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是一种解脱,活着有时比死还难受,这是丑陋中国人的杰作,愿那些在5.12大地震的死难同胞们安息吧!!!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 余荣星
村霸色狼的“法律的洞和门”
(1)村霸色狼的“法律的洞和门”
Ⅰ、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村霸色狼李洪贵罪恶累累
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村霸色狼李洪贵罪恶累累,有据可查:打死6人,诱奸、强奸幼女、少女和成年妇女98名,打残人12名。在上千户人家的村子里,由十几岁到四十几岁的,凡是有点姿色的,几乎都被他奸污过。貌美如花的年轻媳妇郭秀秀,当然也难以逃脱,李洪贵奸污她之后还向她提出要求:我什么时候来,你什么时候得好好伺候我。郭秀秀说:“我要告你!”李洪贵大笑一声,说:“法律是网,是网就有洞,是洞就能钻。我钻就没事,你钻就脱皮!”
Ⅱ、李洪贵是怎样钻法律的洞,而为什么还会“没事”呢?
他霸占郭秀秀就是最好的说明。郭秀秀在村镇边开个饭店,李洪贵怀着色欲做常客,有一天竟动手捏郭秀秀脸蛋,被对方指着鼻子骂了半天。李洪贵未达到目的,就到上头走了一趟,乡里就派人查封小饭店,罚款8000元,理由是“占道经营”。郭秀秀多次到乡里和县里告,都告不赢,乡里隔三岔五登门催款:“罚款合理,必须交!”郭秀秀的丈夫王顺子是个憨厚老实而又怯懦的人,明知斗不过人家,只好含泪别妻,外出打工。李洪贵趁虚而入,郭秀秀只要把他往外赶,乡里就来催收“罚款”,不往外赶时,乡里就不来人催款。郭秀秀哭着问李洪贵:“你到底想干啥?”李洪贵说让郭秀秀陪他喝一顿酒就行。郭秀秀没法,只好打酒买菜,哭着喝着。不知李洪贵使了什么,郭秀秀竟不知不觉醉得不省人事,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和李洪贵光着身子睡在一张床上。她大骂,李洪贵却笑着说:“你再大声些,喝酒的事人都知道了,这事也得让人知道!”说着,还光着身子跑到门外大叫:“我和郭秀秀睡觉了!”郭秀秀只好哭求:“行行好,放了我吧……”李洪贵还说:“你敢告我?我就说你为了免去那8000元罚款来勾引我的!”就这样,郭秀秀被李洪贵霸占了两年。王顺子曾向李洪贵哭求道:“李爷,你就此罢手吧……”李洪贵把王顺子拖到门外当众打得口鼻流血,还说:“我想弄谁就弄谁,他王顺子还敢来求我?找死!”当晚,又当着王顺子的面把他妻子郭秀秀的衣服扒光,发泄兽欲。王顺子曾带着妻子逃到洛阳打工,李洪贵和乡官们又赶到洛阳,以“逃债”为由,搜去4000元,并将夫妻二人绳捆索绑带回来,李洪贵以“逃债”罪把王顺子关押在乡里,怕郭秀秀再“逃跑”而亲自日夜相“陪”。
关押王顺子应该,因为他“逃债”;奸郭秀秀不违法,因为是同奸。———这就是法律为李洪贵敞开的洞,李洪贵只要钻这个洞,就可以随心所欲,任意欺男霸女。
Ⅲ、法律没有为包括幼女、少妇在内的100多良家女子敞开讨还公道、雪恨洗耻的大门
法律没有为包括幼女、少妇在内的100多良家女子敞开讨还公道、雪恨洗耻的大门吗?没有。村民们不是没有往上告过,上告者少说也有50多人,但从乡里告到省里,都没用。
Ⅳ、法律之洞为什么对邪恶者敞开?法律的大门为什么对善良者紧闭?
