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因毒奶粉事件正在待领法院的刑事判决时,近日又有报载,“三鹿奶粉”事件后,去年乳制品进口均价大涨六成多,致国产品牌与洋品牌的价格差距被进一步拉大,两者每吨差价增加近千美元,由此可见“三鹿奶粉”事件对国内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冲击。目前,事件的后果还未全显更没疗愈,而由该事件引出的反思和寻策则更须继续和深入…… 最近看到一篇散文,启发笔者从另一视角对三鹿现象根源的沉思。该文标题是《“上帝”没回来》,作者在文章开头就说明了事情的缘由。 秋收时节,母亲种了11亩玉米,家里只有侄子和两个还需要人照顾的小孩,怎么忙得过来啊,心里干着急。早上9点多给母亲打电话,没人接,就发信息给侄子:你奶去哪儿了?过了好大一会儿侄子才复信息,妻先看到,一个人在客厅里自语:你侄子来了个信息,让人不清不楚,说上帝没回来。我凑过去一看,心里乐了,是上地(去田里干活)没回来吧。
妻还在那里嘀咕,“上帝”是谁,是指咱妈吗?
我接口说,对,“上帝”是咱妈。 继尔,作者回忆了艰难岁月里所感受的种种“母爱”,认为当被赋予母亲的称谓后,一个女人便义不容辞地成为家庭的“上帝”,只是当“孩子们长大成人一个一个飞出去了,‘上帝’就成了远远的风景。”真可谓触景生情,此文让笔者想到了另一位“上帝”——消费者,因为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市场、政府还是法治而言,消费者确实具有“母亲”的作为,“上帝”的权责。
印象中,“顾客是上帝”、“消费者是上帝”叫得价响的年代已经久远了,“上帝”在人们心目中也早已是“远远的风景”。只是去年在金融风暴带来的“冬天”和三聚氰胺引发的危机中,人们才想起渐行渐远的“上帝”来。你看,乳业巨头们信誓旦旦的保证,房地产商们诸多优惠条件的许诺,政府为拉动内需的各种救市政策的出台……无一不是想感动“上帝”——请“衣食父母”们松开钱包都来慷慨消费吧!这真有点像因伤病而痛苦得直冒冷汗的人们,都会不约而同地呻吟着:“妈呀!”
那么人们在健壮无恙的时候想到“妈”了吗?先看看企业。本来,企业要解决的问题永远是提供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正是在这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企业才得以实现盈利。但有人总嫌这种盈利方法来钱太慢,感到挣消费者的钱不如去挣投资者的钱,挣钱不如圈钱,花钱不如烧钱,想方设法要在虚拟市场中找到远高于传统意义的金融回报,这就是为什么“上市”成为商界的流行词,而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把自己的钱放到金融基金机制中充当杠杆工具的原因。而如今在经济逆转的情况下,“妈”被忽视的结果就出来了,像绍兴江龙集团因上市“搁浅”而倒台的并非一家,昔日首富黄光裕也因操控类金融企业出问题而受到了拘查。当然,也有把“妈”牢记在心中的企业。如据媒体报道,早年股市红火的时候,东方希望也曾用闲置资金进入一级市场打新股,但是刘永行一直不同意进入二级市场,说“如果我从二级市场上得到几十个亿,我会很害怕”。他始终把农牧业这个最传统行业作为第一业务,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同样紧握住创富的大好机会。
再瞧瞧市场。改革开放至今,虽说钱包干瘪者还为数不少,提高这部分人的收入也是当务之急,但从总体上看,人们的钱包比以往是鼓胀了许多,银行里的巨额存款多数还是居民的储蓄。虽说存钱养老或应对不时之需依然是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但从人的需求欲望上说,大多还是愿意花钱提高生活质量的。现在的问题是,市场能让消费者放心地花钱吗?单就食品而言,前两年的红心鸡蛋、注水牛肉,去年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鸡蛋,还有甲醛超标的银鱼,吃了避孕药的甲鱼、鳝鱼,添了胭脂红的辣椒酱,含有激素的各种儿童食品,真是层出不穷,不胜枚举。虽然其中有的是市场的个别行为,但“假作真时真亦假”,那么多的商品或服务,都要辨清个真假优劣,消费者即便真有上帝的神明,恐怕也力不能逮!一个商业道德与信用不齐备的市场,消费者纵有信心去花钱,也不知道哪里是可放心的花钱之处,最后只能战战兢兢地消费,不愿大松钱包去“冒险”。毕竟生命与健康是人们的首要需求,如果这两者不能保证,那就宁可生活质量低一点,过去当“妈”的那样艰苦,不是也过来了!
