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除了需要考虑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与变化规律外,更需要考虑主体的利益需要,它是一种非中性的、有一定主观偏好的反映活动。
四、行为关系与意志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分为两个相反的方面:一个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另一个是主体对客体的反作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互为前提、共同发展。价值关系反映了客观事物对于主体生存与发展所产生的作用过程,行为关系则反映了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过程。
行为关系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反映了主体运用自己的本质力量对客体施加反作用力,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价值增值是行为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价值关系与行为关系的根本差异之所在。任何价值关系既需要进行消费,也需要进行生产,才得以存在和发展下去,如果没有价值生产,价值关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如果没有价值消费,价值关系就会将变得毫无不意义。人通过实践活动进行价值生产,使实践活动具有价值增值的特征,行为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能够产生价值增值的价值关系,它是一种把主体的本质力量和主体的生存与发展联系起来的价值关系。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价值关系可分为价值消费关系(简称为价值关系)与价值生产关系(简称为行为关系)。
对行为关系的主观反映就是意志,它构成人的主观意识的第三种基本形式。意志包括感性意志与理性意志。感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感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实践活动中对于感性刺激的克制能力和兴奋能力,如体力劳动需要克服机体在肌肉疼痛、呼吸困难、血管扩张、神经紧张等感性方面的困难与障碍。理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理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实践活动中对于第二信号系统刺激的克制能力和兴奋能力,如脑力劳动需要克服大脑皮层在接受第二信号系统的刺激时所产生的思维迷惑、精神压力、情绪波动、信仰失落等理性方面的困难与障碍。
意志既要考虑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与变化规律,还要考虑主体的利益需要,尤其要考虑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能力,它是一种非中性的而且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活动。
五、知、情、意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人的三种基本的主观心理活动(认知、情感与意志)分别反映了三种基本的客观事物(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和行为关系)。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首先感知和了解各种事物的事实关系,其次要掌握这些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再要掌握每个行为的价值关系并且判断、选择、组织和实施一个最佳的行动方案。第一步由认知活动来完成,第二步由情感活动来完成,第三步由意志活动来完成,因此从认知到情感,再从情感到意志,是一条基本的、不可分割的人类自控行为的流水线。
知、情、意的辩证关系在根本上取决于事实关系、价值关系与行为关系的辩证关系。
1、情感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意志又是一种特殊的情感。客体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也是客体的一种关系属性,只因为它有着特殊的意义,才与其它关系属性区别开来,因此价值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事实关系,情感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本质力量是人的一种最重要的价值属性,只因为它有着特殊的意义,才与一般的价值属性区别开来,因此行为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关系,意志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从广义角度来看,知、情、意都是一种认知活动,只是各自侧重于不同的角度,情感侧重于从意义的角度进行认知,意志侧重于从行为效应的角度进行认知。
2、认知、情感与意志相互区别。其主要区别是:认知一般是以抽象的、精确的、逻辑推理的形式出现,情感一般是以直观的、模糊的、非逻辑的形式出现,意志一般是以潜意识的、随意的、能动的形式出现;认知主要是关于“是如何”的认识,情感主要是关于“应如何”的认识,意志主要是关于“怎么办”的认识。如果把情感与认知割裂开来,就会使情感没有客观依据而变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把情感与认知混淆起来,又会使情感失去公正性而变成了“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把情感与意志割裂开来,就会使情感成了空洞的情感;如果把情感与意志混淆起来,又会使情感成了糊涂的情感。
3、认知、情感与意志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没有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价值关系,行为关系也成了无源之水,因此认知是情感的源泉,情感是意志的源泉;事实关系以价值关系为导向,价值关系又以行为关系为导向,因此认知以情感为导向,情感以意志为导向;情感最初是从认知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它又反过来促进认知的发展,意志最初是从情感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它又反过来促进情感的发展;认知、情感与意志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互为前提、共同发展。
第二节 情感的生理机制
情感是人脑的一种特殊机能,深入探索情感的生理机制,揭开情感的神秘面纱,为实现人工情感奠定基础,是情感理论必须完成的任务。
一、关于情感生理机制的争论
关于情感或情绪的生理机制,主要五种理论。
“詹姆士、兰格情绪学说”认为:情绪只是机体变化所引起的机体感觉的总和。詹姆士说“我们悲伤,是因为我们哭泣;我们恐惧,是因为我们战栗;我们高兴,是因为我们发笑”。这种理论颠倒了情绪产生的内在根据与外部表现的关系。
“大脑皮层说”认为:大脑皮层在情感的产生中起着主导作用,它可以抑制皮层下中枢的兴奋,直接控制情感。巴甫洛夫认为大脑皮层的暂时联系系统的维持或破坏构成了积极的情感或消极的情感。然而,在切除大脑皮层后,人和动物的情绪反应仍然存在,这表明大脑皮层在情感的产生中并不起主导作用。
“丘脑说”认为:丘脑在情绪的发生上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如果丘脑受伤,动物的情绪现象就会基本消失,如果大脑皮层割毁、丘脑完好,动物的情绪依然存在,这表明情绪反应是由丘脑释放出来的神经冲动所引起。然而,同时切除大脑皮层和丘脑,怒的反应仍然存在,而只有当下丘脑被切除后,情绪反应才会完全消失,这表明情绪反应还与下丘脑有关。
“下丘脑说”认为:下丘脑在情绪的形成上起最重要的作用。实验表明,下丘脑的某些核团在各类情绪性和动机性行为中占据关键地位,如果损坏下丘脑的背部则怒的反应只能是片断的、不协调的;只有切除下丘脑结构后,情绪反应才会完全消失;在下丘脑、边缘系统及其附近部位存在着“奖励”和“惩罚”中枢,当刺激这些部位时就会产生愉快或不愉快的情绪。这种理论首次发现了“奖励”和“惩罚”中枢,从而找到了情绪方向的控制中心。
“情绪激活说”认为:脑干的网状结构在情绪构成中起着激活作用,它可以提高或降低脑的兴奋性,加强或抑制大脑对刺激的反应。当情绪产生时,一方面由下丘脑所管制的植物性神经系统发生兴奋,使机体的一些器官、腺体、肌肉等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从外周感官和内脏组织传来的冲动,经由内导神经纤维的旁支进入网状结构,在下丘脑被整合与扩散,兴奋了间脑的觉醒中枢,激活了大脑皮层。这种理论首次发现了网状结构对大脑各中枢的激活作用,从而找到了情绪大小(或强度)的控制中心。
二、情感调控的生理机制
以上理论均是从不同侧面对情感的生理机制进行阐述的,都是片面的和不准确的,没有反映情感生理机制的本质内容。情感的大小和方向是两个最重要的参量,情感控制集中体现在对于情感大小的控制和对情感方向的控制。
结合“下丘脑说”和“情绪激活说”,现提出“两组织情感控制生理机制”理论,即大脑中用以控制情感大小的生理组织是脑干的网状结构,用以控制情感方向的生理组织是大脑半球内侧的边缘系统,网状结构与边缘系统相互配合,相互作用,通过感觉器官的感觉作用,共同完成人脑对于事物价值关系的大小识别(或量度评价)和方向识别(或正负评价)。又通过表达器官(眼神、语音、脸部、姿态等)的表达作用,共同完成人脑对于事物(或自身)价值关系的大小表达和方向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