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雏形起源于几百年前的行业互助会,战后现代社保制度改革中,这些成百上千个“碎片式”的社保制度就构成了这些国家社保体系的元素,像“贴补丁”一样,隔几年一个补丁,十几年加上一个碎片,制度不统一,待遇不一致,待遇高的不愿意降下来,不降下来国家负担太沉重,要降下来就面对这个群体的激烈反对,其他“小制度”的群体有兔死狐悲的效应,立即跟进,支持这个“被改革”的小制度,意在捍卫未来自己的利益。一句话,碎片化社保制度是导致法国和欧洲许多国家经常出现动荡的一个制度根源。在这方面,美国在1935年社保立法时就注意到了要防止碎片化倾向,制定了一个全国统一的大制度,一个缴费水平,一个待遇比例,无论什么部门(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无论什么职业性质(雇员还是自雇者),他们在一个水平和起跑线上,要改革可以全国一盘棋,一个步调和一个政策,不存在群体和部门利益。所以,你可以发现,在美国几乎没有因为社保制度改革导致全国性甚至地方行的群体事件和街头事件的记录。这就是“大一统”制度的好处,相比之下,“碎片化”制度就显得问题多多了。
4.两个福利模式的优劣:激励机制与“养懒汉”文化
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将福利制度分成很多种模式,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给我们很多启发。但仅从组织形式上讲(不是从融资方式和待遇方式等其他角度分析),世界各国福利制度模式可以简化为只有欧美两个模式。欧洲模式的缺点是碎片式的,福利水平高一些,但问题也多一些,激励不足,惰性有余,企业负担大,国家的负担也大,对劳动力市场的扭曲也较大;美国社保制度正相反,待遇水平低一些,甚至没有全民医疗保障,但第二支柱的医保效率较高,总体医疗支出水平占GDP比例并不比欧洲低很多,甚至并驾齐驱,养老保险也是一样,水平低一些,但第二支柱即与职业相联系补充保险的补偿作用占比很大,所以,总体的实际福利并不太低,只不过人们必须要努力工作,从工作当中获取。这种获取福利的方式并不是“welfare”(社会福利导向),而是“workfare”(工作福利导向),企业负担不大,个人福利不小,激励机制比较完善。
有一个90年代的数据可以说明:假定美国劳动供给(滞留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人均工时)是100的话,法国只有68。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法国人不得不在有效的工时当中提高效率,以提高单位产出来养活庞大的失业大军,因为法国的失业率高出美国的一倍多,常保持在两位数,反过来,失业人口就业机会大大少于美国,就业很难,高失业率就成为一个常态,并且,失业金水平逐年提高,这样,就业人口就更需提高产出水平,以分给失业人口一杯羹。数据显示,假定美国的产出是100的话,法国是110。久而久之,这就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均衡,甚至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任何社保制度,多少对就业市场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选择社保模式,等于是在选择就业市场的模式。
激励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战后以来,社保制度存在着一个不可逆转的养懒汉的潜在倾向,这是许多发达国家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国吃“低保”(RMI)的人数逐年增加,2005年高达123万,比2004年增加了3.5%,其中巴黎增加了11%,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数,创下历史新高,并且,近三分之一的人登记时间已超过5年,大约一半人数登记时间将近2年。
法国领取法定最低工资(SMIC)的职工人数也逐年增加,例如,2004年有230多万职工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占全国职工总数的15.6%,远远超过历史高峰的1997年7月,当时是14.4%。