——高于法律的权力在抑善扬恶——李洪贵的儿子当官从乡里当到县里,乡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们的亲戚
很清楚:因为高于法律的权力在抑善扬恶——李洪贵的儿子当官从乡里当到县里,乡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们的亲戚。
Ⅴ、法律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了,但却是受害者王顺子的死刑
法律大门的紧闭,使憨厚老实而又懦弱的王顺子成了妻子期望中的男子汉:2000年的最后一天,向奸污过自己的妻子而睡熟在妻子身边的李洪贵,举起复仇的菜刀,狠狠地砍了几十下。
这一下,法律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了,但是,却不是让善良的众多受害者扬眉吐气,而将是王顺子的死刑!
尽管村上几千名群众联名上书,按着几千个血印要求法律免王顺子一死,但怕办不到。所以,我们不明白:该杀的人,到底是让法律为邪恶敞开洞、为善良者关紧门的人,还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人?
(2)我对村霸色狼的“法律的洞和门”案例的反思
Ⅰ、村霸色狼肆意横行,鱼肉乡里百姓作案达116起,罄竹难书,上告者少说也有 50 多人,但从乡里告到省里都没用,说明了陕西省处于“黑暗统治”的这一状况
一、历代朝代案件处理公与不公的状况是判定这一朝代是光明统治或黑暗统治的一个标志
——中央层开明统治并不等于区域这一层也是开明统治
判定这一朝代是光明或黑暗统治的标志很多,但是案件处理不公率或重大案件填倒黑白置之不理是一个重要的标志。
之所以我们说封建皇朝处于黑暗统治,主要的一个理由是说封建皇朝草菅人命的事情很多,但是对现代社会来说,草菅人命的案件如果万人中碰到一件,那么就可判定这个区域是在搞黑暗统治。
中央层开明统治并不等于区域这一层也是开明统治,自古以来就有明显的实例,如王安石变法之所以难以推行的原因和推行中出现了扰民的情况,都在于区域层腐败和黑暗统治的结果。因此,中央层无论是王安石变法这一方,还是反对变法的司马光、欧阳修、苏轼这一方,都是为民开明的一方,王安石之所以要坚定地推行变法,因为他坚信自己的变法的实质内容是为了黎明百姓,因此他树立了与腐败的区域层作坚定斗争的信念。而司马光这一派,之所以反对变法是因为区域层腐败没有执行好变法,反而侵犯了人民的利益,因此出于为人民的角度考虑,提出了反对变法的主张。
这说明了这么一个现象,中央层领导开明并不等于区域层领导开明这么一个事实。
现在没有充分理由认定中国的所有区域都在于搞开明统治。
二、为什么说河南省处于黑暗统治这一状况
1、如果以一般案件处理的不公率达到5% 这一状况就可判定这一地区是黑暗统治的话,那么根据数学概率论推算,陕西省的案件处理不公率将达到百分之五以上,因而完全可以下结论说陕西省处在“黑暗统治”这一状况
我认为以一般案件处理的不公率达到多少,才能判定这一地区是黑暗统治呢?我当时认为温州的案件处理不公率远超过百分之五,那是就以超过百分之五的案件不公率作为判定一个地区的是光明统治或黑暗统治的分界线。
如果按照这样的设定,第一人上告一个人不得处理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五,那么第二人上告第二人不得处理的概率只有万份之二十五,那么第三次上告不得处理的概率为万分之一点五,那么其第四次上告不得处理的概率为十万分之零点六,而现在有50人上告,从乡里告到省里得到案件不公正处理的概率为,告的次数可以肯定地说远超过50次,但是就是告不赢,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的概率是无穷小的,根据小概率事件是不可能发生事件。如果一个人确实碰到了好几个人告他都不得处理的情况,那么说明了这一地区的案件处理不公正率将远超过5%。所以我完全可以下结论说陕西省处在“黑暗统治”这一状况。
2、重大案件处理不公率只能以千分之一来算,如果超过千分之一,那么就可断定这个地区处于黑暗统治之中,打死一人不得处理, 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按照现代社会的要求来说就足以说明陕西省是在搞黑暗统治,而今该村支书李洪贵打死6人竟然逍遥法外,更加说明了陕西省是在搞黑暗统治
重大案件处理不公率只能以千分之一来算,因为象杀人案件,打死人案件是都是属于重大案件,如果象这样的案件,只要全省有一个案件不得公正处理,其实就可以认定这个省是在搞黑暗统治。
