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 需求侧 交换中的变量——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



(接续上帖)

  在平均价格的数量表示形式~P=(M/x+y/N)/2中,N,x处于分母之中,而M,y处在分子中。

 

  x是供方实际具有的量,N是对方赋予供方的一个希望值,但都是供方的“量”。我们将这两个量合并称为“供给存量”,以字母G表示。

 

  同样,y是需方实际具有的量,M是对方赋予需方的一个希望值,但都是需方的“量”。我们将这两个量合并称为“需求存量”,以字母Q表示。

 

  之所以称之为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是因为它描述的是一个交换的时间点上的商品存在状态,是一种存量概念。交换是所有权的转移互换,是瞬间成立的,即是一种存在状态。交换中的量,不论是交换供量还是交换需量,都是在交换的瞬间实际成立的量,都是存量。

 

  价格作为交换比例,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而是由四个变量M、N、x、y所确定的一个导出变量。~P=(M/x+y/N)/2表达了这种观念,即价格是对交换结果的描述,是由供求状态决定的东西,而不是像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是价格决定一切。将价格作为自变量的价格决定论,事实上违背了理性人假定,将理性人看作是一个无自主意识的价格反应器。

 

  交换供量和交换需量、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这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如下:

 

                    交换供量                 交换需量

 

 供给侧 需求侧 交换中的变量——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

需求存量Q     y:需方愿意出让的量      M:需方希望得到的量

 

供给存量G     x:供方愿意出让的量      N:供方希望得到的量

 

 

  我们从公平价格表达式~P=(M/x+y/N)/2中可以看出,当处于分母中的供给存量x和N增加时,~P有随之减少的趋势,即平均价格和供给存量之间有负相关关系;而处在分子上的需求存量y和M增加时,~P有随之增加之势,即平均价格和需求存量之间有某种正相关关系。

 

  我们将这种泛相关关系表示为下式形式:

 

  ~P=k(Q/G)^m,k,m均为正的系数,m表示相关强度。

 

  Q和G之所以共用一个指数m,是因为供给和需求是相对而言的,都是需求的一种表现形式,应当对价格走势具有相同的影响效果。

 

  当m、k均等于1时,~P=Q/G,权且称之为“理想波动市场”。

 

  将~P=Q/G作成图形,它相对于一条与纵轴相垂直的直线一边绕纵轴顺时针旋转、一边向坐标原点滑落并与垂直于纸面向外的坐标轴相重合时所扫过的曲面(或者说是一条和坐标轴0G相重合的射线一边绕纵轴逆时针旋转一边上升时所扫过的轨迹)。

    对于表达式~P=Q/G,其中三个变量都是存量,不可以将Q、G理解为大家常说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如上帖所述,它们都是存量概念,分别为需求存量和供给存量,而不是西方经济学中作为的流量概念的供求量。

 

此外,如上节表中所示,Q、G分别是y、M和x、N的一个整合结果,并非对交换之中的两种商品之一而言的供求,即这里的供求始终代表着两种相交换的商品的总体供求状态,而非传统西方经济学所说的、只针对单一商品的供求量。

 

 

西方微观经济学的供求理论之所以是根本错误的,就是没有认识到交换是一个存在状态,描述存在状态的变量只能是存量;没有认识到价格的存量特征,错误地定义出流量性质的、只针对单一商品的、无法从经济现实中取值的供求量概念。(完)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335219.html

更多阅读

matlab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_待_雪 函数最大值和最小值

matlab中的的最大值和最小值MATLAB提供的求数据序列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函数分别为max和min,两个函数的调用格式和操作过程类似。1.求向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求一个向量X的最大值的函数有两种调用格式,分别是:(1) y=max(X):返回向量X的最

转载 总结DFN-LOW算法在图论中的应用 tarjan dfn和low

原文地址:总结DFN-LOW算法在图论中的应用作者:OIer_fc总结DFN-LOW算法在图论中的应用北京大学许若辰 长沙市雅礼中学 屈运华摘要: 在一个连通图[1]G中,有些点一旦被去除就会导致图不连通,同样的,有些边一旦被去除也会导致图G失去连通性,

C语言中的static函数 c语言中的变量

内部函数和外部函数函数一旦定义后就可被其它函数调用。 但当一个源程序由多个源文件组成时, 在一个源文件中定义的函数能否被其它源文件中的函数调用呢?为此,C语言又把函数分为两类:一、内部函数如果在一个源文件中定义的函数只能被本

声明:《供给侧 需求侧 交换中的变量——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为网友因为你是男人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