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继《解放思想,首先要解放“思想”》、《湖南人解放思想,要解放“湖南人的思想》之后,为湖南解放思想大讨论的第三篇建议。由于触及到了一点湖南的实际,前两篇有人很不高兴,现在再来说解放“官念”,必然更有人不喜欢,但如果不说“官”,我认为,那思想解放就必会是空话一串。所以,我的这个“乌鸦嘴”还是要开。我这里的所谓“官念”,是指:“当官”的概念,“作官”的观念,“为官”的理念。
其一,要解放“当官”的概念
何为“官”?正式的学术语言是“公务员”,文学语言称“公仆”。“公仆”的传统内涵都是从正面说的,这个我们大家都知道。但在美国,有一个因“公共选择理论”而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名叫詹姆斯.M.布坎南,他却从反面说“新话”:“公仆不是太监”。因为,公仆不是太监,没有被阉,所以,也就是与老百姓一样的一个“平常人”。我觉得,这个说法,更利于我们解放思想,理解“官”的概念。
我总记得1994年,在麓山宾馆召开的、有效时间为三个小时的《GATT与湖南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当时省府一个主要负责人出席了大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下面请省领导作指示”后,他笑容可掬地坐到了麦克风前,非常谦卑地说:“同志们,我是来向在座诸位专家学习的,因为我不懂GATT,……”,在天南海北地侃了约半个小时后,他又听了大约5分钟的另外几位领导给大会的“指示”,然后站起来说:“各位专家,我还有一个重要的会,我就不参加下面同志们的讨论了”。我当时对省府主要官员能参加大会,心理十分高兴。但实话实说,我又一直在想:您说您“不懂GATT”,为什么又来“作指示”?您要把我们“指示”到哪里去?您说您是“来学习的”,为什么又“不参加下面同志们的讨论”?您又如何来“学习”?
推而广之看其它,我们是否应该解放一下我们高高在上的“官”概念?到底应该如何作一个“平常人”深入群众?是否应该改一改我们处处作指示的官作风、总是有开不完的会的老方式?
其二,要解放“作官”的观念
“公仆不是太监”,公仆没有被阉,也有情欲,也有私欲,所以,我们的官员也不只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需要“约束官权”。我不说,那些已经坐在班房里,或随时有可能进去的“官”,我只想问:我们要不要改改“作官”的观念?比如,“公仆们是不是必须坐公车”?
我认识我们省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正科级干部,他55岁以后享受副处级待遇退居二线。有一次,他得意地告诉我,虽然“二线”了,但“坐骑”――小吉普仍然由他照常使用,我说,您暇逸啊!您比我这个教授、博导的幸福指数高啊!他笑而不答。由此,我心怀忌妒地想到我们官员的“公车消费”问题:“二线”科级干部坐吉普,退休干部坐什么?离休干部坐什么?我们的“一线”处级干部、厅级干部、部级干部坐什么?抑制公车消费,我们喊了多年,如果说以前担心公仆们购不起私车而影响公务,现在这个理由应该说是完全不存在了。我们现在正在进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的改革试验,我建议统计局的同志们去统计一下湖南省到底有多少公车?它占用了多少社会财富和交通资源?据说汽车尾气是污染城乡环境的主要源头,我还想请环保局的同志们去调查一下,公车污染在整个汽车污染中占多少比例?我希望思想解放办公室的同志们向领导们请示一下:我们是否可以在公车消费这个综合性很强、影响力很大的问题上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的出台一个规定,在全国领先试一试?
其三,要解放“为官”的理念
“公仆不是太监”,可以推论:由“不是太监”的公仆们组成的政府,也不总会是“执政为民”的,也就不总会是正确的,即“政府不等于正确”。所以,要减少政府的决策失误,要“放开民权”,或者说“还权于民”。
湖南大学地处长沙市岳麓区,按照属地原则,每当岳麓区人大、区政府换届时,总有几个我们学校的学生和教师的代表名额。领导是重视的:每次都是既贴红榜,又发选票;既开大会,也开小会。师生们的时间、学校里的资源占用不少,但实际效果实在“不敢恭维”:除了知道候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外,我还能知道什么?我这个“老师”总应该知道我的“学生”的参政能力如何?能否代表并反映我这个“老师”的“民意”?有人说,我们民众的素质还达不到国际上的水平,所以,不具备搞县区级的选举权改革,我就更不明白了:乡村搞选举改革多年了,我们为什么不能?湖南大学的教授、博士、大学生们的素质水平,难道真就那么差?
选举权,应该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而不是鸡毛蒜皮的“民权”,我认为,要“还权于民”,首先应该还民选举权。所以,我建议在这次思想解放中,用好用足国家给我们“两型社会“配套综合改革试验权,开始县区级选举权的改革,并进而改革公务员只进不退的传统制度。我们要相信群众,最近薄熙来同志不是说过,“只有不称职的干部,没有不称职的群众”嘛。
总之,我们要解放“当官”的概念,“作官”的观念,“为官”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