因为人命关天的大事,对现代社会的要求来说如能以如此的概率来定,我们不可能按照封建社会的高概率来计算它那时候是在搞黑暗统治。而今该村支书李洪贵打死6人竟然逍遥法外,更加说明了陕西省是在搞黑暗统治。
Ⅱ、“司马光 ”重生,必定建议取消杀人偿命这一法律条文
——如果打死人不得处理,干脆取消打死人要偿命这一法律条文,因为村支书李洪贵打死人不要偿命,那么村民王顺子打死李洪贵也不要偿命,如果杀人不偿命,那么打死人必定要被打死者亲属所杀死,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样也许就不会酿成李洪贵打死6人的现象
当年司马光、欧阳修、苏轼之所以反对王安石变法是因为这种法律在执行中出现了扰民的情况,因此从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他们一致反对王安石变法。
杀人偿命是尊重公民的生存权问题,但是现在是在陕西省的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李洪贵这里却成为杀人不要偿命。如果杀人偿命的执行结果却成为杀人不要偿命,那么杀人偿命的法律条文又有何用,我想司马光等人如在一定会建议取消杀人偿命这一法律条文。
如果打死人不得处理,干脆取消打死人要偿命这一法律条文,因为村支书李洪贵打死人不要偿命,那么村民王顺子打死李洪贵也不要偿命,如果杀人不偿命,那么打死人必定要被打死者亲属所杀死,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样也许就不会酿成李洪贵打死6人的现象。
Ⅲ、人人学到帝国主义任意宰割中国清王朝和帝国主义经常在中国横行霸道屠戮人民的历史时,真是咬牙切齿,痛心疾首,怒发冲冠。这么今天看了这样的事例竟然也是这种感觉呢?我真纳闷,中国这一头雄狮究竟睡醒了吗?
我记得当年我们学历史时,学到中国清王朝的腐败无能时,人人是义愤填膺。无不对帝国义义任意宰割中国清王明的丑恶行径和帝国主义在中国横行霸道屠戮人民的历史时,真是咬牙切齿,痛心疾首,怒发冲冠。而今于我们看到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村霸色狼李洪贵“打死6人,诱奸、强奸幼女、少女和成年妇女98名,打残人12名。在上千户人家的村子里,由十几岁到四十几岁的,凡是有点姿色的,几乎都被他奸污过。”的这样恶贯满盈的事,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痛心疾首的感觉。我真纳闷,中国这一头雄狮到底睡醒了没有。
Ⅳ、群众一级一级上告,上一级部门一级一级往下批示办理的做法不是为民办事的好方法
群众一级一级上告,而上一级信仿部门一级一级往下批示,其实不能解决人们上访的问题,这是因为县级部门不处理的,而市级部门批下来,还是最后让县级部门处理,因此它肯定还是不处理,这样就造成了一级一级批示的做法其实是不能收到解决问题的效果,因此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非常重要。
Ⅴ、任人唯亲,为虎作伥的现象在陕西省洛阳市新安县泛滥成灾
之所以李洪贵犯下了滔天罪行还逍遥法外,是因为李洪贵的儿子当官从乡里当到县里,乡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们的亲戚。这说明了任人唯亲、为虎作伥的现象在陕西省洛阳市新安县泛滥成灾。
Ⅵ、陕西省洛阳市新安县没有民主监督机制
李洪贵罪大恶极仍然逍遥法外还充分地说明了洛阳市新安县没有民主监督机制。完全是主民机制,这个主民机制就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也就是说可以为“主”,也可以不为“主”,这样就造成了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惩罚的局面。
Ⅶ、光制订法律而不执行,那么法律再多就像一堆垃圾纸一样
中国现在的法律是一件接着一件颁布,但是光颁布法律又有什么用了,象这样子李洪贵杀人、抢奸,欺压百姓的事在法律条文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这些法律得不到执行,而是被那些法官随意执行,该执行时他就执行,不该执行是他就不执行,那么就充分说明了这个法律缺乏了严肃性,因此法律的条文再多就象一堆垃圾纸一样,又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