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句话“当代主流经济学要走出‘帝国主义’”也有两层含义:第一,中国当代主流经济学家要谦虚;第二,当代主流经济学要善于与各方合作”。我非常赞同的樊纲教授的一句话“经济学的谦虚”,这是他给高小勇主编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做的序,我想他的话主要是对当代主流经济学所讲的。多一点谦虚,少一点“帝国主义”,皆大欢喜也。
在中国本土上,图谋建立某种单一范式的经济学是不可能的。把中国的经济学简单地分为“马克思主义派”和“西方经济学派”两个对立派别,来个你死我活,对谁都没有好处。也不要简单地把当代西方经济学都看成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专利品,西方经济学在历史上是与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是融合在一起,成为分析市场、价格等很方便的有效工具。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方法特别的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当代西方经济学为工具,来个新的“中体西用”,岂不是更好吗!
三、必须科学分析和超越新自由主义如何看待新自由主义,也是第三次改革大争论的重要内容。有得认为,改革开放出现的种种问题,都与新自由主义泛滥直接相关。有的则认为,新自由主义的基本内容是市场化、私有化、全球化,如果全盘否定新自由主义,就等于否定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许多成就,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加入WTO”。因此,必须科学分析和超越新自由主义。
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基本上统治了西方经济学的话语权,也几乎覆盖了世界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改革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深刻影响。这些年的争论就理论层面来说,“新自由主义”无疑是重要内容之一。新自由主义是指导改革的明灯,还是搞乱改革的祸水,莫衷一是。
首先应当肯定的是,新自由主义一些合理内核对我国改革产生的积极意义。新自由主义强调经济市场化、贸易国际化、发展私营经济、反对政府垄断,其中的合理内核对我国变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全能政府模式,确实产生了积极作用的。但新自由主义理论中所内涵的一些极端化倾向也给我国经济改革带来了一些深刻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客观公正地分析这一问题:既不能简单地批判和谴责新自由主义,说它是祸水;也不能盲目地拥戴和迷信新自由主义,说它是明灯。而是要超越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在提出某些合理内容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极端化倾向,它在经济理论方面的主要观点是:(1)具有无限崇尚“市场神话”(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情结,完全否定市场机制二重性所具有严重局限性和缺陷;(2)具有无限崇拜“私有制神话”和仇视公有制的情结,把公有制看成是政治独裁的根源,认为公有制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经济制度,因此主张彻底的私有化。这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3)具有仇视政府的情结,完全否定政府权威,把任何政府干预都看作是政府独裁专制和经济不稳定的主要根源,把任何形式的计划都看作只会给经济活动带来低效率;(4)极力鼓吹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化。图1.2勾画了新自由主义的合理内核和极端倾向。
极端新自由主义已经对中国改革实践产生了一些恶果。(1)公共产品领域的过度市场化,导致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医疗、教育、住房的过度市场化使得很多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成为压在广大公众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2)国企改革中的全面私有化倾向。主张中国的国有企业完全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把国企产权全部量化到个人,并把股份制完全等同于公有制经济。在国有企业实施产权改革时,不少国企老总、经理们具有滥用权力鲸吞国有资产和大幅裁减职工的权利,产生了严重的社会甚至政治问题;(3)过分依赖外资。我国为了回应全球化浪潮,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政策,加入了WTO,外资大量涌入。但在理念和有关政策上,中国本土企业往往遭受“非国民待遇”,其力量相当脆弱。如果外资减少或撤走投资,中国经济将突然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
超越新自由主义首先必须立足国情,努力实现改革理论的新突破。超越新自由主义,不但要大胆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先进的制度与规则,又要充分考虑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及历史传统,注重其应用的内生化与本土化。
四、必须科学分析改革攻坚面临新的时空条件及其规律第一,关于“旧的旧体制”与“新的旧体制”。改革经历30年的时间,改革攻坚的对象和内容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是原有计划经济旧体制,但原有的计划经济旧体制不可能是永远没完没了的存量。改革开放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破旧立新”过程,每一改革时点建立的新体制因素,在实践中都存在着对这种新体制的不断检验。其过程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实践证明这种新体制因素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就会继续保存和完善;二是当实践证明这种新体制因素符合了一段时间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但后来又成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阻碍因素时,客观上则要求再革除这种“新体制”因素。对这种“新体制”可称之为“过渡性体制”。可以把旧体制分为两类:一是“旧的旧体制”,即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二是“新的旧体制”,即改革开放过程中的“过渡性体制”。随着改革时间的延续和改革程度的加深,“旧的旧体制”逐步减少了,而现存的旧体制大多属于“新的旧体制”。这就要求在今后的改革攻坚中,不断探索对各个阶段不同旧体制改革的途径、方法和举措。
第二,关于“改革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与“改革的边际成本递增规律”。改革既然有收益,也必然有成本。在改革开放早期,改革的成本比较低,由于那时人们的收入水平非常低,国家对人民也具有“还账”责任,改革的成本一般都由国家支付。随着改革的深化,难度越来越大,成本就越来越高,国家已不能完全支付,逐步下移到地方、部门和个人支付。这就是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客观上存在着两个规律:一个是“改革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另一个是“改革的边际成本递增规律”。无论是“改革边际收益递减”,还是“改革边际成本递增”,都会使人们对改革产生消极和“利差”的预期,从而减少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热情,甚至站在改革开放的对立面骂起娘来了。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在经济方面的需求和在非经济(如生活质量、比较利益、政治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期望会越来越高。当各种期望得不到满足时,不仅会减少改革热情,而且还会产生严重不满和“骂娘”来。
第三,利益的多元化和整个社会全方位的对策与反对策博弈。以利益竞争为导向的市场化改革,客观上形成全社会的多元利益主体: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等,这些多元利益主体的活动必然与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国家部委、国家事业部门、中央政府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利益导向竞争为动力的市场机制固然会使整个社会充满着生机和活力,但微观经济活动常常在整体上体现出来的是规则凌乱的“布朗运动”,需要国家的协调,而国家的协调要依靠各个微观经济单位同中央政府同心同德。然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所有利益主体首先着眼的是自身的利益,如果国家的改革方案以及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对自身有利,就能够与政府同心同德;如果不利,则会成为与政府“抗衡”博弈力量,这就形成了全方位的利益博弈格局。这种全方位的博弈主要表现在:(1)个人(公众)之间的博弈,如岗位、升迁、声誉、利益的博弈;(2)企业之间的博弈,如市场份额的博弈;(3)企业与政府的博弈,如管与放、增税与减税的博弈;(3)地方政府内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如政绩博弈;(4)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如分权与集权的博弈;(5)非政府组织内部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博弈;(6)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博弈;(6)国家部委内部和国家部委之间的博弈,如事权、政绩博弈;(7)个人、企业、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国家部委等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博弈的基本行为方式就是对策、反对策、反反对策……,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这种全方位的对策与反对策博弈,大大增强了改革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整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矛盾和摩擦。图1.3描述了全方位博弈的情况。
[1] 马国川:《大碰撞——2004~2006年中国改革纪事》(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争锋——一个记者眼中的中国问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年版),全景式反映了“第三次改革大争论”。
[2] 邹东涛、阙紫康:《试论中国经济学分化中的三大范式》,载《经济学动态》200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