2005年法国破产企业总数将达5.1万家,7年来首次突破5万,据法国有关学者预测,维持破产企业数不再增加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其经济增长率应超过1.8%,但进入21世纪以来却常常难以达到这个增长率。
回想起引发1995年大罢工的导火线,当时,全法吃“低保”的人数增长率始终在两位数以上,1991年底统计为58万人,次年就高达67万人,1993年剧增到79万人,到1994年就攀升到90万人,三年就增长了三分之一的人数。可以说,吃低保人数的激增不能不是导致1995年改革的一个诱因――尽管这次改革因全国大罢工而无疾而终。
表3:1991-1994年法国低保(RMI)受益人数增长情况(人数)
四、碎片化的起源:法国大革命与民族性
这里先给出一个案例,然后再提出问题。
2006年3月由《首次雇佣合同法》导致全法青年社会骚乱。2006年初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首次雇佣合同法》(CPE),旨在加强青年人劳动力市场。法国青年失业率远远高于欧洲其他国家,其中青年人就业一直是困扰法国政府的一个难题。这个法律规定,法国企业在雇佣年龄不满26岁的年轻雇员时,在头两年可随时解雇工人而无需说明理由。但是,这个法案很快就引发一场350万青年人参加的全国大罢工,最后不仅导致推翻了这个法案,而且重新立法,代之以一个完全相反的法案:对雇佣26岁以下青年人的企业,国家将给补助金:第一年每人每月400欧元,第二年每人每月200欧元。但是一年之后的今天,这个新的《首次雇佣合同法》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由于财政困难,许多企业在申请补助时往往难以落在实处。
法国这个《首次雇用合同法》的改革内容很简单,改革步伐很小:年轻雇员的试用期从6个月延长至2年。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改革,在法国掀起了一场震惊世界的社会运动,而在法国的邻居德国那里,也刚刚做了同样的规定,甚至就连延长的期限也是一样的,但是,德国人却接受了,德国风平浪静。法国的其他邻国也都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灵活就业,鼓励签订临时合同,以提高市场弹性和就业率,比如西班牙、意大利等,在这些国家都没有像法国那样引发那样规模如此宏大的社会运动。
通过上述事件,我提出这样一个自问自答的问题?与其他老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为什么唯独法国明显地存在2个法国(新法国与旧法国)和2种文化(社会福利导向与工作福利导向)之间的激烈冲突?为什么英国等其他一些碎片化福利制度的国家能在二战结束时成功进行整合?为什么当今德国等碎片化福利制度国家在改革时没有像法国那样遭遇和引发如此激烈和频繁的社会动荡和社会骚乱?
为此,除前述一些原因以外,我很想寻找一把开启这个大门的钥匙,挖掘一些深层次的根源。这个问题很复杂,凭我的知识结构可能无力回答。但我隐约感到,考察法国大革命对其文化和国民性的深刻影响很可能会有所收获,特殊的法国革命历史传统及其由此导致的文化传统很可能从一个侧面给人们以某种启发。于是,我试探地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1.法国大革命精神永存:德国与英国的比较
人人皆知的一个事实是,法国大革命的遗风和遗产是丰厚的、深刻的。从某个角度讲,法国大革命很可能是解释法国社保制度的一把钥匙。追溯起来,法国大革命对其民族性的形成具有巨大的深刻影响,进而对法国福利制度的选择具有相当的作用。因此,许多历史学家和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进行不同角度的解构。
首先,法国大革命点燃和煽动起法国人的理想主义狂热。阿克顿在其《法国大革命讲稿》和《自由的历史》曾说,法国大革命点燃了法国人的浪漫主义狂热和理想主义情怀。毫无疑问,多少年来,“神圣革命”的理想与“理想之光”的普照,使大革命的浪漫主义逐渐演变成理想主义,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改造一切、摧毁一切已成一个“思维定式”;这种“思维定式”使法国人与其邻居德国形成反差,在当代社会经济改革与反改革的国家/社会博弈之中显得日益僵化对立并毫不妥协,“先罢工后谈判”的法国模式不完全与之无关系,其结果常常是背道而驰。例如,“平等”本来是法国大革命的一项政治原则和终极目的,是法国社会变革的原动力,是一切合法性的源泉;虽然法国人在追求平等时充满着激情和热烈,但却没有意识到绝对平等不完全等同于平等,追求绝对平等反倒有可能为法国人带来一种人为的不平等,浪漫的情怀和空想的狂热却往往适得其反。