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的金融危机中看“经济计划”的重要性>
张春津
(2006年3月15日刊发于《经济学家》)
古典学派极力推崇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认为经济秩序应该呈现“自然”状态,政府不便于直接插手经济活动,它应该履行的职能范围是巩固国防、制订法律、经营私人无法经营的公共工程、调节私营经济运行中的矛盾。该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认为,人是个人利益最好的知情者,所以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活动方式和行动自由。如果一个人的活动不受干预,不仅自己可以从中受益,而且也会促进他人受益。如果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一支无形的手就会导致他们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这也许并非完全是出自他们的本意和最终目的。
然而,斯密未曾见到的经济危机使古典学派的经济理论也面临着危机。也正是在此时,凯恩斯主义所主张的国家干预政策便有了用武之地,并且自然而然地将“计划经济”不动声色地体现在这种国家干预的经济政策之中。于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几乎所有的国家经济决策部门,都把凯恩斯主义视为珍宝,甚而至于有些国家将政府的干预政策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连吃、喝、拉、撒、睡都不放过。对于那些享有了权力并且极度地愿意表现这种权威,以图将自己的所有意愿都强加到所有人的意志之中的人来说,“计划经济”绝对是一面能够遮人耳目且冠冕堂皇的旗帜。当《资本论》的一些主张正好与以“计划经济”为特征之一的国家干预政策碰巧吻合在一起时,很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便应运而生。原苏联、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柬埔寨等等,都义无反顾地举起过这杆大旗。但是,从自由放任,到国家的过度干预,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时候,矫枉过正的举措并没有实现振兴经济的目的,而是将经济搞得一团糟。历史给人们留下的经验就是这样“翻来倒去”,以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便有了立足之地。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以及与它名称不同、但一脉相承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政策所实施的种种恶果充分暴露出来之后,新自由主义才有了长足的发展。
哈耶克认为,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是人类经济历史上迄今为止所能选择的最好的制度,而这种制度得以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基础在于完全的个人自由的存在。
哈耶克在他所著的《通向奴役的道路》一书中阐述了这样一种观点:一个社会是由单个自由人构成的,社会财富的增进源于自由人的一切活动。只有一个人能够自由的选择实现其目的的手段,才能保证社会的发明和创造。正因为如此,个人的命运应由自己决定,国家或他人不应去干预。而自由绝不是无限度的自由,它必须受法律原则的制约和保证。一个国家的法律应建立在个人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并体现和制约着个人自由的发展。政府的一切行动都要受到这种体现了自由精神的法律的约束。如果没有法律制约,而是让人们听命于个别独裁者的人治,那么个人自由将受到独裁者的侵犯。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而不应该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因为人治的弊病在于政府的行为因人而异,一旦权力落到某些追求个人私利的人手中,权力就会被滥用;即使权力被思想高尚的、有理想的人所掌握,那么权力也会被用来实现某种“理想目标”去建设某种“伟大的社会”,结果也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祸患。所以,人治与独裁,权力的膨胀是不可分割的,而实行法治的结果起到了限制个人权力膨胀的作用。(引自《西方经济思想库》第三卷第73~74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版。参见哈耶克:《通向奴役的道路》,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哈耶克所言,旨在说明政府所摆弄的一只“有形的手”,其人为的意味太浓,摆弄者总是过度关注自己的利益,而对被摆弄者则总是被视为次要。这只“有形的手”通过权力的杠杆作用,可以将摆弄者的经济利益抬得高高的,而将被摆弄者的利益压得低低的,这远不如那只“无形的手”来得公正和自然。不错,政府和权力,既可以给经济制造无形亏损,又可以给经济带来无形资产。问题在于,权力的执行者总是将无形亏损推出身外,反过来总是将无形资产独揽其身,如果这就是计划经济的好处,那么掌权人当然乐意实行计划经济政策。当某种社会政治经济的无形亏损像一副枷锁套在被那只“有形的手”随意摆弄的个人头上时,哈耶克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得出了结论:计划经济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他在经济,政治和思想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证:
(1)在经济方面,计划模式必然是经济上的低效率。第一,计划的控制代替了个人的自由选择。这就意味着基本经济动力的丧失;第二,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分工和社会需求日益复杂化,而靠单一的计划不可能收集和处理复杂、分散的信息,又由于自由市场制度下的物价自由调节和平衡体系遭到破坏而不能反映经济的变动情况,所以,集中决策将因无法获得充分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失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的低效率;第三,计划经济体制取消一切自由选择工作的机会,而代之以为每个人提供不变收入的安全,认为这不仅将带来经济的低效率,而且将降低人们对于自由的期望从而最终导致自由的毁灭。
(2)在政治方面,计划经济必然引起政治上的极权。第一,由于每个人的个人目标与一个总体单一计划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那么在此基础上,如果一个民主主义采取一种计划的方针,为了实现计划目标消除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不一致性,就必然要借助于独裁和权威。所以,计划经济是违反法治原则的,因为法治的最基本的精神是为人们的自由选择制定出一套规则,以指导人们在自由地竞争,所以,任何法律条规都应是普遍性和通用性的。但由于计划工作的越来越广泛,为了一种“道德”的承诺,则把法律变成了针对某些人的、带有特殊目的的规定,这就从根本上破坏了法治的原则,而且特定立法的不受限制,又可以把最专横的统治合法化。第二,严格地说,经济动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达到其目的的惟一手段,而计划经济的结果则意味着对人们所有目标的手段的控制,由此产生的权力将是没有止境的,谁拥有了这个权力,谁就能控制一切,而在这种被计划经济宠养出来的极权主义的情况下,一切经济的、社会的问题,都将变成为政治问题,取决于“谁战胜谁”。在走向极权主义的过程中,为了最终目标的实现,必然是这样一些具有低级道德标准的人——他们或出自一种近乎原始的冲动,或受一定价值观念的不断影响——才组成一个人数众多的、有力量而又大致志同道合的集团,他们在凌架于一切的目标下,可以破坏道德,不择手段,这就使那些残酷无情、寡廉鲜耻的人特别有机会成为极权主义机构的成员乃至领袖,于是出现了最坏者当政。
(3)在思想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的国有化与思想的国有化是并驾齐驱的。这是因为,在极权主义的制度里,必须使一切都服从于一个最高的目的,为了保持人民思想上的一致性,所有的宣传便只能为这个目标服务,以便使人们全部接受当权者的唯一价值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对真理的无私的、客观的探求是不可能得到许可的,而为官方意见辩护成了各门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的唯一目标,凡是对政府的怀疑与批评都将被压制和禁止,最终会导致“真理的末日”。(引自《西方经济思想库》第79~81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版)
哈耶克从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出发,揭露了计划经济必然会导致极权经济的弊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为人类的经济实践活动提供了有益的思想。但是,哈耶克的一些正确观点,往往也会使人们产生另一种错觉,把计划经济体制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政策完全等同起来,把国家对经济的全面干预与政府的有条件的、理智的、适度的、合理的干预完全等同起来。如此这般,岂不是在倡导市场经济的同时又好像在暗示无政府主义的合理性?因此我们认为,反对计划经济没有错,但不能没有经济计划,尤其是对不发达国家而言,没有经济计划,就不得不走发达国家在不发达时期所走过的经济起伏、振荡的老路。现在的发达国家已将自身的经济秩序在以前不知交了多少“学费”的前提下磨合得“齿轮对缝”,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不敢说,他们无需一点的“经济计划”。<没有“经济计划”的后果就必然无法摆脱经济危机的出现,只不过在时间上或早或晚。美国的金融危机即是如此>。让政府只管政治不管经济,这绝对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空想。
