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价值又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对于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形成了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价值论两大理论阵营。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是一切价值(无论是劳动价值还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第三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人类天生赋予的、意识决定的,意志与理念决定价值的存在与否。目前,理论界人士普遍认同的是第二种观点,而这种观点正是一种典型的非劳动价值论,或者说是一种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发展过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基本概念的分化与整合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分工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商品与货币,这样就出现了价格和价值问题,这些客观存在反映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就形成了模糊的、朦胧的价值观念。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粗略地区分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概念,认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货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用途;另一种是可以用来进行交换的用途。他还明确提出“一切物品都必须有一个价格;这样才会始终有交换,因而才会有社会。事实上,货币就像尺度一样,使物品可以通约,从而使它们相等。因为没有交换就没有社会,没有相等就不能有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相等”。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但是他未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究竟是什么。
奥古斯丁提出了“公平价格”概念,实际上指的是平均价格。马格努将公平价格看成是与生产商品时的劳动耗费相等的价格,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他第一次提出了应该以劳动耗费作为商品交换之基础的理论。
威廉配第把价格区分为“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前者实际上就是商品的价值,后者则是指商品价值的市场表现——价格。他认为,市场价格的涨落是有中心的,这中心就是自然价格,即价值。他认识到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均取决于劳动,劳动量就是货币和其他商品得以比较和交换的基础。这样,他一次粗略地、模糊地区分了商品的价值与价格,但是把价值与交换价值混为一谈。
斯密把价值区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没有把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的概念区分开来。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理论,他指出:“具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换价值是从两个源泉得来的,一个是它们的稀少性,另一个是获取时所必须的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的并不是每个生产者在生产时实际耗费的劳动量,而是必要劳动量,但他认为是生产者在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
马克思在概念上严格区分了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区分了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他认为,劳动价值是劳动者在生产商品过程中所付出的一般人类劳动量,使用价值则是客观事物对于人的需要所产生的肯定与否定关系,交换价值是指一种商品同另一商品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他还区分了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他认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不过,他并没有区分价值与劳动价值,他认为价值完全等同于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不含有任何使用价值的成分,这就通过对概念的定义,很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劳动是价值(即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由于他同样认为,自然界能够创造使用价值,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因而他所建立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一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把劳动价值建立在时间尺度基础之上,认为商品的交换比例是由劳动时间的相对比例来决定的,然而,对于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同一国家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职业(特别是脑力劳动职业与体力劳动职业之间)、同一职业的不同工种、同一工种的不同劳动者、同一劳动者的不同年龄阶段,单位劳动时间(或必要劳动时间)的真实价值内涵必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是不断变化着的。只有当单位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相同时,商品的交换比例才会由劳动时间的相对比例来决定的。
统一价值论一方面促进了价值概念的进一步分化,把使用价值分解为功能价值与耗散价值两个分量,在此基础上严格地区分了事物的使用价值与使用特性。并指出,自然界的事物(如水、阳光、空气等)虽然天然地具有某种使用功能或使用特性,但绝不会天然地具有使用价值,当事物的耗散价值等于其功能价值时,该事物对于人的使用价值为零,尽管人正在使用它,并且离不开它;任何使用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对于冶炼技术的了解和掌握,铁矿石永远不会具有使用价值。对于使用价值概念的分解,为建立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基础。
