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定律又称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德国的赫尔曼8226;亨利8226;戈森于1854年创立的。根据该定律可知,每一单位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都会低于前一单位同类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例如,前后两个苹果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是不一样的,前者高而后者低。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通常会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并且有减至零或负数的可能。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过,这个规律的真正名称应该是边际欲望递减规律。萨伊认为,“物品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力量叫做效用”(《政治经济学概论》第59页)。我们知道,食物中的热值或营养成分就是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力量,这种内在力量不可能因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显然,边际效用不可能递减,递减的只能是边际欲望。边际学派(即第二代效用价值论)懂得,戈森定律属于自然规律,引入这个规律有可能使效用价值论获得哥白尼式的声誉。于是,他们偷偷地把效用的概念换成了物品给人带来的满足程度,轻易地把边际欲望递减规律篡改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了。 尽管西方经济学篡改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并大力宣扬戈森定律,但是,戈森定律并不能为西方经济学效力。因为边际欲望和效用一样,都不能计量。仅此一点,就会使西方经济学失去科学性。再多、再复杂的数学公式也不能定位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我们应该承认,虽然人们对消费资料商品的欲望会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得到满足的人不愿按照原来的价格购买消费资料商品,然而,消费者的这种意愿并不能影响商品的价值。 在小商品生产时代,如果大多数消费者都因为边际欲望减少而联合起来压低某种消费资料的价格,导致该种产品不能换到劳动耗费相等的其他产品,那么,该种产品的生产者就会减产,甚至停产和改行。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如果某种消费品受到大多数消费者的压制而不能得到平均利润,那么,该种产品的投资者也会减产,甚至停产和改行。该种消费品的价格会因供不应求而回归到价值主控的位置上。 显然,消费资料的价值不受戈森定律的影响。生产资料的价值就更不能受戈森定律的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