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产生交换?是因为资源的稀缺才交换还是相对过剩呢?主流经济学可能总是这样认为:“商品之所以能够用来交换,原因就在于它是稀缺的物品,如果该物品不稀缺,我们就没有必要去交换,直接取来即可;”其实这正是许多理论过于片面的而误导人们的原因。事实上,某一种物品的稀缺只是对于需求者而言,而对于该种物品的生产或供给者往往却是相对过剩的或相对于想通过交换获得的物品比较没有那么急切甚至算得上是奢移品。除非他发现该艺术品能交换到更多能填饱肚子或认为比自己的农作物更好的东西,但这样问题又来了,他这时己经不是专业农民而是专业商人了!而商人的目的是可以交换到各种商品的货币,但难道生产者双方与中间商人三者之间就没有共同点吗?
下面:我们来分折他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试问有那个农民愿意把自己都未足够吃的农作物去跟别人交换艺术品呢?当农民生产的农作物连自己都未足够吃时,他们不可能拿自己生产的农作物去跟别人交换艺术品的,因为他深知艺术品再高雅毕竟只能是心理上的满足,而这种心理上的满足可是高层次的需要相对于他的现状而言,艺术品算得上是奢移品了,这是效用或需要层次的问题。可见,只有当农民生产的农作物自己足够吃并且有剩余时,才会拿剩余的农作物去交换能使自己的需要更大满足或总效用更大的物品。如果与那个农民交换农作物的人原先也是个农民,他自产的农作物不够自消而挨饿时,不得不把原来自己拥有用来欣赏、玩弄(即精神消费)的艺术品拿出来与别人交换,因为日子确实可能没有办法过下去了,生存需要第一呀,他也深知艺术品再高雅毕竟只能是心理上的满足,而这种心理上的满足可是高层次的需要相对于他的现状而言,艺术品算得上是奢移品了,当他发现自己拥有的艺术品能交换到更多能填饱肚子而自己现在正稀缺的食品时,他也会去实现这一行为。
因此,我们不仅仅是因为资源的稀缺才交换,也可能是资源的相对过剩才交换,这正是相通有无的交换法则,但这种交换法则仅仅适用于自产自消、物物交换的交易者而言。另一种情况,当有那么一些人,也可能是生产农作物的农民,也可能是生产艺术品的工艺匠,他们发现该艺术品或农作物能交换到更多能填饱肚子或认为比自己的农作物或艺术品等更好的东西时,而进而专门从事这一行为时,他便不是农民也不是工艺匠而是一个商人了,商人可以不用生产也不一定要消费自己与人进行交换的商品,只要对方与自己交换的物品的社会价值或价格比自己拥有的物品的社会价值或价格(精确的讲还应加上交易费用之和)高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商人主要在交换中存在马经的所谓剩余价值或利润就会去做。
当然,这个其实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己,表面上,自产自消、物物交换的人用自己生产的物品与人交换是因为自己在一定时朝内达到了厌足界限消费不了,产生了产品剩余或效用剩余(这也属于剩余价值,但它是相对于在一定时朝内效用标准量的剩余价值,马经的所谓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相对于社会价值或获得必需品的价格成本而言的),但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自身的效用最大化或效用规模的扩充(更高层次的效用满足),以自产自消的农民而言,如果农民不把自己生产的消费不了的剩余的农作物与别人交换,过了农作物保质期就会腐烂失去期使用价值或对自身的效用,如果把它们在保质期内与人交换自己稀缺的别种物品为自身消费时,起码会有更高的心理效用。商人可能不同,他们与人交换往往先考虑要交换的物品的社会价值或价格几何,能给自己带来多少超过投入成本的剩余价值或利润,由于这些商品交换得来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以货币的形式表现,而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可以与许多自身需要的商品进行交换,同时它可以储藏,不用害怕就许多具体实物商品那种不易携带与过期,因此,可以说,货币的量越多间接或预期的可能效用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