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城市的主体?毫无疑问,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们之所以愿意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城市是人性的产物,所以城市化进程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城镇建设中,一些地方“以物为本”突出,“以人为本”淡化,不是把主要精力致力于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增加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扫除各种进城障碍等方面,而是一提起城镇化满脑子里不是拓宽马路,就是架立交桥,一说发展第三产业就是建饭店盖商场,忽视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忽视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在城市毫无立足之基的外来打工人群,让他们情愿背井离乡而来的城市,既是他们向往的所在,也是让他们时刻感到隔膜的地方,他们时刻体味着城市生活的不易与艰辛。“虽然进城了,但我们终究是农民!”不少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兄弟如此表达着自己的困惑与自卑。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人是指人民群众,“本”,就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代化的城市,不应是建筑和道路堆积而成的“水泥化”,而应是人与城市、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化”。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把城市的社会发展指标放在重要地位,高度重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不仅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用地结构,切实保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用地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在城镇建设中落到实处。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处处为群众着想这一根本宗旨,在搞好城市硬件建设的同时,搞好教育、医疗卫生、信息网络、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文化设施建设,既要满足人们衣、食、住、行、学、休闲等生存需求,还要满足生态环境和精神心理需求,注重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致力于创造良好的生产和人居环境,实现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提高,人得到全面发展,使城市真正成为广大市民舒适的家园。
推进城市化的目的就是要为“人”的城市服务,把人的发展作为最终目标,倡导把人的精神、文化和自身发展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人人享有基础设施的服务和舒适的环境,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为群众提供舒适优美、安居乐业的环境,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从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着力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市民的居住、行路、用水、用气、卫生等条件,不断提高市民的现代生活质量。城市的规划建设应尊重普通居民,应最大限度地保留和发展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创造“可步行的城市”,拒绝“只能车行的城市”。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我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才能尊重农民的利益、农民工的权益和拆迁户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求尊重农民工的权利,真正关心农民工,彻底消除对农民工的各种歧视。只有“以人为本”,才能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重视增加劳动力就业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才能尊重劳动者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才能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才能优先发展教育不断提升人的素质,才能依靠国民的主体(农民)来推进城市化、工业化,才能让尽可能多的国民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只有这样,城市化中许多不应该发生的问题才能避免,才能创造出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使农民享受到城市化进程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城市化健康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让尽可能多的人有参与城市化、工业化或就业的岗位,让尽可能多的人有参与城市化、工业化或就业的机会,让尽可能多的人有参与城市化、工业化或就业的能力,让尽可能多的人有参与城市化、工业化或就业的愿望和动力,从而大力推进更加以人为本、让全社会都能分享成果的和谐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