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上帖)
“货币不灭”的原理告诉我们,厂商捐赠最终用于购买厂商自己生产的物品,是货币和价值在厂商这个部门内部的流动。而货币流不具有增殖可能,价值流的部门内流对外也是无任何意义的。
大家都不怀疑“打仗就是打钱”的说法,大炮一响黄金万两。但是,实质是打物质资源而不是“打钱”,你有再多的钱而没有物质支撑,那都是废纸,士兵不会把钱装在炮膛里,也砸不死敌人。伊拉克萨达姆时代曾经是美元储备大户,但是由于美国的制裁萨达姆没有办法把美元变成飞机大炮,所以战争一开,大把的美元也就是废纸了。所以,聪明的国家印钞票换回资源品,愚蠢的国家出口资源换回钞票。
对于救灾的方式,大家的看法并不是“众志成城”的一致,还有不同声音。
有人承认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但是却认为因此捐款不应该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有人则表示,中国的企业家目前即便有能力也不应该用来慈善,而不妨用于“扩大再生产”,他们说,“对那些荧光灯下的慈善捐款,我觉得每次捐1块钱就够了”,并且果真就捐了1元钱。
捐多捐少,捐钱还是捐物都不必评说,道德苛求是不妥当的,但让人难以沉默的是这些人行为背后的言论。他们都认为捐献是一种负担,应该把资金留作更好的用途,只是不知道这个更好的用途是什么。如果是这个社会之用,现在适逢其时,如果扩大的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再生产”,是他们自己的私用?不必说了——钱是人家自己的。
灾难来临了,损失e是客观存在了,怎么才能够不成为这个由企业和个人组成的社会的负担?视而不见吗?或许这些人认为,应该由国家财政全面负担灾难损失。这当然可以,但这不过是会计薄上的巧立名目而已,国家财政的源泉在于税收,最终还是要落实在企业和个人的纳税上面的,不也是一种负担吗?
比企业家的一元捐助更加直接的是因为全国救灾妨碍的自己上网玩游戏而辱骂灾民的。但两者似乎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问题,没有本质差别,对这些人来说,救灾不关自己的事情,不要妨碍自己玩乐和发财。
这些不同声音实际上其思想根源是私有制的神圣。但是,自然灾害是面对全社会的,是“公害”的,公害面前人人平等,地震袭来老板和打工仔一样倒霉,不能够再用“私”的观念去思考面对公而降的灾害问题。若在“公害”面前强调私权,属脑子有点儿问题。要知道,“私权神圣”是公权力所赋予的,同样可以予以剥夺。
灾难来临时,会有种种“义卖”“义演”,如果是义卖生活必需品,然后把收入的全部或者部分捐出来,可以让人想得通。但是,很多被义卖的不是生活必需品,观看演出更是一种超出必要需求的高层次享受。如果有善心,何不节制一下这些非必要需求直接捐助?
例如,手机短信,发一条捐献2元钱,但是服务费0.1元还是照收不误,电信企业没有任何损失,还利用人们的善心博得自己名利双收。例如,某航空售票处给大家发出短信,买一张飞机票就给灾区捐献2元。例如,不少厂家搞“活动”,要把某两日的营业额的1%捐给灾区。但是,被感动的善良人们可能会将销售额提升远不止1%。……这些“善举”实在是令人无语。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货币经济体制下的救灾机制,实际上是把灾难演变成为了一种财源和机遇。在这种机遇当中,厂商部门是最大的获利者,当然,捐钱捐物出力的厂商比起那些什么都不捐的厂商要收益较小。萨缪尔森在举例“合成谬误”的时候引用了一个“垫脚尖”理论“一个人踮起脚尖比他人看得远,所有人都踮起脚尖就都看不远”——“如果一个人获得了更多的货币,那么他的情况会变好;但如果所有人都获得了更多的货币,那么整个社会可能会变糟”,因此萨缪尔森推论说,人人有钱并非是一件好事。“踮脚尖”的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蹲下去,他就被遮挡;如果所有人都蹲下去,就没有人被遮挡”,是不是可以来个“反合成谬误”——某个人受灾是灾,所有人受灾并不是灾?在货币救灾过程当中,主动捐献的厂商,就是那个率先蹲下去的人,当然他是吃亏的,吃亏的程度就是图中的“B物”和“B劳务”。
但是,如果政府在税收当中面向企业和个人设立一个“灾害税”,税收用于国家平时囤积救助物资之用,在灾害发生时国家宣布进入灾害状态,可以按照企业和个人平时的纳税规模临时加收专项税如“汶川地震税”,这就相当于让所有的人都同时“蹲下去”,也就避免了“蹲下去”的吃亏“站着” 的沾光的情况发生了。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指出,满足需求的手段有多种,可以是市场的(灾民用劳务和钱财通过市场手段购买),也可以是非市场的(如接受救灾物资的捐赠,或者去乞讨、去抢掠)(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但是,市场手段不适于必要需求领域,而灾害创造出来的需求,是标标准准的必要需求。如果灾民在灾难当中变得一贫如洗,这时灾害需求同时就是一种无效需求了。如果社会不予救助,灾民发生抢掠事件是必然的选择。
向灾民捐钱固然可以使得这种无效需求转换为市场上的有效需求,但也同时造就了以灾害为生的“灾害经济”领域的发展,这是可悲的。如果政府还是采用货币经济的思路,把收到的“灾害税”用于从市场上购买储备救灾物资,则灾害经济依然成立。从社会的总体上来看,现有的货币经济思路用于救灾,实际上除灾民之外大家都从中获得了利益——突然增加的灾害需求使得厂商部门赚钱,也使得加班加点生产的居民个人收入增加了。“发国难财”这句话很难听,但现有的商业化救灾体系使得全社会除了灾民之外都实质性地、自觉或者不自救地在发着“国难财”。
国家主席前往生产帐篷的企业去求助和鼓励加班加点,其实心操得太宽了。这些依赖与灾害而生存的企业面临如此重大的商机,不用人去催,就会自动拼命生产的,灾难,就是这些企业的最高动员令。总书记前去督促,实在是小看了厂商对利润的执着追求之心了。
所以,为了防止“灾害税”成为生产救助物资的厂商的一种稳定财源,从事救灾物资生产的单位要实行非企业化(即非赢利化),除了支付成本费用之外不得有任何赢利。这样就没有靠生产救灾物资发国难财的企业存在了。
我下次国难还捐钱不捐?捐,量力而行吧。只是希望捐出去的钱是用于非赢利的救灾物资生产组织的生产活动的,而不是从市场上向厂商采购救灾用品。(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