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分配的标准首先是从“Rt1”的标准做起,“Rt1”是给予全社会无职业人的基本生活标准与保障,这个标准的制定由国家政权来统一制定,制定无职业人的基本利益依据有二:“一是他们作为消费者有个人间接劳动因素的产生与存在,二是他们的间接劳动因素成为新生产力的组成元素,使生产力水平具备在一个相当的程度上,不需要他们实际的直接劳动因素,也能创造出供给他们生活上需求的各种使用价值。”假如以中国现时的消费水平和生产力水平而论,无职业人的平均基本生活费用标准为每月500元/人,那么这一标准是作为无职业人个人消费能力的生命运动的产生,那怕他是一个刚出生的人,就具备了个人生命运动的能力与条件,在这一情形下,人类社会是没有绝对的贫困者的,人人都可以进行个人生命运动。第二是从“Rt4”的标准做起,“Rt4”标准由国家政权对应于无职业人的标准来统一制定,最低不能少于“Rt1”的15倍,最高不能大于“Rt1”25倍,在最高与最低的幅度中,由全社会不同行业中、不同劳动岗位上的劳动者自我制定;“Rt4”标准制定后,国家政权对应于劳动者独立价值出台一个政策:1、在同行业中、同一种商品生产上、同一个劳动岗位上的劳动价值是相同的,劳动者以劳动量按件计酬。2、劳动价值无论多少必须按当年的劳动收入,在当年消费掉个人收入总额的70%幅度,余下30%幅度为个人的养老储备金。3、在70%的幅度中如果消费不完的,个人劳动收入按剩余幅度往下降低;如果能够消费完的,只针对“Rt4”这一商品上涨30%(这种上涨不是通货膨胀),增加幅度只作为在相同劳动岗位上增加30%就业率,而劳动者、及其他独立价值原有分配标准不变。4、在增加了劳动就业率之后,依然还是能够消费完70%个人收入的,结合整体的全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基础给予劳动价值上涨;5、整体的“Rt4”标准上涨时,相应的也要把“Rt1、Rt5”标准上涨。第三“Rt2”由企业家自我制定,但交由消费者选择;在其它独立价值因素都清楚的情形下,企业家谋取多大利润,消费者一目了然,在经过比较后,会对企业家的独立价值做出反馈,太高的不会有太多量的选择,于是企业家必须慎重考虑,因为消费者的购买资金进入到生产环节中取代了流动资本的运用,因此,与企业家产生合作的第一个合作者是“R1”,没有“R1”的产生,就没有“R2”的存在,于是有多少“Q+R1”中的“Q”量,才能产生多少“R1”劳动量,也就在“R1”劳动量的基础上产生多大的“Rt2”价值。“Q+R1”中“Q”量的产生,是社会上个人自由的消费者本人对这一企业产品的选择。没有了交换性利益后,同行业中的企业没有了竞争因素,使用价值的生产成为产生(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劳动价值的根本。企业没有了生产流动资本的投入,企业内的劳动者报酬、劳动资料、国家利益等支出都是由消费者支付的,不产生生产经营的风险,而固定资产的投入是不会造成企业家亏损的。第四是“Rt3”科技人劳动价值,科技人是以科技产品生产的量来产生自己独立价值的量,在科技成果不进行交换时,科技不被独立的生产企业垄断,科技成果可以给予所有的企业都进行科技产品生产,这样就会加大科技产品的生产量,以生产量的增大而增大科技人的独立价值生产,所以独立价值生产体系的建立,科技是不能被垄断的,反而是开放式的投入到所有企业的生产中。第五是“Rt5”政府劳动价值,由国家政权根据本国的政治因素、军事因素、治安因素、外交因素、社会保障因素、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因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所有个人的教育与医疗费用的公共服务)等在内的利益需要,通过统筹兼顾、经过核算之后确定出一年之中的需求幅度,再以这个幅度的量,分摊落实到各行各业、各个不同商品生产和各个不同劳务服务上,分摊下来之后,成为固定在某一件商品与服务上的政府劳动价值。政府有了劳动价值后,不再以财政税收为权力利益。第六是高效益行业与低产出行业的利益分配协调,如服务业、旅游业等是高效益行业,如农业是低产出行业,政府在高效益行业中制定较高的劳动者利益,但实际收入不以制定的标准分配,而是划分出一定的幅度作为给予低产出行业的劳动者利益,这样可以使低产出行业中同样拥有获得劳动力需求的能力、同样拥有获得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人才的需求能力。
制定劳动价值分配幅度与量的标准,是以全社会新生产力水平为基础来确定的,是要有效的实现人的需求,尽可能多的给予各个劳动者获得劳动价值量来释放人的需求能动性,需求能动性又成为第一间接劳动因素,在启动生产的作用下,释放了人类的劳动能动性,使全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得到相应幅度的提升与解放,在这一情形中,由消费与生产的结合,产生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合二为一,相互为用。商品价格形成因素,以劳动价值分配幅度与量来制定,即使有商品价格增大幅度情形的产生,但不是通货膨胀现象,而是独立价值分配结果。需求不再会导致商品价格的变化,而是商品产量的变化。新生产力构成改变资源配置,资源成为劳动因素,需求产生劳动使资源没有稀缺性,资源必须与需求结合成为有效性利用。
