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大陆企业何时“雄起”



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度,东经103.4度)爆发7.8级强烈地震,截至17日14时,已造成28881人死亡,伤病198347人,倒塌房屋312.8万间,损坏房屋1560.9万间。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都是四川人!海内外纷纷以各种形式表示慰问和支持,截至17日13时,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60.23亿元(捐款51.83亿元,物资折款8.4亿元),其中接受国内捐助款物49.05亿元。

 

不仅机构纷纷伸出援手,而且个人也纷纷解囊。尤其值得一说的机构可能要算台资企业,至15日为止,台资企业捐款累计约29亿新台币(折合7亿多人民币),其中台塑集团一家就捐赠1亿元人民币。尤其值得一说的个人可能算中华慈善总会在16日收到一单笔5000万元的捐赠,捐赠者要求不透露其任何信息。

 

其间也引发舆论一些争议,焦点是在于中国大陆企业特别是近十年来作为暴利行业迅猛发展的房地产企业的捐赠数额大少,导火索便是房地产企业龙头老大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王石先生捐赠200万元,并辩解说:“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舆论特别网友们普遍认为,王石们太抠!

 

并不是网友苛刻,大陆企业这一次的确抠,与港台企业一对比,就明显地露出了抠。在台塑集团之后,邵逸夫同夫人捐款1亿港币居第二,富士康捐款6000万居第三。而据有关统计,截至14日,在大陆富豪榜前10位富豪中,捐赠加总也不到3500万元,离富士康也还差一大截。

 

平心而论,王石的辩解温和有理:“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慈善成为负担。”中国的确灾害频发,捐赠的确不应该成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可究竟多少算负担呢?王石先生似乎没有回答。特别是对“5·12大地震”这样的超级灾难,又究竟多少算负担呢?王石先生更没有回答。但从他一段话中看出端倪,那就是他在辩解中提到:“中国的沪深两地股市约2000家上市公司,如果一家捐20万,虽每家捐赠数额有限,加起来就是四个亿,很可观的一笔款项。”可能由于当时灾情尚未全面曝露,王石先生简单估计了灾难。温总理已经说了,汶川大地震是建国以来的最大地震灾害。四百个亿可能也只是杯水车薪!

 

年报显示,2007年万科全年实现销售面积613.7万平方米,销售额523.6亿元,成为国内首家突破“500亿”的住宅开发企业,并以4.8万套成绩获得2007年住宅企业销售套数的世界冠军。如果就5·12大地震而言,200万的捐赠即成为万科的负担,不明摆着抠吗?如果再考虑到近十年来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的暴利行业,王石们的抠是不是更加一目了然?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已经发展壮大的企业及企业家,都应该感恩于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也不应该忘记:改革开放是有承诺在先的!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当年旗帜鲜明地提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如果对一场超级大灾难的200万捐赠都成为一家销售额高达523.6亿元的企业的负担,我们的“共同富裕”还有希望吗?

 

事理尽管清明,但我们仍然坚持认为:捐赠自愿,爱心无价,向包括王石先生在内的全部捐赠者深表感谢!

 

 

 

附录:各方激辩捐赠救灾

 

对捐出的款项超过1000万的企业,我当然表示敬佩。但做为董事长,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慈善成为负担。

——王石

 

大难之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济灾区人民是义不容辞的,但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能力限度,我们只能希望、号召甚至适度强迫(比如对国企)他们去多捐钱多捐物,但这并不能代替他们自己的抉择,更不能把捐钱捐物的多少和“爱国”荒诞地混为一谈。我们敬佩那些捐赠比我们多的个人、机关和企业,但我们更尊重那些“尽了力”的绝大多数!比如王石主导的万科吧,其捐了200万我们不嫌少,其捐2000万当然更好,但我们有何资格去指责谩骂以极快速度捐出200万的万科呢?

——侯宁

 

我只想知道的是,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拥有巨额财富的金融高管们究竟会拥有怎样高尚的社会良心,与那些惟利是图、趋避社会责任的地产商有着怎样判若云泥的天壤之别。金融高管们虽然不像地产商的社会形象那样糟糕,但由于其所自定的天价酬薪引起了社会的巨大争议,自身的社会形象已经有了沦落的迹象。他们如能在救灾中有所作为,一方面能够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和其所代表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也可巩固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自己以后的管理。

——冼兹

 

地产商是中国拥有财富最多的一批人,在中国十大富豪榜单中,房地产开发商占了一半,而诸多评论人士表示,房地产商作为社会企业,参与社会慈善活动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从社会的角度来说,这些财富都是来源于民众,当民众有难时回馈社会更是一种义务。我们相信,有许多的地产商们正在即将加入支援灾区人民的路上,会有更多的地产商慷慨解囊!

——食指

 

捐款金额有多少之别,但爱心无“大小”之分。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捐款的多少来评判爱心的大小,不同的收入群体,量力而行自发捐款,那怕是一分钱的捐款,也是一份爱心。我们不能从舆论上“要挟”或“施压”高收入群体必须捐出多少钱,也不宜用金钱天平来秤爱心。如果是迫于某些压力而捐款,其爱心就会折扣。

——王旭东

 

而就这众多的慷慨解囊的有识之士,人们完全可以给他们推出一个“赈灾榜”或“救助榜”。当然,排序标准不能只单纯看他们捐钱的多少,而要看他们捐出的款项占其本人身价与资产的比例。比如,一个资产为1亿的人捐款1000万跟一个资产为10亿的人捐款1000万,其反映出的“慈善度”,显然,前者的比后者的大得多,更显得难能可贵。

——大丫山

 

有人会质疑,明星们仅仅捐款10万,与其收入相比,是否不成比例?10万的确不多,可能买不到明星们的一件首饰、一件礼服。可是,捐不捐是态度,捐多少是自愿。捐总比不捐好;今天捐了10万,不一定以后就不会再捐。我们会为普通人通过短信向灾区捐款几块钱喝彩,为什么不能给捐10万的名人们一点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就是10块,甚至1块钱、或者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切,相信灾区的人民都能感觉的到,都会汇聚成一股股抗灾的勇气。

——乔志峰

 

富人和明星的确比普通人有钱,但捐款表达爱心与个体财富拥有量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进行“量化指标”的捐款,就完全背离了慈善的要义。爱心捐款,1元钱与100万没有实质差别。有经济能力的可以捐助100万,没经济能力的可以捐1元钱,我们同样应该给予掌声,因为爱心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陈一舟

 

一家著名的IT企业,在灾后,立刻启动公司应急机制,甚至立刻设计一个可以直接从员工工资帐户扣款的捐赠平台,但是当内部员工捐款超过200万之后,不少员工开始对公司尚未以公司的名义捐款表示不满……上世纪9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公司,乐于宣讲CSR(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那些倡导“世界是平的”的公司。那么在“平的世界”中,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冷静思考如何在公众的关注下实践CSR,否则,它成为一记打在公司脸上的耳光。

——黄晨霞

 

身价逾千亿的大陆女首富杨惠妍所有的碧桂园,才捐300万元人民币(据大陆媒体报道,碧桂园集团总部捐款300万,杨惠妍个人捐款1000万——编者注);去年销售收入超过523亿元的万科地产,捐款220万元人民币。在日前访问台湾的大陆房地产大亨潘石屹,其名下SOHO中国捐款200万元人民币。很多大陆网民在看到地产商的捐款数目后,痛骂赚取暴利的房地产商是“为富不仁”、“冷血”、“奸商”。

——《联合报》

 社会责任:大陆企业何时“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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