再斗胆地说说政府。中央早就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人为本在生产、流通、消费以及服务领域,就是以消费者为本。因为人活着都是要消费的,从国家主席到平民百姓,从企业家到各行精英,谁的最基本身份不是消费者?就是最终要见上帝的时候,恐怕还免不了要消费一番。而以消费者为本的根本之处,就在于国家的所有经济政策,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只有一个终极目标,那就是要满足人们的愿望和他们的消费需求,只有消费才是经济发展的最终动力。可是在以往,由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政绩显现与企业的联系非常紧密,与消费者似乎隔得较远,因此要真正落实“以消费者为本”,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如去年石家庄市政府曾就三鹿奶粉事件作过公开道歉,大意是市政府在8月初接到三鹿报告后“认识不到位”、“后果估计不足”、“处置不力”,再为了保护当地企业和控制“负面影响”而延误上报达月余。前石家庄市政府的做法大概就是这种较普遍现象的典型代表。
还要通过三鹿奶粉事件被告人来探视一下我国的司法实践。田文华一度被誉为中国乳业的“女皇”,曾拥有令人艳羡的光环,而如今却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样的结局虽然是罪有应得,但落差之大也足以让人深深感喟。如果田文华等人早能预料到现在这样的悲剧结果,她很有可能会改变当初的错误决定,而是以牺牲一时的利润来换取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以企业的暂时挫折来换取长久的发展。因为只有这样,她和她的企业才能避免今日的结局。对于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和劣药等行为,我国刑法早于1997年就做出了罪名确定,最高刑罚是死刑。但这些年来,那些肆意为非作歹触犯刑律的人却并没有都受到相应的惩罚。相反,很多人从违法行为中获得了各种好处,这就让一些人产生了侥幸心理而甘愿冒险,而这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在一个法制严明的国度里几乎是不可能得逞的。如果此前已有过明星企业因制劣售假而破产倒闭,或是有过声名显赫的企业负责人因此锒铛入狱,田文华等人一定会三思而后行,其悲剧结局或许可以避免。正是出于类似上述某些政府那样的“近视”和其它一些原因,许多年来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采取以罚代刑或选择性执法,由此导致了更严重违法行为的出现,换句话说正是对更多制劣贩假者得过且过的放任导致了三鹿的倾覆。由上述事实所得的一个深刻教训是:与其因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使消费者不敢消费而导致一批企业破产或经济衰退,还不如重罚在前,“杀鸡给猴看”,谁敢亏待消费者,即使罚得它破产和不漏过每个责任人的刑事追究也在所不惜!因为“杀”掉的仅是一两只“鸡”,却可让许许多多的“猴子”循规蹈矩,秩序井然,这岂不是一件很划算的事吗?! 经历了08年市场经济中的大小危机,人们更加体会“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这一古训所蕴含的深意,得到了醍醐灌顶般的警悟:原来消费者真的是“上帝”!不管是企业、政府拟或是司法体系,如果“计利则计天下利,为谋尽为民生谋”,对待消费者都像对待“妈”一样的亲近、孝敬和忠诚,时时处处维护其尊严和权益,真正实现消费者价值的最大化,那么仁慈的“上帝”也一定会“爱出者爱反,福往者福来”,施展其独特的神力,让我国经济在新的起点上再次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