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财富的分配切不可混淆价值与财富的区别,财富的作用是提供效用,价值的作用是方便交换。价值以效用的存在为前提,不以效用的大小为依据。例如,水的效用远远大于金刚石的效用,然而,水的价值却远远低于金刚石的价值。价值只是在货币存在的条件下由交换思想决定的一个计算公式。由于价值不同于财富,因此,对财富生产有贡献的因素不一定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通常,对财富生产的贡献越大,取得的收入就应该越多;对财富生产的贡献越小,取得的收入就应该越少。这就是按贡献分配的原则。由于劳动只是对财富的生产有贡献的因素之一,因此,按劳分配应该是按贡献分配的细则。 财富的分配顺序应该是:价值→贡献→收入。也就是说,财富被创造出来后,其价值首先要按照贡献的大小进行分解,然后才能变成每个当事人的收入。由于工程师的综合贡献通常要大于工人的贡献,因此,工程师的工资应该高于工人的工资,尽管工程师耗费的劳动量有可能小于工人耗费的劳动量。在综合贡献考虑完毕后,才能考虑按劳分配的细则。然而,劳动价值论把贡献与劳动量混为一谈,硬说工程师或知识分子耗费的劳动大于工人耗费的劳动,违背了自然科学,参见“劳动真的越来越复杂吗”。 西方经济学只承认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的才能对财富生产的有贡献,不承认鲁班、瓦特、爱迪生的发明对现代财富的生产也有贡献。这些贡献带来的财富本来应该均分给国民,然而,西方经济学故意把“知识遗产”混入资本中,视为资本的贡献,从而为资本家独吞利润而辩护。一般说来,贡献没有计量单位,只能由市场来评价。但是,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会产生不公平的市场,不公平的市场评价的贡献也不会公平。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是不公平的社会制度,只因人与人之间在经商才能上的一点点差别,就把极少数人变成大地主和大资本家,让他们的收入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出现天壤之别,好象他们的综合才能或综合贡献也有天壤之别似的。公有制不公平还有改革的可能,而私有制怎么改革也不可能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