统一价值论另一方面又促进了价值概念在更高意义上的统一:从物理学角度定义价值,认为价值是一种“广义有序化能量”,从而实现了价值理论与自然科学的衔接,进而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科学走向自然科学;它还认为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是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其中使用价值反映了客观事物对于人的作用程度,而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种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它反映了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程度。对于劳动价值概念的新认识与新理解,把劳动价值从抽象范畴重新拉回到具体范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从而可以把人本身看成是一个(生活资料)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的投入产出系统,把任何生产系统都可以看作是劳动价值、(生产资料)使用价值与(产品)使用价值的投入产出系统,为实现哲学价值理论及政治经济学与现代经济学及价值工程学等学科的理论衔接开辟了道路。
二、理论出发点的变更
使用价值是劳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任何价值理论都必须首先回答“究竟是什么领域在生产社会财富(即使用价值)?”不同的价值理论因其理论出发点不同而有不同的回答。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的程度很低,商品交换在社会生产中的比重很小。社会生产的主要矛盾在于直接的物品生产,而不在于物品的交换。人们只意识到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几乎没有意识到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增值。
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商品货币日益发展,城乡资本主义逐渐成长,整个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不断向商业资本倾斜,从而产生“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重商主义者认为:只有可以实现为货币的东西才是财富;生产只是创造财富的先决条件,必须尽力鼓励和发展这个先决条件;流通领域(即商品变为货币的领域)是财富的直接源泉;金银即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除了开采金银矿藏之外,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货币财富的真正源泉,从而把财富和利润全部归结为流通过程的产物。
资本主义的发展改变了生产和流通的关系:流通过程变为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这时必须对重商主义重新考察,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也跟着从流通领域逐渐转移到生产领域。另一方面,由于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农业日益衰落,工商业的发展也受到阻碍。这时,人们开始怀疑“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于是就形成了“重实业主义”。“重实业主义”者从交换的等价性原则“推导”出流通领域不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么一个结论。他们认为在充分自由的竞争条件下,商品交换是按照等价原则进行的,既然交换是等价的,那么流通领域就不可能是财富的源泉。
“重农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原始表现。重农学派认为:商业丝毫不能创造财富;金银本身不是财富,除非用来交换到生活资料;商人是货币财富的代表,他既剥削卖者,又剥削买者,破坏了交换的等价性。重农学派的代表魁奈以生产费用论为依据,力图证明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只有农业部门才是生产性部门,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工业劳动不是生产性劳动,工业不是财富的源泉。
“重产业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发展形式。“重产业主义”者认为只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即农业和工业)可以生产出社会财富,其他部门均是生产财富所需要的必要条件。他们尤其否认流通领域生产财富,否认管理部门、信息服务部门等生产财富,把财富的概念局限于物质财富的范围。他们始终认为物品的使用价值只与其品质特性有关,而与使用者的素质或状态无关,与使用者所处的环境条件无关。也就是说,只有改变物品的品质特性才能改变其使用价值,而流通、管理、信息服务等领域不能改变物品的品质特性,只能改变物品的时间、空间、环境特性以及主体特性,因而不能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即服务业和信息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甚至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和,而且还在不断发展,“重实业主义”的观点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事实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因改变了商品的时间、空间、环境、风险概率、主体状态等特性,从而改变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流通领域的工人、职员及管理人员也能生产各种使用价值。
统一价值论认为,流通领域是人类创造使用价值的重要领域,而且这一领域的产值比例将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其结果将是:传统意义的生产领域将会全部消失,其社会产值和从业人员将会几乎全部转入(广义的)流通领域和信息领域(详见拙文“流通领域是如何创造使用价值的”。
总之,理论出发点的变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二是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三是从生产领域向广义流通领域和信息领域扩展。
三、商品价值决定因素的变化
早期社会的人们总是认为,物品的价值只取决于人的主观感受与主观评价,这就是“主观价值论”。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主观感受和主观评价都是产生于客观效应,因而有人提出“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的实际效应”来决定的观点,这就是“效用价值论”。
马格努第一个提出用劳动耗费来解释物品的价格,他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这标志着“劳动价值论”开始萌芽。
阿奎那提出用“公平价格”来确定商品的价值,但他对“公平价格”的理解又是非常混乱的,其价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的混合体。
配第开始用劳动时间来测量商品的价值量,并把工人的口粮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尺度。富兰克林认为银的价值可以和其他一切东西的价值一样用劳动来衡量。他指出:“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
斯密说:“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但是,决定商品价值的究竟是什么劳动呢?他提出了三种相互矛盾的观点:①价值由耗费的劳动来决定;②价值由购买的劳动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