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计队伍不稳定,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工作条件仍然艰苦。随着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入,统计任务和统计面临形势发生很大变化,尽管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大扶持与投入力度,但人员紧张、业务经费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办公条件艰苦、统计人员兼职多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县统计局没有单独会议室,干部职工开会和学习要租用别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十分拥挤(有一个县统计局19人只有5间小办公室),一个人要搞3-5个专业,工作负担繁重。同时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不利于统计人员开阔视野,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客观因素,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费短缺、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岗位几乎成了新人入门的岗位,统计队伍不稳定现象比较普遍,造成统计培训工作比不上人员变动快,统计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在抽查一个县的6个基层单位中有3个单位统计员都是才接手统计工作不久。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统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业务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地位较低,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乡镇统计机构中有许多处于“有名无实、有牌无人、有人无钱”的尴尬境地;乡镇统计站统计人员兼职太多,有一个乡镇的统计员,她名义上是统计员,而主要从事的是乡党政办秘书、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内勤等工作,村级统计员就更不用说了,一个村秘书每年要承担很多报表任务,但由于统计经费紧张,一年到头得到的报酬仅仅是到乡里领表时5元钱的补贴,完成年报时30元的补助,合计35元,既没有开餐费,也没有交通费补助,乡村统计员的积极性无法调动,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也就难以得到保证。一些基层统计人员感到工作较累、政治地位不高、经济待遇低,工作环境差,不安心统计工作。如乡镇计划生育员每月岗位津贴90元、财政所每月岗位津贴112元、纪检每月岗位津贴60元,安全监察每月岗位津贴50元,唯独统计岗位没有津补贴。
3、统计外部环境不优,统计执法力度不强,部门统计监管工作乏力。一些部门、企业、单位和组织对统计认识不够,配合程度逐年下降,拒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依然存在,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也不少,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统计法》的了解不多。据巡查问卷调查统计,仅有46.7﹪的人认为在普查和抽样调查过程中企业和个人的配合程度好,普遍反映当前影响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因素是外部阻力,60%的人认为影响统计普法宣传的主要因素是经费不足。统计调查任务日益繁重与统计力量和保障体系的相对削弱之间的矛盾更加凸现,同时,统计局作为综合统计部门对部门统计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管的责任,各县在监督和规范部门统计方面存在一些空白,导致部门统计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报表报送的常规机制,数据质量容易出现问题,如某县民政局统计的2005年度该县民政事业收入、支出以及村级政权财务数据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估报现象。巡查中发现某区劳动工资报表缺报现象严重,2007年一季度劳动工资季报应收109张,实际收报表89张,报送率相差18%。主要是行政权力部门的劳动工资报表缺报,如组织部、宣传部、人大办、政协办、财政局、检察院、法院、交通局、建设局、政法委等20个单位未报一季度劳动工资报表,统计局对这些不报报表的单位无过硬处罚手段,难以处理到位,这样,不仅影响了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而且影响了该区GDP的核算工作。
4、统计经费严重不足,基层特别是乡镇统计经费没有进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统计工作任务成培增加,统计调查费用急剧上升,与有限的统计经费相比,可谓杯水车薪。特别是基层乡镇统计站,尚未安排专门经费,乡镇统计员的岗位津贴没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统计的有效投入严重不足。统计部门正常的开支经费欠落实,有限的统计经费,还要应付商业抽查、两纲监测、非公有制监测、节能减排、为民办实事、劳动力调查等多项新增统计考核工作,给统计部门增加了很大的额外负担,可得的经费微乎其微,加之各项大型普查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影响统计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由于经费紧张,有一个区自区建制以来,还没有整理、印刷过一本完整的统计年鉴资料。
5、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较累、政治地位不高、经济待遇低,风险大,不安心统计工作。其一:在检查中我们发现,统计岗位对点多面广的统计数据来源没有过硬的约束机制,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通常很难、很累。其二,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待遇较低,在统计岗位上很难得到重用和提拔。其三,基层统计人员的经济待遇较差,在乡镇计划生育、财政、信访、综治、纪检等岗位每月有40—12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唯独统计岗位没有。其四,基层统计人员要承当岗位风险,统计执法检查过后受到牵累的往往是统计人员。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乡镇统计人员的岗位往往是新参加工作的见习位,统计数据质量又怎能提高。
6、统计调查研究少,统计服务水平低。近年来,我们的政府统计部门由于人少、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加之经费严重短缺,只停留在应付完成上级布置的报表数据,特别是对各县市区考核的指标,根本没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而汇总这些数据只是一些半成品,没有充分利用手中的数据通过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加以分析,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好地为当地党政领导决策服务,对统计分析普遍重视不够, 统计的服务功能没有得到正常的发挥。
针对以上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本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的高度,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观念,加大统计工作领导力度和扶持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化解统计工作面临矛盾,净化统计生态环境,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正常和必要的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经费需求和人员配备。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稳定统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营造人人关心统计、人人爱护统计的良好氛围。同时各级统计干部要抓住发展机遇,苦练内功,增强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工作地位。具体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明确乡镇统计人员的配置要求和经费安排。乡镇之间统计力量悬殊,一项新的工作很难得以布置落实,这就要求上级政府对乡镇统计人员的配备经费的安排,要有明确规定,乡镇统计员及经费由县一级政府统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定期在辖区内乡镇进行轮换,以增强统计人员的责任感和统计数据的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统计干部待遇,稳定统计队伍。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对统计工作的适应能力。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湖南统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时统计局要加强对部门及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力度,形成稳定的数据报送稳定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特别是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使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在更加可靠的基础上。要好企业,特别是规模工业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以规模工业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为突破口,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基层单位的统计基础有较大的起色。
2、要增强全民的统计法制观念。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法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统计部门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配合,在大力宣传《统计法》的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频率。将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弄虚作假者的饶幸心理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依法统计、依法规范乡镇、企业的统计行为,对查出的虚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结案,决不姑息,对典型的违法案件要向社会曝光,抑制造假者的内在冲动,提高他们的造假成本。基层统计人员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抵制数据干扰,维护源头清洁。进一步规范基层报表的报送制度。基层报表必须来源于基层单位,不能“越俎代庖”。一定要以法律为武器,使基础单位的负责人树立向国家真实地报送规定的统计报表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3、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更新统计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统计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快。一是统计网络的延伸,是统计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统计信息化快速发展,就是统计先进技术贯穿于日常的统计工作流程中。必须依托先进技术,不断引导服务升级。才能增强统计的快速服务能力,县局统计网站与乡镇统计站的联网对接,以便统计工作指导、数据审核、评估和信息共享,有效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服务水平;二是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以及经济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写出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争取统计分析多出精品,打造统计品牌,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和提高统计工作的地位。
4、进一步扩展统计服务领域,在坚持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同时,为社会公众服务。服务社会,是统计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要探索统计服务社会的公众之路,在统计服务方面,还应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使其服务水平跃上更新的台阶,步入更深的层次。打出统计品牌,提高统计的社会位置。统计分析主要领导都要看,做到有典型,有数据,有价值,让事实说话,引起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要根据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开展统计调查,撰写分析报告,发挥了一定的信息咨询功能,要针对经济社会运行当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从而引起社会关注,党政领导的重视,加大对当地政府经济决策的统计支撑力度,及时向社会各界开展的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