政府不能搞“计划经济”,但是一定要有“经济计划”。所谓的“经济计划”,是指在实行市场经济政策的前提下,政府应提前做出经过科学论证的、有科学依据的“指导计划”、<“监督计划”>和“应对计划”。
第一,指导计划应该符合经济学原理,为经济发展指引出正确的方向。它是在诸多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方案中,精选出最适合于本国国情、使经济可持续地均衡发展、可达到使社会财富增长速度最快之目的的方案,作为自身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政策纲领,它的构成不仅包括产权结构理论、分配理论,还要覆盖人口与社会分工、环保与能源、社会政治与法律制度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经济计划中的指导内容,实质上就是一个“发展纲要”。它在经济上体现出哈耶克所称的“法治原则”。
<第二,监督计划是指,对各个经济部门,国家要有一整套科学、严密的监督方法和措施,针对不同的经济时期所体现出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部署,便于政府及时地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最真实的情况。一旦在个别领域发现问题,就可迅速地予以纠正,有效地防止经济泡沫的膨胀和蔓延。>
第三,应对计划是指,将一些可能出现的经济问题设想在前,针对所出现的问题而提前制订好应对办法,而不要“临时议事”。这样可将某些人为的因素降至最低。譬如,失业率升高后,达到什么程度采取A措施,达到什么程度采取B措施。又譬如,出现了通货膨胀后,达到了什么程度,A1措施是什么、B1措施是什么、C1措施是什么……其他的措施是什么;又达到了一个什么程度,A2措施是什么、B2措施是什么、C2措施是什么……其他的措施是什么,等等。为了排除应对计划的人为因素,最好利用现代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只要把目前经济状况的各项指标输入之后,它就可根据提前经过科学量化的应对计划给出应对办法,不以某个政府的代表人的好恶为基调来作出较客观的答案。当然,不见得计算机软件可将所有的问题包揽其中,也不见得它所给出的答案都那么详细和具体,往往还需要人为因素——某些经济管理者的大脑再作分析和决策,但显而易见,这种人为因素已经无关大局的确定,仅是作出细致的调整而已。
过去人们对“经济计划”没有好感,那是因为它被体现为100%的人为因素。尤其是当那些能发挥出人为因素的决策者在根本没有掌握经济规律的时候大叫大嚷地实施“计划”时,当然无助于正常的、自然的经济秩序,甚而至于把经济秩序搞得一塌糊涂。难怪人们对“计划”深恶痛绝。然而,一旦经济规律被越来越多的决策者所掌握,而且他们愿意运用这一经济规律将应对的计划提前作出部署,这种部署对所有经济人均是有利的,这样的话,“经济计划”有什么不好?政治上的法治原则什么时候能够体现在经济计划上,那定是所有经济人的福音。
由此,我们所说的“指导计划”<“监督计划”>和“应对计划”,这样的一种“经济计划”,即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政府有条件的、理智的、适度的、合理的干预。
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计划经济”是不可取的,但现在实行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正确的选择是,既不要搞官僚主义形式的“计划经济”,也不要搞自由放任形式的市场经济,将它们二者之中的优势吸取过来,扬其长、避其短,在建立市场经济基础的同时辅以适当有效的“经济计划”,这样才能既保留市场经济的活力,又防止市场经济的盲动。
我们不赞成搞“计划经济”,但是这不等于说我们不赞成搞“经济计划”。市场经济是离不开“经济计划”的,否则我们就成了市场中的盲动主义者。“经济计划”的目的,是通过科学计划以防患无形亏损大范围的发生,避免经济危机的出现。以前出现的每一次经济危机,都有计划不周造成不能提前预防的错误因素。当然,“经济计划”是政府的一项职能,制订“经济计划”的政府部门里的政府官员,也是无法摆脱经济“俗气”的活生生的人,他们在计划的制订中会不会借机制订出对他们更有利的政策,尤其是在制约机制还不太健全的时代,这种弊端还无法较彻底地避免。这就使经济理论常常处于两难状态:没有政府的“经济计划”,完全靠那只“无形的手”自由摆弄,那么按照经济其自然的发展规律来说,富裕的只能是极少数人,而大多数人不得不与贫困为伍,由此使大多数人丧失了经济自由;相反,如果有了政府的“经济计划”,让政府的那只“有形的手”自由摆弄,那么按照现实中常见的政治规律来说,大多数人的贫困问题会得以重视,但同时可能会使一些少数人富裕得更容易、更轻松、更自由。
问题的关键不在应不应该有“经济计划”,而是在于应该有一个怎样的“经济计划”,在于这个“经济计划”科学不科学、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在于这个“经济计划”对哪些人更有利或者更没利,在于这个“经济计划”对今后的经济发展究竟能提供什么好处。
(注:文中<>内地文字,系作者修改所作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