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韩和元梳理一下紊乱的思维
写完了《韩和元的驳文像思维的乌云一样》,心理有些不安,所以又从床上爬起来,写这篇文章。为何?就因为在上一篇文章中,笔者只是否定了韩和元的物质、意识概念,而没有为他建立起新的物质观、意识观。诚然,这篇文章是友善的,是没有半点敌意的,因为我们研究、讨论、争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把问题搞清楚,而不是为了讨论、争论而讨论、争论。
什么是物质?什么是意识?
传统哲学认为:物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换句话说,只要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都是物质。诚然,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定义。无疑,尽管韩和元没能精准地表达,但他是想这么表达其意思还是能够看出来的。可是,当笔者问:物质的存在与运动原理也是一种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存在”是否是物质,韩先生自然也就难以回答。
为什么?因为韩先生不晓得,不仅物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它同样也不了解,有许多存在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比如上述讲的“物质的存在与运动原理”,人类对这种“原理存在”的认识、知识等。谁能说人类的认识、知识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如果他们就是客观存在,那这种客观存在是否就是物质呢?很显然,他们不是物质,而是认识、知识也。
但是,它们的客观性又是不容否认的。那么,它们是否就是意识呢?诚然,它们也不是。那么,他们又是什么呢?很显然,认识是意识的产物。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什么是意识和意识的产物,那么,什么又是物质呢?可以肯定,韩和元先生所讲的不是物质范畴,因为“不以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还包括‘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这样,韩的“物质观”被否定。
如此,物质总得应该有一个概念是不?当然。其实,它不是别的,正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的非意识存在”。关于这一点,可以肯定,韩和元先生一无所知,否则他就不会给出上述“物质定义”了。于是,韩先生一定会问:“谁说的”?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是我这个创造了“唯心主义假设”的人说的,当然不是传统哲学上能说的。
为什么?因为传统哲学上的那个“物质定义”不科学,有被否定的事实存在。比如,传统“物质定义”就解释不了“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这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理的“非物质性”。那么,什么又是意识呢?用马克思的话说,“意识是人脑的一种机能”而不是像韩和元所说,“意识是人脑的一种产物”。其实,马克思的上述说法,也是不太准确的。那么,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什么呢?简单而准确地说,“意识是脑细胞的运动产物”。
什么是唯物?什么是唯心?
谈到“唯物”和“唯心”,人们马上会联想到那个“唯”字。在这里,“唯”被赋予“惟一”和“惟独”、“惟恐”等一系列的内涵。其实,先不论是否有一个“唯”的存在,就凭把世界看成是“唯”者,就足以说明,这种提法的本身,就是一种具有浓郁唯心主义色彩的东西!同志们不妨设想,一种事物都表现出“唯”了,还不是唯心的,难道还是唯物的?世界有这种事物?
可以肯定,没有。大家知道,就连宇宙都很有可能不是唯一的,难道地球上的人类、人类的认识就可能是孤立的、唯一的吗?这符合辩证法吗?这符合对立统一规律吗?诚然,也就更不符合“对应统一”的“广义辩证法”思想了。可是,作为已经形成的范畴,笔者又有介绍一下它们的必要,原因是,这种“唯物”与“唯心”的提法,已经根深蒂固,被普遍采用。
简单地说,所谓“唯物”与“唯心”,其实就是“物”与“心”何者为“第一性”,即谁为“先”和谁为“后”的一种“主观判断”,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实证基础”。为什么?因为究竟什么是“唯物”,什么是“唯心”,至今也没有一个“检验”的标准。难道只要承认“物质是第一性的”就是“唯物主义”?再问,“承认”又是个啥东西?难道不是用“心”来“判断”?
这样一来,所谓“唯心”与更所谓“唯物”,也就统统为“心”之物,可以说已经失去了“唯物”的本质特征。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说:“绝对的唯物主义者”没有,而只有具有“唯物主义倾向”与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人。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完全有将“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归纳为“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人”和“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人”的客观性。
尽管如此,“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人”和“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人”也不是一个用说话的方式就能够确定下来的,而一定需要通过、采用一定的方法来“检验”。怎么检验?有两个途径可以实现:第一,首先需要给什么是物质挂一个“标签”——“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和制约下运动”的都是物质;第二,为了告别唯心主义,要善于把自己“假设”为唯心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