果然,极富讽刺的是,1789年大革命追求平等的政治原则在1945-46年福利制度改革中被法国人完全抛弃,取而代之的是,雇主和雇员联合起来一致反对建立一个平等统一的福利制度,最终法国确立的福利制度不得不是一个多种等级和特权存在的制度架构。写到这里,我想起偶然读到的一个关于德国精神的短文:一群大学生在德国街头做试验,他们把“男”“女”二字分别贴在路边两个并排的电话亭门上,结果发现,来打电话的男士都走进了“男”电话亭,女士则都进了“女”电话亭。一会儿,“男”电话亭爆满,德国的先生们宁可在门外排队也不去光顾正空着的“女”电话亭,而正在这时,一位先生匆匆走来,当他看到“男”电话亭爆满时,便毫不犹豫地进了“女”电话亭。大学生们上前一问,原来他是一个法国人。虽然德国和法国都是欧洲大陆具有合作主义(corporatism)历史传统的国家,但是,他们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德国精神中的平等之思想、自觉之意识、纪律之遵守等民族性,创造出了社会市场体制即莱茵模式,从企业雇主与雇员间的“共同决策”机制,到国家层面的三方合作机制(tripartism),在解决资方与劳方关系中、社会与国家关系中,他们强调的是先谈判,只有当谈判陷入僵局时再发动社会运动。很可能正是由于这种德国式的集体协商途径,在相当程度上规避了他们的先贤俾斯麦首创的碎片化福利制度模式的缺陷。相比之下,法国精神中的革命传统和自我主义创造出了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无论在企业层面,还是行业层面甚或国家层面的劳资关系,怀疑和不信任成为社会运动的一个重要特征,于是,前文所述的“罢工永远在先,谈判始终在后”便成为一种文化和方式。
其次,法国大革命为后来一切社会运动栽下了安那其主义(即无政府主义之意)传统的祸根。克鲁泡特金在其《法国大革命史》中曾倍感欣慰地说,法国大革命的重要结果之一就是安那其主义。在我看来,从大革命至今,安那其主义已逐渐演变成社会运动中的一个“行为定式”,这个“行为定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法国社会行动的根源之一,对法国战后最终选择和保留传统的自治互助式福利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大革命前夕,国王不得不同意召开停止了180年的三级会议(教士、贵族和第三等级),第三等级(除教士、贵族以外的所有其他公民)随即就取得了主导地位,王室不久便失去了控制局面的能力,而第三等级如脱缰野马开始进行激进广泛的革命,大革命由此爆发,第三等级宣布:第三等级代表“公意”,第三等级就是一切!法国大革命这种具有强烈原始安那其主义色彩的第三等级自由联合体的主张,本质是反对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统治和权威,提倡建立一个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结合、互助自治、消除经济和社会上的任何独裁统治的社会。法国大革命至今,在几乎所有社会运动中都可看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乌合之众,他们参与其中,浑水摸鱼,乘火打劫,宣泄仇恨,伺机破坏,打砸抢烧,暴力不断,最后形成无法控制的混乱局面,使街头政治和社会骚乱在欧洲甚至全世界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正是从这个安那其主义的“行为定式”出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虽然法国当局曾信誓旦旦要效法英国,整合碎片化的行业自治性质的福利制度,但是,最终却失败了。众所周知,俾斯麦模式福利制度是现代制度的鼻祖,是法国和英国的碎片化福利制度的发源地,但战后则开始分道扬镳:英国通过贝弗里奇改革比较成功地摒弃了旧式碎片化制度,创建了大一统的贝弗里奇模式,这个模式影响了战后整个欧洲;法国的情况正相反,他不但没有除旧立新,反而变本加厉,以立法的形式强化了碎片化的旧制度;如果说英国的贝弗里奇模式在北欧国家开花结果,那么,德国的俾斯麦模式在法国不但得以完全保留,而且得以发扬光大;德国作为俾斯麦模式的发源地,虽然改革步伐很小,但却至少没有像法国那样将俾斯麦制度发挥到了令德国人都咋舌的一种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