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网站报道,最近辽宁省鞍山市举行一次颇具新意的领导干部公选活动,在全省组织人事系统引起不小的振动。辽宁省委组织部门派出专家组,总结鞍山公选创新经验;许多兄弟省市的唐僧也纷纷不辞辛苦前去学习取经。 鞍山市的领导干部公选为什么引起如此关注?有事业心强的记者怀着一颗好奇心,通过深入采访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一是扩大了选人视野,注重优中选优。改变过去只针对空缺岗位选人的做法,不事先确定岗位,而是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结构性需求,分类选拔后备干部,然后再根据干部特点和岗位需要,从中选出适当者加以任用。二是创新科学方法,确保选人质量。改变传统公选的资历审查、笔试和面试三个静态考试环节,增设集中培训和组织考察环节,突出素质和能力考察。在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中,考生须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公选小组还向每组考生派驻3名组工干部,与考生同吃同住同活动。三是制度规范,确保公正公平。采取有关人员回避、严格保密、强化监督等多项措施,担任评委的专家手机被收走,考试题严格保密,考场如临大敌,严加戒备。 辽宁鞍山此次公选领导干部,一是进一步拓宽了选人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选的方法措施;三是健全了科学公正的公选制度和组织体系,可谓公平公正至极,足可以为中国选官之范本。 但是我要说,尽管选官制度如此之严谨,防范之周密,识才途径之广泛,也难免遗漏真才,发生舞弊问题。因为我们始终没有走出选拔干部的根本误区。这个根本误区,就是少数人选多数人。不管怎么折腾,也是少数组织人事部门面对广大选民(或者叫公民)的选拔,这种以少数人选拔多数人的选拔模式,不管你思想多么公正,政策多么科学,措施多么严谨,也不可能保证选拔出来的干部完全符合条件和要求。因为道理很浅显,少数人的精力和智慧根本无法与广大人民群众相比。以少数人选拔多数人,环节越复杂,程序越严谨,其选拔人才的成本越大,而且还不能保证选拔出来的人符合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其实选拔领导干部,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劳师动众、劳民伤财,煞费苦心。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我们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搞好民主选举,让广大人民群众选举自己的代表(领导干部),何愁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干部人才呢? 这样,既降低了选拔领导干部的成本,又能保证所选人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同时这些选拔出来的干部还会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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