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或新观念,是本人2001年首先创新提出的,“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新观念,从雏形到成型的研创、公开发表的经过是:
一、2001年第四期的《中国建筑业》杂志,发表了本人撰写的《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一文,在此文中,本人首次提出了“主人翁”的问题,并明确指出“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文中写到:
解放后,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计划经济时代里,“人民当家作主”,“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些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观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里是必要的也是产生过巨大作用的,但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里,员工的身份就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一般地认为:岗位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员工也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本人认为:这两种细胞的解释是有条件的,即:员工只有占据岗位才是有用的细胞,没有岗位的员工不能算作企业组织中有用的细胞;对应的,岗位只有在有员工充填时才是企业的细胞,没有员工充填或充填的员工不能使岗位发挥功能性作用时,这种岗位细胞是不健康或不协调的细胞、是已经变异或需要变异的细胞。岗位(在有员工充填时)作为企业组织中的细胞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稳定性的,同时,随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这种岗位也是变化性的,就像细胞是有生长与变异、功能衰竭或死亡的现象一样,而且,企业组织的机体会因为管理或工作岗位细胞的功能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现在提出的“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尤为重要,这种要求的实现不仅仅可以改变企业员工对主人翁意识的陈旧观念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可以引入规范的、有效的岗位管理方法。
二、2002年2-3月合刊的《财智》杂志发表了对本人的采访文章《入世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与外企“抢”人才——精细管理是制胜的利器》,刘先明说到:
国企要进行有效改革:一是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职工只是岗位的主人,不是企业的“主人翁”。
三、2003年11月22日的“博锐管理在线”和2004年第1期的《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等媒体分别发表了本人撰写的《员工持股断想》一文,本人在此文中发表了“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新概念和新观点,文中写到:
如果希望通过员工持股而强化员工是企业的,强化员工在企业的主人翁身份或地位问题,是不利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如果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必须要靠员工的主人翁身份、地位来保证的话,必然会形成新的“大锅饭”。本人认为要强化“员工是社会的,不是企业的”观念,强化“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观念,淡化“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的观念。在规范员工行为方面,应主要靠企业文化和人性化的规范管理。员工因为是股东,可能积极性能在一定阶段形成或保有,但是,是否在岗位合格以及在岗位上的工作效率是不是最佳,就很难讲了。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股本金是动态变化的,持股与员工的岗位没有联系。也就是说,在员工持股方面,不能仅在员工身份上做文章,员工是岗位的主人,在岗位上做好工作是职业道德和技能的综合表现,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持股的员工可能是企业主人翁的一份子,但不一定就能成为企业某岗位的合格主人。持股的员工或持股的人因为持股的而获取的收益,是投资换来的,不是劳动换来的。
四、2007年2月10日,“博锐管理在线”、致信网等发表了本人《修正、补充国资委李荣融主任若干不精准的讲话》一文,本人在文中写到:
关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素质和技能问题,我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讲《管理创新》课的时候,也有讲到,我是这样讲的:1、没有不合格的员工,只有不合格的领导和管理者;2、员工要做岗位主人翁,争做岗位将军。
当前,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还在蔓延,我们的很多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次经济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危机当前,我认为,我们的企业要加强“岗位主人翁”这一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岗位主人翁”这一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应该让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企业各级领导)理解并认识到以下三大方面的内容:
一、“岗位主人翁”的内涵:
1、岗位是企业的最小组织细胞,岗位是企业履行和实现社会责任感的一个桥梁,岗位是员工实现和提升个人社会价值的平台。
2、岗位是有限量的,也是有条件的,随着市场和企业的变化,企业的岗位数量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也是会发生变化的。
3、只有具备对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和条件进入或充填到对应的岗位中去。
4、按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入或充填到某一个岗位中的员工,必须按照岗位的要求或标准,完成岗位所赋予的各项工作。
5、在岗位上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的员工,按照对应标准得到相应报酬和奖励,个人社会价值得具体体现。
二、“岗位主人翁”和“企业主人翁”之间的关系:
1、“岗位主人翁”是针对企业每一个员工讲的个体性的概念,企业每一个岗位中的员工都应该成为对应岗位的“主人翁”。
2、过去和现在,习惯讲的“企业主人翁”里的“主人翁”,不是指某一个员工说的,而是指全体员工这一群体来说的。
3、成为了“岗位主人翁”的个体性员工,才有资格进入“企业主人翁”的群体中去。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家”和“忠诚”的关系:
1、很多企业还在倡导“爱厂如家”,但是,我认为:企业不可能成为员工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员工的家和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比员工自己的家还重要,换句话说,爱企业要先于爱自己的家,爱企业要胜于爱自己的家。
2、很多企业还在倡导“忠诚”,但是,我认为:员工可以在不违背企业利益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离开企业、离开上级;也就是说,员工可以不忠诚于企业,也可以不忠诚于上级,但是,员工必须忠诚于岗位。员工忠诚于岗位,就是对企业、对领导最好的忠诚。
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是危机,其实,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企业没有员工,可怕的是我们企业的员工(尤其是领导)没有战胜危机的信念、信心和勇气,可怕的是我们企业的员工(尤其是领导)没有应对和战胜危机的方法和能力。
岗位作为一个企业的细胞,它带有这个企业的文化基因,而文化的基因是与企业信念紧密相关的。
“岗位主人翁”是有价值的,是有追求的,这种价值和追求,与企业的追求和战胜各种困难和危机的信心、勇气、目的,是一致的。
“岗位主人翁”不像“企业主人翁”的说法,它不只是一种荣誉,还包含有责任与能力,这种能力是企业应对和战胜危机的方法、能力的基础。
战胜危机,需要信心、勇气、方法、能力,而“岗位主人翁”正好能体现和支撑信心、勇气、方法、能力,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的企业要刻不容缓地对员工进行和加强“岗位主人翁”的宣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