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正经历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改革。一方面要完成国家养老保险向社会养老保险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完成现收现付制单一模式向包括基金制在内的多支柱模式的转变。在双重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完全程度的高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简单的经济学理论可以证明:如果一国资本市场完全且经济处于索罗所描绘的最优经济增长路径,现收现付制和完全基金制养老保险所提供的老年人受益水平就没有差别,区别仅在于现收现付制是对劳动征税,完全基金制是对资本征税。老年人的赡养负担最终都由当期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承担。现收现付制和完全基金制的差别主要集中在再分配效应、储蓄效应和投资效应上。现收现付制有减少社会储蓄的倾向,完全基金制并不改变储蓄总量。两者在资本积累上的差异取决于养老保险缴费率、贴现率、人口增长率和资本回报率。资本积累并不是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型的根本目的,人口老龄化所导致的老年负担率上升和工资替代率刚性也只是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型的诱发性因素。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准公共物品性,使得以公共帐户转为私人帐户、垄断管理转为竞争管理成为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趋势。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也不例外。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拉开了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序幕。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朝着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发展。新老制度的交替需要大量资金的配合,稳妥地筹集养老保险转型费用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拟通过国有股减持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当年10月,因证券市场萎靡,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存量发行的国有股减持方式;2002年6月,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毫无疑问,通过国有股减持筹集“老人”和“中人”之养老保险费用,通过资本市场运作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是养老保险改革的逻辑解。但是,无论从流动性角度还是从风险性角度,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不完全都是常态。缺乏基准利率,利率非市场化;过度依赖间接投资,证券化率低;交易工具形态落后、期限结构不合理;交易规则不健全、监管不得力等资本市场不成熟表现无疑会阻碍养老保险改革。 可以证明基金制的实施并不依赖于资本市场完全,只要资本回报率大于生物回报率,在资本市场不完全条件下,部分基金制就不失为好的养老保险制度。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开始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日臻完善,投融资审批体制发生根本变革,微观信用基础趋于建立,国际化进程正在加速,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从财政体制转向金融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努力实现养老保险改革与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