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中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达到了相当的高度。2002到2006年,进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了50.20%、60.37%、68.44%、62.69%、65.51%。于是我们不能不问,如此之高的外贸依存度隐含着怎样的不同寻常的含义?最直接的答案,当然是经济对外稳定至关重要。在这种对外稳定性中,最为重要的又当是汇率稳定。这是因为,货币之所以存在,是要用它来媒介商品交易,降低人类相互交易的费用。虽然说市场有效运行有赖于价格的灵活调整,而汇率本质上也是一个价格,但是这个价格毕竟不同于一般之价,这个价格是需要具有稳定性的。可以这样说,只有货币稳定,价格机制才能够最有效率地发挥作用。既然经济对外稳定至关重要,于是汇率稳定也就至关重要。
汇率的稳定性依赖于货币制度特别是本位制度的选择。我们说货币不可以无锚,这个锚也即货币的本位安排。正是锚的存在及其好坏决定着汇率的稳定性。昔日的金本位或者银本位制度,金或者银就是货币之锚。在金本位或者银本位制度下,汇率是固定的。90年代以来,我们采用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美元即是人民币之锚。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人民币兑美元是固定的,人民币兑其它货币则随美元一起波动。只要美元基本稳定,那么人民币兑其它货币也就是基本稳定的。好些人认为浮动汇率制度没有锚。不对,其实浮动汇率制度也是有锚的,这个锚就是经济的物价指数。将盯住一种货币的汇率安排向前延伸,就是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安排。张五常认为,人民币理想的汇率安排应该是盯住一篮子物品。不过在我们看来,本质上浮动汇率制度不也是盯住一篮子物品吗?只不过这个篮子是计算CIP指数的物品篮子或者由经济的全部商品和劳务组成的物品篮子罢了。
更一般化和更深层次地看问题,一国的货币之锚乃是这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向松祚的研究发现,世界上选择浮动汇率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基本都是不成功的。其实,不是浮动汇率制度本身使得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不成功的,根本上乃是因为缺乏好的基本制度安排从而使得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不成功的。没有好的制度安排,这些国家的货币就很难稳定,而一个货币不稳定的国家经济是很难有看头的。是的,好些国家把货币政治化:压力团体各有各的企图,通胀可作为间接抽税,赤字财政可以用货币供应支撑,而大选在即,增加货币量来刺激经济是司空见惯的。我们要维护货币稳定,于是锚的选择就不能不慎之又慎。
理论上讲,人民币盯住美元是一个既简单易行又可以确保汇率稳定的安排。但是,这不是我们可以一厢情愿做出选择的。随着我们的经济越做越大,美国是否会接受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汇率安排成为了问题。我们将不得不在两难中进行选择:要么让人民币继续盯住美元,但这会引来美国的不满和抵制(盯住一揽子货币的安排有着类似的困难);要么进入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时代,但是由于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汇率更多地表现为资产之价,具有过度波动的特性,这不仅会损伤我们的最广大的制造业,更考量着我们的基本制度和管理货币的能力。无论是过去的盯住美元(或者盯住一揽子货币)也好,还是现在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也好,尽可能地让人民币汇率保持高度的稳定性将是不变的内容。核心不在于我们选择什么样的汇率制度,而在于必须要确保汇率的高度稳定性。汇率稳定是我们的重要约束。
我们知道,在极端的固定汇率制度下,一个国家的货币政策是没有独立性可言的。不否认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在汇率高度稳定的情况下持续实施了大约5年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其间一年期的储蓄存款利率甚至从10%左右降到了2%左右。但这是在资本项目不能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实现的。往后看,不管是来自美国和国际社会的压力也好,还是出于对别的原因的考虑也好,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最终总要变成现实的。到了那一天,不论我们采用什么汇率制度,在确保汇率高度稳定的约束下,我们运用货币政策实现充分就业等其它经济目标的空间无论如何是要受到极大的限制了。给定这个约束,我们于是不能不考虑,假如内部经济出现波动怎么办?如果经济出现需要货币政策加以调控的情况怎么办?直接的答案当然是:既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不允许我们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实现充分就业等其它经济目标,那么最好让经济自发地有效运行,不需要人为干预不就好了?
怎样才能让经济自发地有效运行,不需要人为干预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不回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的分野之处。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能够有效运行,不会出现大规模的长期的失业,不需要需求管理,实施需求管理也是无效的;凯恩斯经济学认为,市场不能有效运行,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长期的失业,需要需求管理,需求管理是效的。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的根本分野可不在于它们的逻辑结论的大相径庭上,而在于它们对于经济环境的设定是根本不同的。古典经济学假设名义工资弹性,凯恩斯经济学假定名义工资刚性。换句话说,古典经济学描述的是一个具有高度灵活性的劳动市场的世界,而凯恩斯经济学描述的则是一个具有高度刚性的劳动市场的世界。
回首过去,中国自1995年起通胀大跌,至1997年近于零,1998至2002年有通缩。95年通胀率17.1%,96年8.3%,97年2.8%,98年-0.8%,99年-1.4%,00年0.4%,01年0.7%,02年是-0.8%。考虑到产品和劳务的质量在同期有很大的改进,当时中国的通缩程度应该远高于这些数字。有上述严重的通缩,失业率怎样呢?97年失业率3.1%,98年3.1%,99年3.2%,00年3.1%,01年3.6%,02年4.0%,都是不高的数字。而同期的GDP增长率保持平均8%的高增长水平。为什么在严重的通货紧缩之下,失业率不高,经济反而高速增长?正如张五常所指出的:“这是因为中国的劳工合约与西方有很大的差别。中国有的要不是件工,就是低底薪加分红,此外工人要走就走,雇主也可以挥之使去,既没有工会,也没有过高的最低工资的政府规限。”一句话,通缩之所以对中国经济没有明显的影响,这得益于中国相对自由的合约选择,得益于中国劳动市场的高度弹性。
保持一个高度弹性的劳动市场,这不是依据我们的感情好恶和价值判断来做出的选择,而是高外贸依存度和汇率稳定约束条件不得不做出的选择。我们应该不会健忘发生于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弗里德曼认为“大萧条”的主要原因是美联储货币政策错误,货币量应加不加,应减不减。张五常认为主要原因是当时美国工会林立,福利主义大行其道,最低工资不低,重要的件工合约被判为非法,所有这些限制了劳动合约的选择。他的意思是,假如当时美国的劳动市场富有弹性的话,那么就算萧条发生,也不会那样“大”的。而就算美联储货币政策错误,也不会造成那样严重的后果。张五常的提点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处于高外贸依存度和汇率稳定约束下的经济来说,是应当有警醒作用的。毕竟经济的调整能力具有不对称性的性质,治理通胀总是要比治理通缩容易,面对强势人民币也总是比面对弱势人民币要从容得多。我们怎可以不居安思危,给经济发展和可能的调整留下一些余地?
我们不是不可以搞最低工资法,但是法定最低工资一定要订得低低的,让其最终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我们不是不可以搞劳动合同法,但是合同条款一定不要干预了签约自由。我们也不是不可以搞什么就业促进法,但是一定要清楚自由签约才是促进就业的行之有效的不二法门。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有效运行,核心一点正在于它的经济自由。经济自由的要害是签约自由。只要签约双方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就不应该干预其合约的签订。我们可能要庆幸,我们的工会组织只是一个定期收点会费,逢年过节发一点豆油、水果、大米之类的象征性福利组织。当然,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存在的情况下,工会是不大可能发挥实质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