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熙瑜 :
您好!我没读多少书,只是好思考,喜欢观察社会,个人研究了“生命运动学”,我认为经济运动只是一种交换性的人类生命运动,然而在交换性的运用中,交换可以产生利益,这些利益归为资本的拥有者和权力拥有者所有,交换利益的产生是在占有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然而资本家和统治者的生命运动不是以劳动形成的,而是以交换产生的,这些观点我写在我的论文“生命运动学”中,请您看看后给予我一些宝贵的意见,我不知道我是否是对的,如果我是错误的,能否告诉我错在那里?希望能得到您的教导。
答:不好意思啊!最近才看到你的来言!你说:“然而资本家和统治者的生命运动不是以劳动形成的,而是以交换产生的”可以看出你对“劳动”的定义仍然局限在马克思模糊的“劳动”概念中,本人与马克思有所不同,认为人的“劳动”其实就是人这一生命体的运动,资本家和统治者同样作为一个人这一生命体,因此,他们的生命运动同样是“劳动”。
我们不能因为资本家和统治者在社会中可能处于利益分配的强势存在利益分配不公平或者剥削性,就因此夸大抹杀他们的“劳动”,要知道资本家和统治者主要依靠脑力为主的管理才能也应该属于脑力“劳动”嘛。 因此,不存在“资本家和统治者的生命运动是不是以劳动形成的”问题!但倒是存在资本家和统治者(偏向于脑力劳动者)与工人、农民(偏向于体力劳动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公平或者剥削性大小问题! 这就是我的见解!请赐教!黄熙瑜 :
谢谢您的点评与批评。
您说:认为人的“劳动”其实就是人这一生命体的运动,资本家和统治者同样作为一个人这一生命体,因此,他们的生命运动同样是“劳动”。 这句话我非常同意,而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在这里我把劳动定义在创造出价值的概念中,即制造出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而其它的劳动形式不作为创造使用价值时,如交换当然是人的生命能力的运用,可以是劳动范畴,我在本文的其它章节中是以简单劳动来定义,而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以复杂劳动来定义。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基础,如现代人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购买与使用(消费行为)、以及资本运作(商业行为、交换行为),没有劳动者在对原有物质发生物质质变过程和量变(复杂劳动)结果后,人类既不能购买与使用物品与劳务,也不可能进行交换。请给您的电子信箱给我,我们可以继续进行更多内容的交流。 答: 谢谢黄熙瑜看得起,愿意与我继续进行更多内容的交流!在下可是好久未上网来与人讨论了!既然黄先生有兴趣,在下就以自己多年来研究的感想或者粗浅的见解拿出来交流,希望咱们能在存异之中求同。 您说:“我把劳动定义在创造出价值的概念中,即制造出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而其它的劳动形式不作为创造使用价值时,如交换当然是人的生命能力的运用,可以是劳动范畴,我在本文的其它章节中是以简单劳动来定义,而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以复杂劳动来定义。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基础,如现代人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购买与使用(消费行为)、以及资本运作(商业行为、交换行为),没有劳动者在对原有物质发生物质质变过程和量变(复杂劳动)结果后,人类既不能购买与使用物品与劳务,也不可能进行交换。”答:
黄先生上面这段话我觉得有点难以把握。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1、你的劳动定义是创造出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2、交换过程不作为创造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因此不是劳动;3、从劳动可折算性方面又可以分为复杂与简单;4、创造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是复杂劳动;不创造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是简单劳动。总结你的劳动定义:可以推出:劳动=复杂劳动!不知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黄熙瑜 :
是的,人的生命活动是时间和空间的应用,劳动就是以这个为标准为定义的。
