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具有双重属性
张春津
(2006年2月16日刊发于《经济学家》)
产品的商品性交换是多种形式并且是分阶段的,它们有不同的表现。
第一阶段:
1、等价交换的公式:
甲方:产品A 等价交换后变成 甲方:产品B
乙方:产品B 等价交换后变成 乙方:产品A
2、不等价交换的公式:
甲方:产品A 不等价交换后变成 甲方:(增多或减少)产品B
乙方:产品B 不等价交换后变成 乙方:(减少或增多)产品A
在商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特殊的产品,例如羊、布、海贝、铜器等,为了便于产品之间的交换,便逐渐地演化为“一般等价物”。这种价值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形成了货币。由此,人们之间的产品交换关系发展到第二阶段:
1、等价交换的公式:
甲方:货币(产品) 等价交换后变成 甲方:产品(货币)
乙方:产品(货币) 等价交换后变成 乙方:货币(产品)
2、不等价交换的公式:
甲方:货币(产品) 不等价交换后变成 甲方:(增多或减少)产品(货币)
乙方:产品(货币) 不等价交换后变成 乙方:(减少或增多)货币(产品)
从第二阶段的两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货币具有双重属性:在商品的交换中,它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以特殊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在特殊的产品积累中,它可以充当一般财产量以特殊产品的形式存入每个人的“银行账户”中。当人们都存钱的时候,货币不是特殊商品而是特殊产品;当人们都用钱买东西的时候,货币就改变了特殊产品的状态而变成了特殊商品。所谓资本的运作问题,就是投资者用积累起来的特殊产品去生产或经营人们都有所需求的一般消费产品,从而获取“剩余价值”。因此,货币不仅仅是“从商品世界中游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参见蒋学模主编:《政治经济学教材》,第32页)而且还可以是从产品世界中游离出来充当一般财产量的一种特殊产品。
第三阶段:
1、等价交换的公式:
甲方:货币(产品)A 等价交换后变成 甲方:货币(产品)B
乙方:货币(产品)B 等价交换后变成 乙方:货币(产品)A
2、不等价交换的公式:
甲方:货币(产品)A 不等价交换后变成 甲方:(增多或减少)货币(产品)B
乙方:货币(产品)B 不等价交换后变成 乙方:(减少或增多)货币(产品)A
对第三阶段的交换公式,人们就不会大惊小怪了。我们经常听说某某人倒腾外汇买卖,卖了日元买英镑,卖了英镑买美元,卖了美元买人民币,卖了人民币又买日元。有时赔钱了,有时赚钱了,有时没赔没赚(等价交换)。这就是货币的双重属性——既是特殊的商品又是特殊的产品——最明显的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在三个阶段的交换公式中,都存在着不等价的交换现象,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如果产品的商品性交换都是“等价交换”,那才奇怪呢!等价与不等价,在产品的商品性交换中都是由人的感觉来大体测定的。“等价”都是相对的等价,“不等价”才是绝对的。这是因为,自然产品从一开始就没有“价格”的标签贴在它上面,野果子究竟应该值多少钱?野牛究竟应该值多少钱?既然自然产品本身没有一个核价的标准,那么在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造人工产品和创造人工产品,怎么能在交换中准确地核定出它的商品价格是等价还是不等价?对此问题,我们还要在后面作深入的探讨。
从三个阶段的交换公式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即使在最低级的交换关系中,尽管还没有货币和《资本论》中所说的“资本”加入进来,社会财富的总量照样会不断地增加出来,否则商品市场也就不会越来越繁荣,交换也就发展不到高级阶段。按照《资本论》所总结出来的“价值规律”,既然没有货币和“资本”出现,那么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财富总量就应该总是保持不变——即没有“剩余价值”创造出来,也没有“价值剩余”创获出来,这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正是因为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社会财富的总量不断增加——剩余产品的增加、产品种类的增多,才为商品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才为后来货币和“资本”的出现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