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经在《韩和元的驳文像思维的乌云一样》一文中问他: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和人类的知识是客观存在,而他们是物质吗?诚然,他回答不上来,但他也不是没有回答,于是在他的另一篇“文章”里却说:意识和思想就是物质。于是,笔者又要问我的盗墓者韩和元先生了:原理、知识等于意识、意思吗?显然,他同样也回答不上来,因为他回答的是,一个已经被他把研究对象偷换的概念。如此说明,韩和元偷换的不仅是概念,而是研究对象也。
事实上韩和元是一个搞不清概念和研究对象的人
大家大概听说过“偷换概念”这个范畴,可是,您一定没有听说过“偷换研究对象”这个范畴吧?您知道您为什么没有听说过吗?因为它是我们的韩和元先生亲自发明的。何谓偷换研究对象?用咱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你说东,他说西;你让他打狗,他给你去偷鸡”。
试问,韩和元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他压根就搞不清楚什么是概念,什么又是研究对象,或者说他压根就不知道概念与研究对象的区别究竟在哪里。比如,他就搞不清楚物质与客观存在的区别,他也搞不清楚物质的存在与运动原理、知识与意识、与思想的区别。于是,他在搞不清楚上述区别或者说概念的基础上,便干起偷换研究对象的事。
大家知道,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意识是人脑的一种机能。机能当然是物质了,“人脑机能”与水能、电能、机械能等只存在差异,没有本质区别。可是,人们就不能说物质的存在与运动原理也是一种物质,人们就不能说书写在《辞典》上的各种知识是一种物质。这显然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可是,我们的韩和元却认为原理、知识是物质,因为有其“驳文”为证。
要不然,他为什么在如此大的篇幅里,给笔者、读者讲“意识”和“思想”是“物质”呢?显然,他是把意识、思想,当成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和知识了。可见,韩和元确实对什么是意识、思想和什么是原理、知识的区别搞不清楚,当然他也就更加地不知道意识、思想和原理、知识的内在联系。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他知道其区别与联系,就不给解释了。
所答非所问是韩和元偷换研究对象时惯用的伎俩
读者说一说,笔者上述分析得对与不对?或者您会说对,其实不对。为什么又说“不对”?这是因为,所答非所问,是我们韩大先生惯用的一种小伎俩,也就是说,他是明明知道上述的区别与联系,而有意识要这么做,以达到其“搅屎桄子”的最终目的。要不然,他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达到栽赃于人的企图呢?当然,这也是他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他不会干别的。
那么,他会干啥?简单地说,凡是对别人不利的,他都会干。这叫做什么?这叫做“水落石出”。什么又叫做“水落石出”?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不能把你们都给整倒了,就显不出我韩和元这块“厕所里的花岗岩——又臭又硬”的本质来。或许,读者又会问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现在我就可以告诉人们——他是为了通过把别人都给搞死搞臭,以显示自己“不臭”。
但是,他却忘记了以下事实的客观存在:千秋功过,他人自有评说,不是他一个韩和元就可以把是非给颠倒的。即便他能在某一个小范围内把是非给颠倒了,后人也会再给颠倒过来。比如,关于笔者的“唯心主义假设”,关于“规律产生于场”的发现,就是一个来不得虚伪的事情。笔者曾经对鸟人韩和元说过,只要他能够找一个“不是”的证据,我就认输!
这难道还不成吗?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事情?他韩和元与其不厌其烦地在那里一个劲地说三道四,鼓噪,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举一个相反的例子出来?难道他连简单与复杂的关系都整不明白?他傻吗?他并不傻,简单地说,他明明知道驳不倒,才在这里诽谤他人。我这么说,不过分吧?不能说这是在抵赖吧?我相信,他不会采用这种简单方式,他还会把继续挑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