人的思维活动是个人的内因发生作用,它只是个人在时间上的应用,而不需要应用到空间因素,人的行为活动,则是受之于人的某一思维的支配对外部环境采取行动的过程,换言之就是人的内因产生作用,又与空间因素进行结合,如人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需求过程,这个过程一般是购买与使用,另一种情形下完成人与人之间进行生命活动往来的交换方式,交换也是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人与人之间的易手过程,这些过程都是人的生命活动,也是人的劳动特征,但这样的劳动不具有创造性,即对原有物质的改造作用使其产生新的使用价值,所以定义为简单劳动;反过来就很容易理解了,人的生活资料已经不瑞是大自然中的那种现有的动物和植物形态,而是在人的生产中制造出来的劳动产品,生产的过程就是对大自然中原有物质产生物质质变过程和物质量变结果,这就是使用价值生成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人的时间应用,同时更需要人对大自然中的物质空间进行改造后,才能改变物质属性,形成新的人类需要的生活资料,即在生产资料的前提与基础上,制造生活资料,这样的劳动因为在空间的应用上存在着人的生命能力的付出,人在时间因素上的应用是人的生命量的表现,但不存在人的生命能量的付出,生命能量与制造出的产品数量成正比,即应用空间的幅度与自我生命能力的消耗结合后来体现,所以这样的劳动是复杂劳动过程,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基础,没有复杂劳动简单劳动是不能成立的。 答:
看来,我们可能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支:首先,的确从微观上来看,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只不过是对现有的物品(商品)的易手过程,现有的(或者商品)并没有什么发生空间上的结构性变化,它也的确不像生产者(工人)创造、制作完成一种物品(或者商品)时那样,把大自然中的那种现有的动物和植物形态的生活资料通过思想认识上的编码、列序符合劳动对象的使用价值标准,再通过神经控制肢体使它们空间上的结构性搭配、组合产生物质质变过程和物质量变结果,生产制造出来“劳动产品”,这也的确就是使用价值生成的过程,没错!但是不是生产制造出来的所有“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就一定大于零呢?未必吧!在日本广岛上空爆炸的美国科学家们制造的原子弹,对于美国科学家们来说,的确就是“劳动产品”。可是,对于日本广岛上的被炸死日本人来说,如果以你的观点还是“劳动产品”吗?因此,我认为:创造出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不是“劳动”,这个概念它应该叫做是“有用劳动”、 “劳动功用”或者“劳动使用价值”就是不应该叫做“劳动”, 从劳动的“有用性”来区分它被包含于“劳动”之中,因为, “劳动” 包含“有用劳动”与“无用劳动” 两种,当然,如果先生还是要坚持“创造出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才是“劳动”“那我也没有办法,(当然,你的看法符合马克思的理论,他正是把“劳动的使用价值”等同于“劳动”)。但是问题是这样不符合逻辑,会制造更多的概念混乱,这正是如,把“人”这个更大的概念牵强与“好人”等同一样!
另外,虽然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只不过是对现有的物品(商品)的易手过程,不产生现有的(或者商品)空间上的结构性变化,但是从社会产品的再分配在较为宏观的角度来看,却是实实在在空间上的结构性变化,如果生产电脑的工人不把他们生产的电脑通过与农民生产的粮食之间直接或者间接的交换的话,没有粮食吃的生产电脑的工人生产再多的电脑能够当饭吃吗?显然不能!同样的道理,生产粮食的农民生产再多的粮食如果吃不完,而不不去把多余的粮食换取能够增加使用价值的电脑来使用,放在粮仓库里过期发霉腐烂,这样无论是从个人还是社会的角度都是这种增加使用价值机会的浪费,可见,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的活动确实可能增加使用价值,当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的结果是双赢时,答案更是肯定的。
所以,我认为:“劳动”就是人类有目的使环境符合劳动对象(这个劳动对象可以是劳动主 体,也可以是客体。)的使用价值标准的生命活动过程(注意:它是一种生命活动状态过程,而不是一种判断结果,)而且与是否创造出使用价值大小无关,但这种生命活动状态过程与劳动者(主体)意识主动的“目的”有关,不然,如果脱离了主动自主的“目的” 生命活动状态过程便算不上“劳动”,因为这个时候生命活动状态尤其神经系统和意识是一种自律过程,比如劳动者睡觉时便是。最后,关于劳动与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关系,可以参考在下《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相对性与如何折算的问题 》