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文章《世界由原理说了算是证明》一文的下面,发现了一条,疑似是韩和元先生留下的“匿名短评”。他说(指文章):“这不过是几千年前就存在的‘绝对真理’观点的翻版。只有哪些认为自己无所不知的人才会相信绝对真理的存在,而不可知论者通常认为真理是相对的。”这里,我想先肯定一下,他所说的“真理是相对的”这句话是对的。但是,这不等于说,他所说的“这不过是几千年前就存在的‘绝对真理’观点的翻版”这句话也是是对的,因为从他的短评看,发言者还没有把“人理”与“物理”区分开。
“人理”与“物理”的本质区别
严格地说,一部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地认识“客观原理”的历史。所谓“客观原理”,是指“客观事物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为了说明问题,也是为了简练起见,笔者一般把“物理”表述为“原理”。诚然,笔者这里所讲的“物理”已非物理学上所讲的那个“物理”,可以说它已经获得了“广义性”,是生物、社会、经济等原理也包括了进去。总之,只要上事物、只要是物质,其“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都包括了进去。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曾经说,规律是对“客观原理”的表达。
诚然,“人理”与“物理”或者说“真理”与“原理”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否则笔者也就没有将它们区别开的必要。那么,什么又是“人理”?笔者以为,“人理”是人类对事物与物质存在与运动,发展与转化关系、规律等认识的结果,无论这种“认识的结果”是否正确,是否能够体现“物理”和“原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人理”有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完全等于“物理”或“原理”的问题,因而有“真理是相对的”。
这也是笔者为什么要首先肯定疑似韩先生的、那句话的原因。当然,说“真理是相对的”,也是笔者经常说的一句话,而且还是笔者在与韩先生争论的过程中,“强加于”他的一句话。现在看来,假如那个发表评论的人就是韩和元,说明我们俩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了“共鸣”,诚然,它是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情。
“人理”与“物理”的内在联系
通过上一个单元阐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人理”与“物理”或者说“真理”与“原理”确实不是一种东西,它们确实存在“本质区别”。如此,能否说,“人理”与“物理”或者说“真理”与“原理”就没有联系了呢?否,回答一定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无论他是个什么人,从事的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他们都是在揭示研究对象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规律的,而不是一个人在那里杜撰、编造“真理”。
笔者以为,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什么真理,更没有所谓的“绝对真理”,如果有,那我们人类也就没有揭示客观规律的必要了,也就更不要说,“规律”又都是对“原理”的“表达”这个问题。为什么说“规律”是对“原理”的“表达”?第一、任何一种被人类揭示出来的所谓“规律”,都必须得符合一定的、与之“对应”的而不是“对立”的“原理”;第二、“人理”是相对的,“物理”是绝对的,或者说“真理”是相对的而“原理”是绝对的——只有原理具有“唯一性”,可以说是“独立不改”的,当然,可称其为“绝对真理”。
有“相对真理”为什么就没有“绝对真理”?这符合辩证法吗?当然不符合。但是,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笔者这里所讲的“绝对真理”绝不属于“人理”的范畴,而是属于“物理”的范畴也。如果有人把它理解为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或“邓小平理论”等,那它就与“真主”、“上帝”、“救世主”等没什么区别了。而现实情况是,在我们的一些学问家那里,常常会把谁谁谁的理论称“绝对真理”。
为什么说理论是原理的奴隶?
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理论,严格地说,所有的理论,都是人类对研究对象之产生与存在状态,运动与转化趋势即规律的描述——无论这种描述是否正确,描述出来的是否是“原理”。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是毫无疑问的。这是由于,无论人们描述出来的是否是“原理”,都能够被人们称为“理论”。但是,有一点是完全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人们描述出来的是“真理”还是“谬误”,一切理论都是原理的奴隶。
现在,在我们的学术界、理论界,存在着一种怪现象,那就是动辄把谁谁的理论称为“真理”。试问“真理”是个什么东西?无疑,它应该是对研究对象存在与运动状态、趋势的“正确描述”或者是对研究对象的“科学描述”。诚然,“绝对正确”或“绝对科学”的东西是没有的,否则一个又一个的航天器就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而一个又一个的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和一个又一个的国家政权、知名企业也不会走向破产。
以上说明,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而只有相对正确的理论存在,如“经典力学”和“经典经济学”。由于认识对研究对象产生与存在,运动与转化规律的认识具有相对性,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以,当某种理论不能正确反映世界或不能正确揭示研究对象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转化规律时,“破产”就成为其归宿。或许有读者会问:世界上有无始终都不会“破产”的“理论”?我的回答是——没有。
正由于如此,在诞生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之后,才有可能再诞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一、理论有一个地域性的问题;第二、理论有一个时间性的问题。换言之,只要有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就不可能有所谓“绝对真理”或所谓“真理”的产生与存在。诚然,这也不是说“空间”和“时间”否定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产生,而是说理论都是种相对的认识论。
造成理论是原理奴隶的原因?
那么,世界上有没有具有绝对性的东西存在?当然有了,那她不是别的东西,正是笔者极力主张和向人们推荐的一种东西——“客观原理”。但是,它们绝不是理论而是研究对象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转化原理的表达——规律。原理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对象“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如宇宙、星云、星系,生物、动物、人类,经济、社会制度,国家、企业的政治经济体制为何是这样而非那样。
诚然,上述是有绝对性、必然性、规定性的东西,可以说是一种“独立不改”的东西,否则,如果能够轻易地就被改变,那它就不属于原理的范畴了。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原理都是具有绝对性、必然性、规定性的东西,也可以理解为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化的“客观虚在”。然而,理论则不同,由于它是人类对研究对象的某种认识,具有一知半解的性质,因此,无论是一种什么样的理论,都难逃破产的命运。
通过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第一、理论是意识的反映而原理则不是,原理是研究对象本身所固有的,具有天然属性;第二、理论是对具有天然属性的原理的认识、理解,由于人类不可能完全认识、理解原理,所以理论与原理之间必然存在一道鸿沟;第三、当认识接近原理时,人类的事业就能够兴旺发达起来,反之,当然也成立了;第四、理论永远处于被动状态,因此,笔者有“理论是原理的奴隶”之说。
由于“理论是原理的奴隶”,因此,它要求我们,作为研究学问的个体人来说,都必须得严格遵守原理的规范,而只有人们“不敢越雷池半步”时,人们的理论和我们的事业才能获得成功、胜利。比如,若按照、等待马克思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而不按照列宁的“社会主义可能在某一个国家首先胜利”的思想就没有“十月革命”的胜利;同理,若放弃“农村包围城市”,社会主义革命也不可能在中国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