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分类是人类历史的写照
张春津
(2006年2月15日刊发于《经济学家》)
原始社会的最早期,人类所消费的产品都是自然产品。自然产品不是人类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自然界自然生成的能满足人的生存需求的物品。例如野生果树上结出的果子和能够捕杀的野生动物等。在自然产品的生成过程中,最初没有人的劳动附加在它上面,也就没有什么“劳动价值”标签贴在自然产品上。你劳动不劳动,它都能自然生成。这一时期,与其说“劳动创造价值”,不如说“价值创造劳动”。摆在人类面前类似野生果子和野生动物这样一些有价值的自然产品,不会自己送到人的嘴边上来消除人的饥饿感。为了获得价值,人类就必须通过“摘取”或“捕猎”这样的劳动来满足生存的欲望,满足人的“私欲”,“劳动”只不过是为实现价值而无偿服务的奴仆。就这种最低级、最简陋的“劳动”而言,人与猛兽的区别就在于:原始人逐渐地习惯于用手摘取果实,用手握石块和棍棒的办法来抵御猛兽的侵袭,而不是像猛兽那样用锋利的牙齿去咬断敌人的脖子。原因很简单,假如原始人比猛兽的牙齿还锋利,人有一张能一口吞下猛兽的血盆大口,那么,人手也就不会得到更多的外界感趋刺激(参阅张春津:《宇宙探秘——物质感觉论》一书。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4月版),也就不会得到发展,人也就改由用嘴、用牙齿来“劳动”。如此一来,“劳动”所创造的“人本身”,就如同现今“劳动”所创造的各种各样的动物一样,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也就是说,只要从产品的源头开始分析的话,《资本论》的“劳动创造价值论”便没有了立足之地,不攻自破了。
一个人出生之始对产品的消费,也重演了人类历史的第一幕:婴儿的第一个“自然产品”,就是妈妈的乳头;为了吸吮到奶水,婴儿不得不直接用嘴来“劳动”,有时“劳动”得还挺累,忙得满头冒汗。只是到了后来,人的手才逐渐地发挥了作用。至于说到未出生前的胎儿,那更是仰仗母体所提供的“自然产品”维持生计,是饱还是饥,是生还是死,胎儿只能听凭差遣,毫无劳动能力,也就找不到任何“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子。
总之,“使人成其为人”,不是“劳动”独自的建功。人在自然界中所处的地位,自然产品所规定了的人为获取到它必须付出的某种代价等等,很多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都在“使人成其为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在自然产品中,按其不同的属性,可以分为两大类:可再生的自然产品和不可再生的自然产品。例如,野生谷物、野生动物、野生林木就是可再生的自然产品;矿藏就是不可再生的自然产品。看一自然产品的“再生”与“不再生”,主要是看其是否具有“自然价值资本增殖(即繁衍能力)”的客观属性。钻石不管怎样变化,它总是它本身,无法衍生出更多的钻石来;野生动物可以一代代繁衍,由少变多,实现增殖。相对地说,不可再生自然产品的价值总是比可再生自然产品的价值要高得多。
原始人第一次使用石块或木棒等自然产品抵御猛兽的侵袭也许是出于偶然巧合,但这一有效的结果却起到了一种启示的作用,使原始人看到“武器”的威力。在原始人的各种产品需求中,除了果子食品以外,石块、木棒等“武器”成了最重要的自然产品。但是,石块、木棒等不可再生的自然产品并不总是这么适合,有的石块太圆握不住,有的石块太大拿不动;有的木棒太长、太粗,有的木棒太短、太细。为了把石块变得更锋利,把木棒变得更适于挥舞,人的劳动便派上了用场:用石块敲打石块,以便敲出锋利的部分;有意识地撅折长短适中、粗细适宜的树枝;创造性地把锋利的石块捆扎在木棒的顶端,以增强“武器”的威力。这时候的“武器”就不再属于自然产品范畴了,形成了最初级的人工产品。
人工产品是指有人为作用掺杂在自然产品之中的产品。在这个产品的生成过程中,有人的主动性劳动附加在自然产品上面,并起了促进或“创造”的作用。例如谷物种植、石斧制造等。
在人工产品中,又可更具体地划分出原造的人工产品和创造的人工产品。原造的人工产品是指自然界中本来就有的,通过人的劳动生产,可以增加它的产量或提高它的质量的产品。创造的人工产品是指自然界中本来没有的,通过人的创造性劳动,将原造的人工产品重新分解、重新组合所创造出来的新产品。例如,农业粮食、家畜饲养等即是原造的人工产品;弓箭、耕犁等即是创造的人工产品。相对地说,创造的人工产品的价值总是比原造的人工产品的价值高得多。
插图:产品分类图
在创造的人工产品中,又可划分为手工创造的人工产品、机器创造的人工产品和精神创造的人工产品。在机器创造的人工产品中,还可以更进一步地划分出四大类别:人力机器创造的人工产品,汽动机器创造的人工产品,电动机器创造的人工产品和自动机器创造的人工产品。
从各种各样的产品类别的划分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产品生产水平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的历史发展的痕迹,每一种具体的产品内容,都是当时历史的写照。而这些本该首先进行研究的经济学问题,我们从《资本论》中根本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