“Q+(Rtq-W)”结构中的“W=(R1+R2+R3+R4+R5)”,公式变化为“Q+〔Rtq -(R1+R2+R3+R4+R5)〕”。这个公式是个人需求与众多劳动者的劳动进行了结合,在结合关系中,我们看到R2是企业家用生产资本转化为间接劳动,R5是政府用国家政权转化为间接劳动,在转化过程中,一方面是企业家和政治家的需求,需求建立起间接劳动因素来产生间接劳动利益;另一方面资本与权力不再是交换工具,而是转化为人与人之间需求与劳动进行相互结合时的结合工具,是实现个人需求、形成个人劳动的工具,这就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人不会再以权力与资本的拥有而产生等级之分,不会再在权力与资本的交换性作用下,产生不合理的利益分配,产生不合理的个人需求,产生两个相对抗的阶级。权力与资本不是给予少数人拥有的,而是给予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使用的,这才是实现人人平等互利,社会和谐发展的民生基础。
4、消费与生产形成合作的运行方式:
“Q+(Rtq-W)”是消费者在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生产企业、不同的商品品牌进行了选择之后,才把自己的需求与企业中各个劳动者的劳动进行结合,首先是与企业家的合作,决定因素在于“Q+R1”中的“R1”。在这里我们把“R1”作为一个人来看待时,没有一个生产企业会对一个人的独立消费行为在意,因为任何一个企业家不会自我主动的把自己转化成为一种间接劳动因素,还是想要在一件商品上创造最大化的生产利益,想要产生资本的增殖性效果,这是资本人性化的本性。一个人的独立消费对一个生产企业的利益不会产生多大影响,而如果是所有的消费者都采用相同的方法进行消费时,就可以对一个企业产生利益的影响了,就不得不促使企业经营行为的改变,在这里我们就不能把“R1”再看成是个人消费,而是全社会的整体消费,这时“Q+(Rtq-W)”是全社会的消费者运用“td”成为自己的消费方式。
一个人的需求是不能让企业家放弃交换利益的,那么企业家就不能成为一个劳动者,如果是全社会所有的人都采用“(Rtq-W)”方式进行消费时,那么所有的企业家就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商业运作,因此,基于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能先把消费者组织起来后,才能在人类社会中开展人类生命运动。要产生人类生命运动就要把个人消费进行组织、进行管理,没有组织的消费永远只能是单一交换的经济运行模式。组织消费的目的,是要把全社会所有的消费者联合起来与社会生产的方面进行结合,在同一组织中,一方面可以对无数分散的个人消费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可以产生影响生产企业的优势。成立消费组织是改变等待消费、竞争消费的行为方式,使任何个人的消费在“td”因素下被集中后与企业的商品生产发生结合。
组织消费的目的是在运用消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的运用到“td”因素。空间因素的运用有二个方面:“一是以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来集中消费,二是把使用价值的‘生产空间’通过转化作为消费者的‘需求空间’。”时间因素的运用也有二个方面:“一是在同一时间范围内、把同一地区中的消费者、对同一个生产企业的同一种商品需求进行数量集中,二是把使用价值的制造时间通过转化作为获得消费的需求时间。”在这一情形下,消费组织中的任何一个消费者,他的需求都具有了“td”上的运用,并用相同的“td”应用与产品制造发生结合。成立了消费组织后,所有的消费者个人不是等待消费和竞争消费,而是把自己的消费需求,以及对某一个生产企业和某一件商品的选择,向本地区的消费组织申报,再统一的由消费组织把自己的消费资金投入到生产企业中进行生产委托。
成立了消费组织后,人类就消除了分散消费、独立消费的形式,而是集中消费、组织消费的方式。消费组织的成立,首先是消除了流通渠道,也就减少了流通利益的产生与存在;其次是与生产方面进行了结合,为了产生双方的结合,消费组织要求所有的生产企业公开公告自己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而价格形成因素要以劳动价值标准来制定。企业把生产和价格信息公告后,交由广大的消费者自由选择,因为需求是私有制的,所以自由消费的因素是存在的。在自由消费的基础上,所有个人在公告信息的生产企业当中,通过公告信息的了解和对商品质量的认可之后,选择到中意的、合适的制造企业作为自己的需求,然后把需求信息和消费资金托付给消费组织,由消费组织统一集中在本地的同一时间范围内、对同一企业产品的需求,把消费者托付的消费资金投入到企业的生产上委托产品生产,制造出来后,再把商品物流回到消费者手中,完成消费者通过“td”的运用为自己创造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